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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逻辑新引·怎样判别是非》 阅读笔记(十五)

第十六次 分类与归类

分类的原理原则 逻辑不研究分类的应用,而只研究分类的原理原则。

1.二分法的图解:

X表示最高类,X之下分作XI和-XI两类。“-”代表“非(non)”。-XI是XI之补类(complementary class)。“书”是一类,“非书”是其补类。XI类之下又分作XLa和-XLa二类。这类一直下去,直到无可再分为止。

2.规律与原则:

(1)分类必须分别层次。分类之起点与终点都是相对的。我们所要开始分类的那一层次就是我们分类系统中最高的层次。所要停止的就是分类系统中最低的层次。

(2)虽然分类的起点与终点不同,可是,在分类之中,各类的层次必须清楚,而不相混。同一层次的事物,在分类中必须与同一层次的事物并列,否则,便是分类紊乱。

(3)所分之类必须互不相容。比如动物之类与植物之类互不包含。

(4)每次分类,必须按照一个原则进行,即必须采取一个单独的分类标准。

例如,对学生成绩排名进行分档,那就只能以成绩作为标准。某人的成绩只能排到“中等”档次,我们不能再因为他个子高就放到“良好”档次。采取两个以上标准,便形成了跨越分类。

(5)分类所设的标准之数目必须足以穷尽所分对象。

例如,生物中发现了新物种,分类中需要再加一项来涵盖它,就是为了满足穷尽的要求。


归类

1.定义:依事物的性质或其他共同点而把它们集成类,这种程序,叫作“归类”(classification)

2.常见问题:(1)一般人归类,常依据个人的需要、利害、喜好、关注度而定。例如,志在学习文科的学生常常把文学、历史、哲学、政治等的书籍分得井井有条,对自然科学类的就相当忽视,反之同理。

(2)常常把不重要的因素当作重要的因素来归类,后果就是人在认知上发生常识性错误。例如,生物常识较差的人 常常把鲸鱼、鳄鱼等当作鱼类、把珊瑚当作植物,但实际结果南辕北辙。

3.重要性:我们认识一个类,就是从许多个例中认识基本相同的因素。归类方法,乃科学首先采用的方法。

例如,斯大林对民族的划分标准:共同的语言、共同的地域、共同的经济生活、共同的心理。

4.图解:

XA1、XB1等表示被归类的对象。箭头表示归类的过程或作用。归类与分类在程序上相反,但需要遵守的原则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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