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仝小林:论方药用量策略

仝小林:论方药用量策略

在辨证准确、药材质量具有保障的前提下,病、证、方、药是影响用量最主要的因素。“因病施量、因证施量、因方施量、因药施量”是临证最基本的用量策略。详述如下:

一、因病施量

,指疾病的种类及病势。

因病施量具体包含“随病施量”和“因势施量”两方面内容。

(一)随病施量

疾病是决定用量的重要因素之一,不同疾病药物的用量可能不同,如发热时柴胡用大量以退热,气虚下陷时,柴胡小剂量配伍他药可有升提之效。黄连调治脾胃病,一般用1.5~9g足矣,其目的不在苦寒清热,而是与他药配伍以收辛开苦降之功,盖脾胃乃中焦枢纽,气机通畅为治疗根本之一。

如苏叶黄连汤,治疗湿热呕恶,黄连仅用1g左右;而黄连治疗糖尿病,一般用15~45g,血糖过高时甚至可用至90g120g,专取其清火泄热解毒之功。另外,用制川乌、制草乌治疗痹症疼痛时剂量宜大,方能显止痛之功。

(二)因势施量

根据病势的轻重缓急决定药物用量。一般病势急重,用量宜大;病势缓,病情轻,用量宜小。

吴鞠通言“治外感如将,治内伤如相”,因外感病,其来疾,其变速,病势较急,故治外感“兵贵神速,机圆法活,去邪务尽,善后务细,盖早平一日,则人少受一日之害”。内伤病,其来渐、其势缓,故治内伤“坐镇从容,神机默运,无德可见,而人登寿域”。不仅提示了外感病与内伤病的不同治疗原则,也提示了不同病势决定不同治则,因而用药策略不同。

仝小林:论方药用量策略

危笃重症,需防顷刻间病势突变,故而对急重症,关键是要迅速扭转病势,一两剂间化险为夷,以冀生还的希望,用量往往要大,方能力挽狂澜。如少阴病三急下,用大黄四两、厚朴半斤、芒硝三合急下以存阴,防止阴津枯竭;通脉四逆汤证,阳微欲亡,故以附子大者1枚、干姜3两急以回阳通脉救逆。而病势和缓者,病情相对稳定,甚至较长一段时间内不会发生变化,故用量亦可平缓,求缓慢之中而渐收其功。如肝硬化,在较长一段时间内病情平稳,治疗取效亦非朝夕之事,需抽丝剥茧,故宜以和缓剂量长期调理。

综上所述,“因病施量”的策略可概括为需要长期调理的慢性病、上焦病、轻浅的疾病,正邪相当,或病邪轻浅,小剂量用药即可收四两拨千斤之效,治疗这类疾病剂量宜小;而危重症、沉疴痼疾、病邪深重的疾病,一般邪实盛或正气虚极,故剂量宜大,正所谓以重剂起沉疴,小量则杯水车薪,恐于事无补。

二、因证施量

,包括症状、体征、指标、体质、年龄、性别等。

因证施量又包含“随症施量”和“因人施量”两部分内容。

(一)随症施量

根据症状的轻重或变化决定用量。一般,同一疾病,症状轻者,用量宜轻,症状重者,用量宜重。《伤寒论》中大青龙汤证、小青龙汤证均有表寒症状,然大青龙汤证“脉浮紧”、“身疼痛”、“不汗出”等表寒症状较小青龙汤证更重,故大青龙汤麻黄用6两,而小青龙汤麻黄用3两。而药物组成相同的处方,由于治疗症状不同,同一药物剂量也会不同。如厚朴三物汤、厚朴大黄汤和小承气汤,三者药物组成相同,均为厚朴、大黄、枳实,但厚朴三物汤证以痛而闭症状突出,故以厚朴、枳实为君,行气除满为主,方用厚朴8两、枳实5枚、大黄4两;小承气汤证以便秘为主症,故以大黄为君,泻下荡积,方用大黄4两、厚朴2两、枳实3枚;而厚朴大黄汤证以胸满症状为主,治疗更偏重理气,故以厚朴1两为君,大黄6两、枳实4枚为臣

(二)因人施量

临证用量应因人而异,根据患者的性别、年龄、体质等因素做到个体化用量。一般情况下,对老人、小儿的用量要小于中青年,老人用量一般为青年人2/3,3~6岁小儿用量为成人量1/3,6~12岁为成人量1/2。体质强壮者,耐受力强,用量宜大;体质虚弱者,不胜药力,故用量宜小。对孕产妇用药,剂量更应谨慎。

三、因方施量

,包括制方大小及处方剂型。

因方施量包含“因制方大小施量”和“因剂型施量”两方面内容。

1.因制方大小施量

制方大者,药味繁多,作用广泛,适合慢性病调理,用量宜小;制方小者,药味精简,作用集中,适合治疗急危重症,用量宜大。

仝小林:论方药用量策略

2.因剂型施量

剂型不同,用量不同。一般汤剂用量较大,煮散次之,丸散(服散)膏丹,用量较小。

四、因药施量

,包括药性、药物功效、方药配伍、服药反应及服药方法等。

因此,因药施量包括“因药性、药效施量”、“因配伍施量”、“因服药反应施量”、“因服法施量”四部分内容。

(一)因药性、药效施量

一种药物有多效,欲取何种功效决定于其所治疾病。如半夏一两降逆止呕,二两安神催眠。另外,以《神农本草经》药物三品分类法为据,中药有上中下三品之分,类似上品的药物多为药食同源药物,可多服久服,亦无大害,如山药;类似中品的药物无毒或有毒,具补养及治疗疾病之功效,用量可酌情放宽,如半夏;类似下品的药物多有毒或药性峻猛,主治病,用量应谨慎。

此外,我国卫生部2002年公布的《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收录了部分可用于食品(或保健食品)的药物(“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名单”、“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名单”、“保健食品禁用物品名单”)。对于此类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药物,临床用量可较宽泛,如酸枣仁治疗失眠可用至180g等。

(二)因配伍施量

君药剂量改变,君臣药剂量改变,整方近似比例调整药物剂量,均会对原方的功效产生影响,或完全改变,或增强减弱。此外,不少毒性或偏性药物经适当配伍可降低毒性、纠正偏性。

(三)因服药反应施量

临床常需根据患者服药后的反应调整用量,如“不效增量”,“中病即止”或“中病即减”等。

(四)因服法施量

处方用量较大者,可分多次服,使每次平均服药量不至过大,可保持一定的血药浓度。服药方法决定了每次服药量和总服药量。故方药服用量与疗效关系密切,如一剂药分多次频服,尤其是应用一些毒剧药,如马钱子,每次服量仅0.3~0.6g,或一些危重症,如胃瘫呕吐,少量多次频服,此种服药方法亦有试药之意,而且保证了较高的血药浓度。或处方药物剂量一般,但是一日内服多剂,总服量相对大得多,如桂枝汤,“病重者,一日一夜服,周时观之。服一剂尽,病证犹在者,更作服。若汗不出,乃服至二三剂。”这种服药方法多见于解表剂,目的在于集中药力顿挫病势,一旦邪祛七八,即减少或停止服药,所以临证时应考虑一日服多剂的可能斟酌每剂剂量。

五、临证用量的基本原则

(一)中病即止(或中病即减)原则

针对外感病用药以及一些毒剧药的应用,病邪祛之七八即减药或停药,防止过剂伤正,保证安全。

(1)中病即止。

以祛邪为主治疗某些外感病或急性病时,若已达到预期疗效,如热退、汗出、小便得利、大便得通等,应及时停药。

(2)中病即减。

待病情缓解后,可逐渐减量。

有三种方法:①在原处方中按照配比直接减少药物剂量;②改变剂型,有作用较强的汤剂改完作用较缓的丸剂;③减少服量,将一剂药分两日或三日服用。

(二)“已知为度”原则

”指身体对所服药物有了积极的反应。一旦用药达“已知”,就应根据具体情况调整用量。

(三)首剂加倍原则

首剂加倍是西医临床中的概念,在中医临床中同样适用。对于一些急危重症,治疗重在扭转病势,故需重剂方能顿挫病邪,缓解危急。维持治疗一定时间待病情平稳后,再逐渐减量。

仝小林:论方药用量策略

(四)蚕食原则

蚕食原则主要针对病情相对稳定的慢性病,病邪一时难以祛除,正邪相当,故以相对固定的小剂量长期缓慢调治,以求逐步瓦解病邪。

(五)递增原则

如果确认辨证与处方无误,但是效果不明显,可以考虑增加药量或服量,而且应该逐渐增加,而并不是陡然大增。

(六)“佐药控制”原则

临床用药为避免某些药物,尤其是主病之药的不良反应,常常用配以佐药来监制主病之药的弊端,因此主药剂量调整时,一定要相应的调整佐药用量。

(七)调整服药间隔原则

临床治疗某些疾病,可改变服药间隔时间的方法来控制方药用量。

(八)“初始量—中量(维持量)—尾量”策略

很多病证由于病情复杂,病程缠绵,给药量要依据病情的变化随时进行调整。

综上所述,在辨证准确、药材质量有保证的前提下,方药剂量取决于医生根据疾病种类、症状、病势以及患者体质等因素所采取的治疗策略。因此,大剂量有大剂量的合理性,而小剂量亦有其适用范围,临证时需要考虑以上多种因素,才能不失偏颇,做到大小剂量两相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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