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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平真诠古版《耕寸集》精解16:论十干得时不旺,失时不衰

子平真诠古版《耕寸集》精解16:论十干得时不旺,失时不衰

相也《子平真诠透解》第16讲

第六章 论十干得时不旺失时不弱

【原文】书云,得时俱为旺论,失时便作衰看。虽是至理,亦死法也。(俗书多“然亦可活看”一句)。夫五行之气,流行四时,虽日干各有专令,而其实专令之中,亦有并存者在。假若春木司令,甲乙虽旺,而此时休囚之戊己,亦尝绝于天地也。“冬水司令,壬癸虽旺,而此时休囚之丙丁,亦尝绝于天地也”(俗书中无此冬水例)。特时当退避,不能争先,而其实春土何尝不生万物,冬日何尝不照万国乎?

相也提示:本节正式讲十干五行的旺衰强弱《真诠》第三章“论阴阳生死”中,就已经讲了十干五行的旺衰强弱,曰“人之日主,不必生逢禄旺,即月令休囚,而年日时中得长生禄旺,便不为弱。就使逢库,亦为有根。时说谓投库而必冲者,俗书之谬也。但是阳长生有力,而阴长生不甚有力,然亦不弱。若是逢库,则阳为有根,而阴为无用。盖阳大阴小,阳得兼阴,阴不能兼阳,自然之理也。”这儿再讲,说明强弱旺衰是论命之基,十分重要,但又在命学界十分混乱,必须讲清。故要把第三章与第六章结合起来理解,才能吃透内涵,准确把握。俗版《真诠》只举了春木例,而无冬水例,故最后一句“冬日何尝不照万国乎”,给人的感觉很突兀。《耕寸集》补出冬水例,就前后呼应,很顺畅了。

一般命书说:“得时俱为旺论,失时便作衰看”。这是以月令为依据判断五行旺衰的方法,即“得时者旺,失时者衰”。这种方法虽然是论十干五行旺衰的至理方法,也很有道理,但也是死法,即不全面,也不灵活。因为十干五行除了旺衰,还有强弱问题,还存在“得时者未必强,失时者未必弱”的情况。就如有的人表现很活跃,但不一定有力气;有的人精力很充沛,但不一定有能力一样。表现活跃,精力充沛,是旺衰的表现;力气大小,能力大小,却是强弱问题。所以,十干五行除了看旺衰,还须活看强弱。这就是本章明确提出“得时不旺,失时不衰”命题的理由。

因为五行之气,流行于四时,无时无刻不在循环往复。虽然每个日干各有专门的司令之气,如甲生寅月,甲木司令,丙生巳月,丙火司令,但专令之中,亦同时并存着其它五行的根气,如寅中除了甲木,还并存有丙火和戊土;巳中除了丙火,还并存有庚金和戊土。假如春木司令之时,甲乙木虽然最旺盛,戊己土最休囚,但戊土寄于寅,土又何曾完全死绝于天地啊。又如冬水司令之时,壬癸水虽然最旺,丙丁火最休囚,但在冬天,太阳又何曾死绝于天地呢。这是因为春木当令之时,土受克则让位退避,不能与木争先;冬水当令之时,火受克让位避退,不能与水争气。其实啊,春天的土又何尝不生万物,冬日的太阳又何尝不照耀万国乎?所以,十干五行不能因为失时休囚,就可置之不论也。气机的旺衰与势力的强弱是不同的概念,只是气衰者“不能争先”耳。

相也点评:《真诠》既然肯定了“得时者旺,失时者衰”“是至理”,又为何提出了“得时不旺,失时不弱”的命题。这不是刚肯定,又否定,前后矛盾了吗?不但不矛盾,还是辩证法。“得时者旺,失时者衰”,是就十干旺衰而言的,论的是十干五行之气是否得时。而“得时不旺,失时不弱”,是针对十干五行强弱而言的,论的是十干五行之气是否得根。因为“得时者未必强,失时者未必弱”,所以要分层次而论,不可一概而论。

【原文】况八字虽以月令为重,而旺相休囚,年月日时,亦有损益之权,故生月即不值令,“亦能值年值日值时”(俗书为“而年时如值禄旺,岂便为衰?”),岂可执一而论(俗书为“不可”)。犹如春木虽强,金太重而木亦危。干庚辛而支酉丑,无火制而不富,逢土生而必夭,是得时而不旺也。秋木虽弱,木根深而木亦强。干甲乙而支寅卯,遇官透而能受,逢水生而太过,是失时不弱也。”

相也提示:此段讲五行之根与五行强弱的关系。

十干五行的旺相休囚,虽然以月令为重,但年月日时,亦有损益之权。某一天干,即是生月不当令,而在年日时上如值禄根,五行之气就不能作衰看。就如《真诠》第三章所言:“人之日主,不必生逢禄旺,即月令休囚,而年日时中得长生禄旺,便不为弱。”本来气论旺衰,形论强弱,旺衰依得令,强弱依得根,四字各有所指,怎么能把强弱旺衰四字混搅一起,执一而论呢。大致得时为旺,失时为衰;根重为强,根轻为弱;党众为多,党少为寡。故有虽旺而弱者,亦有虽衰而强者,分别观之,其理自明。

犹如甲乙木生于寅卯月,为得时者旺,但若八字中金太重,则也会克木而致木危弱也。天干透出庚辛,而地支又有酉丑合金,若无火来克金,或克庚留辛,或合辛留庚,官煞克身太过,就会贫贱而不富,再逢土来生金克木,则金之党众,而木之势寡,则春木也会夭折的,其命不贫则夭。对木来说,叫虽得时而不旺也;对金来说,叫虽失时而不衰。这就是《五言独步》所言“甲乙生居卯,金多反吉祥,不宜重见杀,火地足衣粮。”

同样,秋木虽然不得令,失时而弱,但若八字中,木有强根,而且深根,则木又由衰转强也。天干甲乙而地支有寅卯,就是遇到官星透出,也能承受,也能任官也,再若逢水而化金生木,构成官(煞)印相生,还有太过之嫌,这就叫失时不弱也。这就是《五言独步》所言“八月官星旺,甲逢秋气深,财官兼有助,名利自然亨。”再如,火日生夏,财星之金必然失时,但金多有根有源,亦不为弱,所以《元妙论》云:“火长夏天金迭迭,富有千钟。”看十干旺衰,不只日主如此,其它天干皆同此论。

相也点评:因为十干五行有阴阳之别,故论五行旺衰时,一定要逐月分看,仔细辨别得令失令的不同层次。得令中要看其是否受克,失令中要察其是否受生。如木在秋月死绝,失令为衰,但申月与酉月有异,申中有壬水生木,为绝处逢生,故《五言独步》有言“甲乙生在申,煞印暗相生。金旺水亦旺,官袍必挂身。”而酉月则木枯,不论甲木,还是乙木,逢酉都是绝地,是真绝。好多因木而死于秋的人,就容易死于酉,而不死于申。如土在春月受克,但寅月与卯月不同,寅月木初长,其克土之力尚轻,且寅中有丙戊火生土,故曰土长生在寅;卯月木已长成,其克土之力最重,故曰“二月土死,不受火生”。还有火在冬月受克,但亥月与子月不同,亥中藏有甲木生火,虽绝不绝;而子月则无木,是为真绝。等等。不细辨细悟,就不能得阴阳之真髓。

还有,论五行之旺衰,还要看其是否透干。虽得令而透藏不一,其旺度也大不一样。比如寅月,藏有戊丙甲三干,若为甲木司事,但不透干,透干的是丙火,那这丙火的旺度,便会超过司事的甲木,因为透干则增力,而且木又生火,寅就成了火的强根,可以直接把寅木当火看。若是戊土透干,甲丙不透,则戊土的旺度便会超过甲丙,寅就成了戊的强根。只有那种在月令死绝无气又受到严重克的五行,才是扶不起的阿斗。故《爱憎赋》云:“枯槁之木,即逢春而不荣;茂盛之林,虽凌霜而不改。”即此之谓也。

【原文】是故十干不论月令休囚,只要四柱有根,便能受财官食神而当伤官七煞。长生禄刃(俗书为“长生禄旺”),根之重者也。墓库余气,根之轻者也。得一比肩,不如得支中一墓库,如甲逢未、丙逢戌之类。乙逢戌、丁逢丑,不作此论。以戌中无藏木,丑中无藏火也。得二比肩,不如得一余气,如乙逢辰、丁逢未之类。得三比肩,不如得一长生禄刃,如甲逢亥寅卯之类(俗书为“甲逢亥子寅卯”,多一子字)阴长生不作此论,如乙逢午、丁逢酉之类,然亦为有根,比得一余气。盖比如朋友之相扶(俗书为“比劫”,多一劫字),通根如室家之可住;干多不如根重,理固然也。

相也提示:此节具体讲根的轻重问题。

所以,看十干五行旺衰,得令不是唯一因素。除了看得令与否,还要看得根与否。不论月令休囚,只要四柱有根,便有力量承受财官食神,亦能抵挡伤官七煞。而根又有轻重不同,根多则重,根寡则轻。根重则力大,根轻则力小。透干则力大,不透则力小。墓藏则无力,需土则喜冲。得时得根又透干者,具备这三要素者,最为强旺有力。失时根轻而不透者,甚至入墓者,最为衰弱无力。失时得根而透干者,三得其二,也不算弱。具体而言,长生禄刃,这是三种重根,得一者既为根重;墓库余气,这是两种轻根,得一者既为根轻。故云“干多不如根重”,其理释然也。

一是长生禄刃根最重,为得最强根。长生禄刃(临官帝旺)者,如甲长生于亥,临官于寅,帝旺于卯。得一个长生禄刃根,大于三个比肩的力量。故《真诠》曰“得三比肩,不如得一长生禄刃。”俗书把“子”水亦当作木的生根,是不确的,还是《耕寸集》正确。但是,阴长生“不作此论”,如乙生于午,丁生于酉之类,虽为长生,但无根耳,仅能比作一余气。《真诠》前面说“阴长生不作此论”,又云“亦为有根”。不免前后矛盾。到底是无根,还是有根?说明阴长生的旺衰,是一个问题,《真诠》留下疑惑,还需要探讨。十干得强根,表示所代表的六亲(若是日元,代表自己)身体健康,精力充沛,心智发达,多有雄心壮志。

二是余气根为轻根,为得次强根。如乙木逢辰,为卯月的余气;盖交清明节后,并非由辰中戊土马上司令,而是先由卯月的余气司令,乙木犹司令,故存根于辰,轻而不轻,如得重根。就如一个市县,新市县长走马上任,聪明者绝不会立即动班子,调整人,而是新官理旧帐,把前任领导未完成的事做完,让前任留下的余气行尽泄光,再订新的计划,再烧自己的三把火。这就是好官,会把握时令,得群众拥护。同理,丁火逢未,为午月的余气;辛金逢戌,为酉月的余气;癸水逢丑,为子月的余气。故《真诠》说“得二比肩,不如得一余气。”同时要注意,阴干的余气,正是十二长生的“冠带”,是阴干的“阳刃”。在根的轻重中,刃根最重,禄根次之,长生、余气、墓库又次之。所以,阴干的余气根,就是阳刃根,最重。如乙木得辰根,重于得寅卯,更重于得未得亥。而甲木得卯根,重于得寅,更重于得亥得辰得未。

三是墓库根最轻,为得弱根。墓库者,本身之库也,如甲木逢未库,丙火逢戌库,壬水逢辰库,庚金逢丑库。一个阳库根的力量大于一个比肩的力量。故“得一比肩,不如得支中一墓库”。同样,墓库根只论阳干的墓库,不论阴干的墓库,如乙逢戌、丁逢丑,不作此论,因为乙墓在戌,但戌中不藏木;丁墓在丑,但丑中不藏火,故阴干逢墓,不做库根论。所以,《真诠》在第三章“论阴阳生死”中就明确说:“若是逢库,则阳为有根,而阴为无用。盖阳大阴小,阳得兼阴,阴不能兼阳,自然之理也。”

《真诠》为什么拿“比肩”的多少与根的力量大小作对比呢?因为比肩如朋友之相扶,兄弟之相助;通根如朋友、兄弟的家室,房屋宽敞而床富余,就可以寄住朋友家里,节省住宾馆饭店的费用;朋友是土豪而有钱,就可以向朋友借钱做事。如果朋友家室窄便,或贫困无钱。你比肩再多,朋友再多,也是一帮子穷酸朋友,借居无室,借钱无钱,就帮不上忙了。所以,有室有钱的朋友有根,室多钱多的朋友根重,一帮子穷酸朋友,不如一个有钱有室的朋友帮忙多。命理的道理亦是一样,“干多不如根重”,得虚浮之天干再多,都不如得地支之根多。《真诠》这个比肩与根的关系,特别形象生动地解释了“干多不如根重”的道理。但是,俗书中把《耕寸集》中的“比肩”成了“比劫”,把劫财也拉了进来作比喻,就不严谨了。因为劫财一般是跟你争财分富的东西,怎么帮你呢!

相也点评:五行之根的轻重,五行的强弱,决定其生克力的大小。五行有根,才有生克能力。五行根重者生克力大,五行根轻者生克力小。五行虚浮无根,则虽有若无。在具体格局中,有根者不一定论吉,虚浮无根者不一定论凶。成格之字有根,则格成而高;破格之字无根,则反得其宜。反之,破格之字有根,则破坏力大,格凶;成格之字无根,则成格力小,格似成而不成。同时,理解这一段时,还有两个问题要注意。

一是阴干之长生,不能以有根论。《真诠》说“阴长生不作此论,如乙逢午、丁逢酉之类,然亦为有根。”这是不准确的。所谓根,就如万木深扎于土壤的根茎一样,是天干深扎于地支之根。万木为木,其根茎必然也为木,而非砖瓦铁器。同理,在命理上,天干所扎之根,其五行必然与干属同类五行。木之根就木,不能是水火;金之根就是金,不能是木土;火之根就是火,不能是金水。如乙木长生于午,木的同类五行只能是寅卯辰未亥,而午中只有丁火己土,不藏乙木,因此,乙木在午,便是无根。古人说“长生”,指的是一种生气,一种活力,一种表现,而不是根。如甲木沐浴在子,冠带在丑,乙木沐浴在巳等,都是指一种生气,但并未得根。故《真诠》说阴干之长生“然亦为有根”论,是不妥的,错误的。

二是“通根气”与“通根源”稍有区别。比如戌为火库,但丙见戌与丁见戌有别,丙火只是得戌库之火气,谓通根气;而丁乃戌中所藏之物,谓通根源。根气轻于根源,根源实于根气。同样,辰为水库,壬见辰与癸见辰不同,壬为通根气,癸为通根源。还有庚辛遇丑,庚为通根气,辛为通根源;甲乙遇未,甲为通根气,乙为通根源。都有区别,须当详辨,否则在断事取象方面容易出错。如金以木为财,支有辰土,透甲不若透乙,盖辰中有乙,为财之根源。岁运冲辰,伤乙甚于伤甲。

【原文】今人不知命理,见是夏水冬火,不问有无通根,便为之弱。更有阳干逢库,如壬逢辰、丙坐戌之类,不以为水火通根身库,甚至求刑冲以开之(俗书无“以”字)。此种谬书谬论(俗书无“谬书”二字),必宜一切扫除也。

相也提示:此节专门讲墓库根的问题。并对谬书谬论进行了批驳。

现在的人不懂命理,一见水生于夏、火生于冬的八字,不问有无通根,便一律以弱论。这就是论命只知旺衰,不知强弱,只知得令,不知通根造成的。今天香港的几个命理大师,就用的是“夏水冬火”这种方法笼统论法,把人简单分为“饿金命”、“饿水命”、“饿木命”、“饿火命”、“饿土命”。更有甚者,见到阳干逢库,如壬水逢辰,丙火逢戌之类,不知道这就是壬水通根于辰,丙火通根于戌,已经是通身库而有根了,甚至千方百计寻求刑冲来打开其墓库。以为只有把墓库冲开,刑开,水火才能释放出来。这种谬论,必须彻底扫除干净,命学才能健康地发展。

相也点评:墓库与根的问题,《真诠》反复在讲。只是没有放到一起论述,比较零乱而已。《真诠》第三章“论阴阳生死”中就说:“就使逢库,亦为有根。时说谓投库而必冲者,俗书之谬也。”这儿的观点,与之一脉相承,前后一致。同时在第一章“论十干十二支”中,讲到土的属性时,前后就讲了两次。“土者,阴阳老少、木火金水冲气所结也。”“惟土为木火金水冲气,故寄旺于四时,而阴阳气质之理,亦同此论。”综合论之,就是说,凡木火金水四种五行,只要逢墓库,就为有库根,不能刑冲,亦忌刑冲;刑冲反而会伤了墓库之根。惟有土见了四库,喜冲,只有冲,才能去掉库中杂气,使土越冲越旺,越冲越纯,土根才重。

至于入墓的问题。《真诠》后面还要专讲,这儿先略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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