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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说这个很少有人说明白的话题:亲属之间房产过户,买卖和赠与哪个好?

最近接到了一个高中同学的电话,他遇到了一个难题,不知道该怎么办,因此向我这个一直在做房产纠纷诉讼的律师同学咨询。

这个同学的母亲两年前突发疾病去世了,父亲一个人在老家,而且这个老人家还在坚持做生意,非常忙,虽然收入高但生活无人照料。于是,俗套的剧情开始上演了。同学父亲找了一个40多岁的女人打算结婚,彼此可以互相照顾,让儿子安心。结婚前,老父亲打电话给儿子,征求儿子的意见。我同学考虑到自己在外地也无法照顾父亲,于是同意了父亲再婚,但是他提了一个要求。他要求在父亲结婚前,把家里的两套商铺和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因为自己刚刚生了二胎,老大还面临上学,以后可能要买学区房,万一到时候需要用钱了,后妈阻拦父亲支援怎么办?因此想在父亲结婚前把房子过户给他,以后自己视情况处理。同学父亲就这么一个儿子,听到儿子这么说,二话没说一口就答应了。但是没想到过了几天,老人却抛给我同学一个难题,让他十分为难。

老人说:“儿子,我这几天去咨询了一下,如果长辈还活着,亲属间房产过户,有两种方式,买卖和赠与。如果是赠与的话,以后你再卖这些房,要交很多的税,因此我们爷俩儿还是走买卖吧。但是买卖的话,我也咨询了,这些房子都是我和你妈的夫妻共同财产,你妈占一半。她去世了,我和你都是继承人,虽然房本写的我的名字,但是由于还有你这个继承人存在,我一个人卖房子是无法过户的,因为损害了其他继承人的权利。所以你得先写一个声明,声明自己放弃继承所有财产,这样我就是唯一的继承人了,我就可以把房子卖给你了。你赶紧写一个吧。”

听到父亲这么说,我同学两口子心里一直犯嘀咕。于是他十分困惑的向我咨询:赠与过户以后再卖房,真的要收很多税费吗?我签署了放弃继承的声明,万一父亲受即将进门的后妈蛊惑反悔了,我岂不是什么也捞不着了?买卖和赠与到底哪个更合适呢,买卖一定比赠与好吗?

这几个问题,大家是不是很熟悉?这真是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很多律师、中介等都做过分析,我也在网上看过很多,但是真正把这个问题说明白的非常稀少。

为什么呢?因为亲属之间,买卖和赠与到底哪个好,答案是不确定的。主要受四个条件的影响:一是房屋本身的性质,二是卖方和买方自身的情况,三是房屋所在地的政策规定,四是对应的法律风险。哪怕对于同一个楼上的房子,任何一个条件变化,都可能得出截然相反的结论。即使你准确计算出了所有的税费,得出了最优选择,那么是不是还要考虑法律风险?只看收益不看风险,有可能血本无归。因此如果有人寥寥数语就告诉了你结论,那么你要在心里悄悄打个问号。

那有人会说,那我们把所有情况都枚举一遍,不就可以囊括所有情形了吗,然后再对号入座。这种做法理论上可行,但是实际上枚举起来工作量巨大。

那读者朋友们要问了,那我们没有办法得出结论了吗?其实得出结论不难,从我的角度来说,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虽然结论千变万化,但是计算税费的方法,全国都是统一的,没有第二种。只要我们掌握了正确的计算方法,任何一套房屋,我们都可以得出准确的结论,再结合对应的法律风险综合评判,就是一份完美的私人定制法律意见书啦。而恰恰这个计算方法并不难,下面我就根据自己多年的从业经验和法律实践,把这个方法教给大家。

我们先计算税费,再谈法律风险。

一、买卖的方式过户,主要需要缴纳增值税、契税以及个人所得税,具体如下:

1、增值税(卖方缴纳)

非北上广深:住房不满2年出售,按照5%缴纳(网签价格,

下同);2年以上(含2年),免收增值税。

北上广深:住房不满2年出售,按照5%缴纳;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免征增值税;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销售价格减去购买价款的差额按照5%征收增值税。普通住宅的认定标准,请自行查询房屋所在地的规定。

2、契税(买方缴纳)

家庭唯一住房:面积90平米及以下,按照1%(网签价格,下同)收取;90平米以上,按照1.5%收取。

第二套房(非北上广深):面积90平米及以下,按照1%收取;90平米以上,按照2%收取。

第二套房(北上广深):不论面积,均按照3%收取。

3、个人所得税(卖方缴纳)

以北京为例,其他地区请自行查询本地区规定。

满五唯一的房屋,免征个人所得税;不满五唯一的房屋,按财产转让所得征收20%,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个人所得税=(网签价-网签价×10%-房屋原值)×20%

其中,“网签价×10%”等同于占房屋价值10%的装修款,可以予以免除收取个人所得税;房屋原值即房屋上一次交易的价格。

如果是公房,无法查出房屋原值,则按网签价的1%征收个人所得税。

上述是买卖房屋中的主要税费,除此之外,在缴纳增值税时,还需要在此税费的基础上缴纳附加税,因为比例比较小,就不在这里特别说明了。

二、赠与的方式过户,主要需要缴纳增值税、契税、印花税和个人所得税,但近亲属之间免征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具体如下:

1、增值税

免征情形:无偿赠与给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抚养人或赡养人免征增值税。其他赠与,需要承担与买卖过户相同的增值税。

2、契税(受赠人缴纳)

受赠人按税务部门核查的房屋价值(下同)的3%缴纳。

3、印花税

赠与方和受赠方各自承担万分之五。

4、个人所得税

免征情形:赠与给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抚养人或赡养人以及离婚析产免征个人所得税。其他赠与收取与买卖过户相同的个税。

另外,针对很多人提到的公证费和评估费,现在有些地方如北京已经无需缴纳,直接由税务部门核查房屋价值,去房管部门过户,无需公证和评估。具体请查询房产所在地的规定。

上述就是买卖和赠与需要缴纳的主要税费,是不是计算起来很简单?我们只需查询到房产所在地的各项税费规定,然后根据房屋和双方具体情况,对号入座,简单加总即可,然后对两种方式进行比较。

下面我们举一个例子来计算看看:

住房100平米,满五唯一,买方是购买的是首套房,买卖的话只需要缴纳1.5%的契税。如果赠与给亲属,需要缴纳的是3%的契税,和各自万分之五的印花税,这种情况下选择买卖过户比较合适。

住房100平米,是家庭唯一住房,满2不满5,买方购买的是首套房,买卖的话需要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和1.5%的契税。如果赠与给亲属,仅需缴纳3%的契税和各自万分之五的印花税。这种情况下,赠与应该比较合适。

搞清楚了税费计算方法后,我们再来回答我同学的另外一个问题:赠与方式过户的房屋,后续要卖房的话,要交很高的税费吗?

我们通过一个简单易懂的例子来回答这个问题。

如果房屋成本为100万元,赠与给子女的时候价值150万元,而这套房子涨到400万元的时候,子女打算卖掉,那么他就需要基于300万元(400万-100万)的价差去交税。如果当初在房屋价值150万的时候,以买卖的方式过户给子女,那么当房屋涨到400万的时候,子女想卖掉,他需要按基于250万元(400万-150万)的价差去交税。

因此如果考虑后续卖房,的确需要考虑赠与和买卖的不同之处。当然如果受赠房屋出售时满五唯一,也是只需要缴纳契税的,此种情形下,赠与和买卖差别是最小的。

所以我同学到底要采取买卖还是赠与的形式过户,需要根据他父亲以及他自身的情况分别计算一下。

但是,我们还有不能忽视的一个问题就是法律风险。即使我同学的父亲将房屋以买卖的形式过户给我同学,缴纳税费最少,后续卖房的影响也最小,但是万一我同学签了遗产放弃声明书之后,父亲和后妈反悔了呢?他不但拿不到这两套房,就连母亲留下的其他遗产也拿不到了,这风险可太大了,还不如多交点税直接赠与过户,因此税费多少并不是做决定的唯一依据。除此以外,还有其他法律风险吗?

其实无论是买卖还是赠与,还真是都有各自的法律风险,都有可能导致最后得不到房屋。这是另外一个很大的话题,我将在下一篇文章中,和大家好好聊聊这两种方式的法律风险,以及应该如何防范和应对这些风险,敬请期待。

李松 律师

北京知名房地产律师

北京市东元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北京市律协土地与房地产法律委员会副秘书长

中央电视台12频道《法律讲堂》主讲人

北京人民广播电台“楼市好声音”长期客座嘉宾

《北京晚报》法律专家团特邀律师

《法制晚报》特约撰稿人、法律专家顾问团成员

《中国妇女》杂志法律援助专家团律师

李松律师专注于各类房地产法律问题、重大民商事案件处理,特别专长于借名买房、二手房、商品房、建设工程合同等房地产纠纷,在房地产领域具有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李松律师于2008年创立李松房地产律师团队,该团队系国内较早建立的、只专注于房地产领域的精英律师团队。2015年出版个人专著《房产纠纷处理大全—李松律师说案》,由法律出版社出版,被江苏省南通市司法局评为“优秀法律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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