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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小果案后再现“纸面服刑” 浙江金融大案主犯吴彪保外就医长达十年

近日,根据媒体报道,继孙小果事件曝光后,“98浙江反腐第一案”主犯吴彪再现“纸面服刑”,被检察机关发现通过贿赂手段获取保外就医资格长达十余年时间。

浙江金融大案主犯涉案金额数亿元

吴彪,1961年出生,历任宁波发展信托投资公司总经理,宁波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江东营业部负责人,宁波金鹰集团总公司总经理,宁波金鹰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兼总经理。

吴彪曾经斥资1380万元,以拍卖方式获得悬挂于天安门城楼的两只大红灯笼,而事前拍卖单位预期的最高拍卖价不过250万元,这场精心谋划的商业营销事件也让吴彪及其公司名噪一时。

1998年4月,吴彪被逮捕,他成为“98年浙江反腐第一案”主犯,这桩腐败大案牵出了包括时任宁波市委书记在内的数十名干部。

2000年5月,吴彪因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违法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罪、违法发放贷款罪、单位行贿罪等六项罪名,被一审判处死刑,涉案金额高达数亿元。2001年11月,终审获判死缓。随后吴彪入狱服刑。

“纸面服刑”长达十余年终被发现

轰动全国的云南孙小果事件曝光后,2020年浙江省在各监狱开展巡防工作,吴彪被检察机关发现通过贿赂手段获取保外就医资格长达十余年时间。自2010年8月起转入位于浙江省金华市的浙江省第五监狱服刑,之后吴彪一直处于“纸面服刑”状态。

在巡访期间,浙江省检察机关发现吴彪以“梅尼埃症、感音神经性聋”的病情保外就医,回到宁波生活。但检察院工作人员在宁波见到吴彪后,即觉得此人保外就医有问题,因为吴彪看上去非常健康,不像是符合保外就医的病症条件。

经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2011年5月以来,罪犯吴彪在未患有可保外就医严重疾病的情况下,通过贿赂等非法手段获取医学司法鉴定文书,以保外就医为由被暂予监外执行,直至2021年7月12日被收监服刑。经鉴定,罪犯吴彪病情符合“梅尼埃病、感音神经性聋”诊断,不符合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

三人因涉嫌徇私舞弊被立案侦查

2022年宁波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显示,将判处死缓后违规保外就医的吴彪监督收监,并以涉嫌徇私舞弊立案侦查3人。包括宁波市一名医生、一名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以及浙江省第五监狱一名狱警。

宁波市鄞州人民医院耳鼻喉科任主任的张建耀,对吴彪的保外就医涉嫌“出具虚假鉴定结论”被逮捕。白鹤司法所负责社区矫正的工作人员姜某某,负责吴彪社区矫正监管工作,多次受吴彪请托,未对其提出收监司法建议。最终,法院以徇私舞弊暂予监外执行罪判处张建耀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判处姜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六个月。

吴彪服刑的浙江省第五监狱刑罚执行科原副科长、四级高级警长毛建林,在吴彪“纸面服刑”时间中起到承上启下的重要作用,接受吴彪关系人张某吃请,在意识到吴彪可能在病情鉴定方面造假的情形下,为吴彪保外就医创造条件。

在之后几年的浙江省第五监狱召开的吴彪保外就医评审会上,毛建林未就“吴彪首保刑期不符合保外就医法定条件”的情况作全面汇报,致使其他人员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发表了同意对吴彪续保的意见。2014年,毛建林换岗交接时,亦未就前述情况与下一任作交代,以致2014年刑罚执行科科室会议和监狱保外就医评审会讨论吴彪是否符合续保条件时,都发表了同意吴彪续保的意见。2022年7月18日,毛建林被逮捕。

近几年,以云南孙小果案为典型,涉及违法违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的案件接连发生,如何严防“纸面服刑”成为社会高度关注的话题。

2021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强调,对于刑事立案、侦查和审判、刑罚执行及监管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检察机关应当依法发现、监督纠正但疏于监督,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严肃问责追责,以防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透视社综合中国新闻周刊、宁波市人民检察院、羊城晚报报道)

编辑/制作:刘淞菱

校对:李旭颖

审核:龚紫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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