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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形色色的销售业务当中,财务应该何时确认收入,又该确认多少金额?

财务,不只是管钱,最重要的是让你透过数据,洞察经营的本质、管理的真相,实现人、事、资源的效益最大化。

篇文章来讨论企业最重要的一项业务——销售,可能很多人觉得,我说了销售又说了财务,会不会太跑题?

事实上,财务无小事,从成本、采购、资产管理,到薪酬激励、并购、投融资、财务报表,都能牵一发而动全身,哪一样都考验工作智慧。

首先,我们来说说销售是卖什么。
观察一下身边的这个世界,我们会发现销售其实可以卖很多不同的东西,比如卖商品,这些商品可以是有形也可以是无形的,可以是自己制造的,也可以是从别人那买来的 的商品

飞机汽车房子空调电视手机甚至是玩具水杯书包这些都可以是企业自己去生产出来然后把它卖掉

也可以是自己开商店,去买别人制造出来的东西然后把它卖给那些需要的人

无形的商品

比如,我开发了一款软件,软件是一种看不到摸不着的东西,但它同样可以是一种商品;还有游戏、影视作品,甚至还可以卖服务,比如旅行社、航空公司、快递公司等等。

知道了销售是卖什么,那我们再来看看卖给谁? 通常来讲,我们可以把企业的用户分成两种类型 其一,卖给其他的企业也就是tob业务 其二,卖给个人消费者也就是toc业务; 可以看到身边有很多这样的企业比如说波音公司,生产飞机,而飞机一定是卖给航空公司的,也就是卖给另外一家企业因此,我们就说波音公司做的主要是tob的市场 但像苹果公司,它们生产手机,手机一般都是卖给个人消费者的,我们就会说苹果从事的是一个toc业务的市场 那么再来看看怎么卖? 我们这里所说的怎么卖,是指在销售的过程当中怎么收钱我们作为消费者最常见或者说最熟悉的一种买东西方式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比如,我去商店买东西,通常是要直接付钱的。 但是在现实生活当中 有的行业可能是先交钱再拿货的, 比如 在房地产市场非常热的时候 很多房子刚出了一个图纸 还没开始盖就已经开始销售了,买房子的人认购房子之后不久,就需要支付房款, 这个时候 我们就说房地产公司 是先交钱再发货的销售方式。 当然,在现代商业社会当中更常见的一种收款方式是先发货再收钱 这些形形色色的销售业务,在财务上是如何体现出来的? 我们知道企业无论卖什么都是为了赚钱而销售是我们赚钱相当重要的一个组成部分,这是因为在销售的过程当中我们获得了赚钱最重要的基础它叫收入,于是这里就产生了两个问题 第一个问题, 在卖东西或者提供服务的时候,应该在什么时候记录收入 第二个问题, 应该记多少收入 先来说一说什么时候记录的问题: 在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交易当中,这个问题的答案是显而易见的,就是交钱或者交货的同时应该记录相应的收入。 但是在一个先收钱再发货的情况当中,我们是应该在收钱的时候记录收入还是等到东西卖出去的时候再记录?

比如,我和客户签订了一个50万的合同,我也给对方发了价值50万的商品但是对方现在只支付了10万块钱,剩下的40万在一个月之内支付

我们知道这是tob业务当中非常常见销售方式,在这个业务里面就产生了三个时间点第一个点是签合同的时候;第二个点是东西卖出去的时候;第三个点是收钱的时候

再比如,有些企业会采用分期收款的方式,一家汽车销售企业,他把汽车卖给客户,客户采取了分期付款的方式,他买了一辆20万的车,在5年之内支付完成,每年平均支付4万块钱。

那么以上这些业务当中,收入应该在什么时间来确认 会计准则中有一句特别重要的话: 我们在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的时候确认收入。 这句话的意思是,在买方和卖方之间,实际上无论是销售商品还是提供服务都是买方从卖方那里获得了这个商品或者服务相应的报酬跟这个东西相关的风险在销售过程中也已经从卖方转移给了买方 在签订合同的时候,这个风险和报酬是不是转移了 我们都知道,合同其实是有可能不被执行的,所以签订合同并不意味着风险和报酬的转移 东西卖出去的时候,风险是不是转移了? 在销售的过程当中,我们把东西从卖方转移给买方,相应的风险和报酬很显然已经发生了转移如果这个钱是后收的,在收钱的时候,风险和报酬早就已经转移过了如果这个钱是先收的,那么收钱并不意味着风险和报酬已经发生了转移因为收到钱的那一方还没有把相应的商品,也就是最核心的那个报酬全部转移给买方 这样看来的话大家就可以理解了,无论我是先收钱再发货还是先发货再收钱,甚至于是分期收款来销售的产品,其实收入确认的时间都是一样的,也就是 在发货的时候来确认相应的收入。 当然,在现实执行的时候,税务局是不能够知道企业具体在什么时间发货的所以就采用一种简单的处理方法,也就是要求这个企业在开发票的时候确认收入。 还有一种复杂的销售方式: 比如说建筑公司盖房子广告公司承接广告服务软件公司给别人开发一个特定的软件等,在这样的交易当中,房子是要盖好多年才能盖完的,广告服务可能也延续比较长的时间软件的开发也需要经过相当长的一段时间,这个时候商品或者说服务,它是要在一段时间之内陆续提供的,那么收入应该在什么时候确认 也就是说发货的时间点不是一个点,而是很长一段时间,在这样的情况之下就需要在每一个年度的年底来确认相应的收入 那么确认多少收入呢? 还用刚才的例子,我跟客户签了一个50万的合同,我也发出了价值50万的商品但是对方现在只是支付了10万块钱,剩下的40万在一个月之内支付那么在发货的时候,应该记录多少收入呢?是记录发货时收到的10万块钱还是记录整个的50万货款呢? 当我愿意发出50万商品的时候,就说明50万商品的相应报酬都已经转移给了买方那么卖方之所以会愿意发出价值50万的商品,一定是他认为至少在发货的那个时间点上50万的货款是能够收到的,因此在这情况之下,所转移的风险和报酬的总量并不是现在收到的10万块钱的货款而是整个50万块钱的货款所以 确认收入的金额应该是50万而不是10万。 同样的道理,在先收钱再发货以及分期收款的情况之下也是要按照整个商品或者服务的总额来确认 比如上面销售汽车的例子,虽然客户分期付款了,但是车交付给了买方,就需要在交付的时候确认整个20万的货款作为销售收入,而不是只确认当年收到的4万块钱。 在刚才我们说的建筑公司盖房子、软件公司开发软件、广告公司做广告这样的销售中,是在年底的时候确认收入,那么应该确认多少收入呢?正确的方式是 在每一年年底,来确认当年完工的百分比相应对应的那个收入。 比如盖一个房子一共花11个亿在第一年完工了整个工程的20%那就要在第一年的年底确认2000万的收入以此类推 销售中还有一些特殊的问题,比如我们经常会遇到打折销售的情况,一个产品1000块钱,为了提高客户购买的意愿,打八折800块钱卖出去,这个时候是应该确认1000块钱作为收入还是800块钱 按照我们刚才所说的原则,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那么在这里所转移的风险报酬的总量其实是折后的那个价格800元,而不是1000元,所以这个时候确认收入的金额也就应该是折扣之后的800块钱 总结一下,销售是公司中非常重要的一项业务,我们需要知道卖什么、卖给谁、怎么卖,而在销售业务发生的时候,在什么时候确认收入也是重中之重,毕竟对于公司来说记错了账是相当麻烦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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