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娱乐 > 正文

《冰与火之歌》小说--第56章至第60章

第五十六章 提利昂

《冰与火之歌》小说--第56章至第60章

黑耳部的齐克之女齐拉当先去侦察,带回岔路口有支军队的消息。“从他们的营火计算,应该有两万个,”她说,“红旗子,上面一只金狮子。”

“是你父亲?”波隆问。

“要不就是我老哥詹姆。”提利昂说,“我们很快就会知道了。”他检视着自己这支衣着破烂的土匪队伍:三百名来自石鸦部、月人部、黑耳部和灼人部的原住民,这只是他着手组建的军队的种子。而冈恩之子冈梭尔此刻正在召集其他部落。他不知父亲看了这些身穿兽皮、手持偷来的破铜烂铁的人会怎么说,事实上,他自己看了都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他究竟是他们的首领还是俘虏?恐怕是两者皆有罢。“我最好自个儿下去。”他提议。

“对泰温之子提利昂来说最好。”月人部的首领乌尔夫说。

夏嘎睁大眼睛瞪着他,露出骇人的神情。“多夫之子夏嘎不喜欢。夏嘎要和小男人一起去,如果小男人说谎,夏嘎就会剁掉他的命根子——”

“——拿去喂山羊,我知道。”提利昂有气无力地说,“夏嘎,我以兰尼斯特家之名起誓,我会回来的。”

“我们为什么要相信你的话?”齐拉是个矮小强悍的女人,胸平坦得和男孩子一样,却一点也不笨。“平地人的酋长以前欺骗过山上部落。”

“齐拉,你这样说真是太伤我的心了,”提利昂道,“我还以为我们已经成了好朋友呢。不过算啦,你就跟我一道去吧,夏嘎、康恩代表石鸦部,乌尔夫代表月人部,提魅之子提魅代表灼人部,你们几个也一起来。”被他点名的原住民满怀戒心地彼此看看。“其余的留在这里等我通知。我不在的时候,拜托千万不要自相残杀。”

他两腿一夹马肚,向前快跑,逼他们要么立刻跟上,要么被抛在后面。其实他们有没有跟上对他来说都没差,怕只怕他们坐下来“讨论”个三天三夜。这是原住民最麻烦的地方,他们有种古怪的观念,认为开会的时候每个人都有权表达意见,甚至连女人也有开口的权利,所以不论事情大小,他们一律争吵不休。难怪几百年来,除了偶尔实施小规模的突袭,他们无法真正威胁到艾林谷。提利昂有意改变这个局面。

波隆和他并肩而行,身后——咕哝了几声以后——五个原住民骑着营养不良的矮种马跟了上来。每匹马都骨瘦如柴,看起来小得可怜,走在颠簸山路上活像是山羊。

两个石鸦部的人走在一块,齐拉跟乌尔夫靠得很近,因为月人部和黑耳部之间的关系向来密切。提魅之子提魅则独自前行。明月山脉里的每一个部落都害怕灼人部,因为他们用火自虐来证明勇气,甚至在宴会上烧烤婴儿来吃(这是其他几部说的)。而提魅更令所有灼人部民害怕,因为他成年的时候用一把烧得白热的尖刀剜出了自己的左眼。提利昂大致听出,灼人部中一般男孩的成年礼多半是烧掉自己的一边乳头、一根手指或是(只有非常勇敢或非常疯狂的人才做得出)一只耳朵。提魅的灼人部同胞由于对他的挖眼行径大为折服,立刻便让他成为“红手”,约略等于战争领袖的意思。

“我真想知道他们的国王烧掉的是什么。”提利昂听这故事的时候,对波隆这么说。佣兵嘿嘿一笑,伸手指指他的胯下……不过就连波隆,在提魅身边讲话也特别小心。既然这人疯到连自己眼睛都敢挖出来,想必不会对敌人温柔。

队伍骑马走下山麓小丘,远处,未砌水泥的石制嘹望塔上,守卫正向下扫视。一只渡鸦振翅高飞。山路夹在裸岩中间转弯,他们来到了第一个有重兵防守的关卡。道路为一堵四尺陶土矮墙所阻挡,高处站有十来个十字弓兵负责把守。提利昂要同伴们停在射程之外,策马独自走近。“这儿由谁负责?”

守卫队长很快出现,一认出他是领主的儿子,立刻派人马护送他们下山。他们快马跑过焦黑的田野和焚尽的村舍,进入河间地区,接近三叉戟河的支流绿叉河。提利昂虽没看见尸体,但空气中弥漫着专食腐尸的乌鸦发出的味道;显然这里最近曾发生战斗。

离十字路口半里格的地方,架起了一道削尖木桩排列的防御工事,由长矛兵和弓箭手负责防守。防线之后,营地绵延直至远方,炊烟如纤细的手指,自几百座营火中升起,全副武装的人坐在树下磨利武器,熟悉的旗帜飘扬风中,旗竿深深插进泥泞的地面。

他们走近木栅时,一群骑兵上前盘问。领头的骑士身穿镶紫水晶的银铠甲,肩披紫银条纹披风,盾牌上绘有独角兽纹饰,马形头盔前端有一根螺旋独角。提利昂勒马问候:“佛列蒙爵士。”

佛列蒙·布拉克斯爵士揭起面罩。“提利昂,”他惊讶地说,“大人,我们都以为您死了,不然也……”他有些犹豫地看着那群原住民。“您的这些……同伴……”

“他们是我亲密的朋友和忠诚的部属,”提利昂道,“我父亲在哪儿?”

“他暂时将岔路口的旅店当成指挥总部。”

提利昂不禁苦笑,路口那家旅店!或许天上诸神当真有其公理在。“我这就去见他。”

“遵命,大人。”佛列蒙爵士调转马头,一声令下,便有人将三排木桩从地上拔起,空出一条路来,让提利昂带着他的人马穿过。

泰温公爵的军营广达数里,齐拉估计的两万人与事实相去不远。普通士兵露天扎营,骑士则搭建帐篷,而有些领主的营帐大得像房屋一样。提利昂瞥见普莱斯特家族的红牛纹饰、克雷赫伯爵的斑纹野猪、马尔布兰家族的燃烧之树,以及莱顿家族的獾。他快步跑过,骑士们纷纷向他打招呼,而民兵见了那群原住民,吃惊得张大了嘴。

夏嘎的嘴张得也不小;显然他这辈子都没见过这么多人、马和武器。其他几名高山盗匪的惊讶之情掩饰得稍微好一点,但提利昂认为他们的惊讶程度绝不在夏嘎之下。情况对他越来越有利了,他们越是对兰尼斯特家的势力感到折服,就越容易听他摆布。

旅店和马厩与记忆中相去不远,只是村里的其他屋舍如今只剩乱石残垣和焦黑地基。旅店院子里搭起了一座绞刑台,挂在上面的尸体前后摇摆,全身停满了乌鸦。提利昂接近时,乌鸦纷纷“嘎嘎”怪叫,振翅腾空。他跳下马,抬头看着尸体的残余部分。她的嘴唇、眼睛和大半脸颊都给啃了个干净,腥红的牙齿暴露在外,露出一抹狰狞的笑容。“我不过跟你要一个房间、一顿晚饭和一瓶酒罢了。”他语带指责地叹了口气。

几个小男孩迟疑地从马厩里出来照料他们的马匹,可夏嘎不愿交出自己的坐骑。“这小鬼不会偷你的母马啦,”提利昂向他保证。“他只是想喂它吃点燕麦,喝些水,刷刷背罢了。”老实说,夏嘎自己的毛皮外衣也很需要刷一刷,不过直接说出口未免太没技巧了。“我跟你保证,马儿绝不会受伤。”

夏嘎瞪大眼睛,松开紧握缰绳的手。“这是多夫之子夏嘎的马。”他朝马厩小厮咆哮。

“如果他不把马还你,就剁掉他的命根子,拿去喂山羊。”提利昂保证,“不过你得先找到山羊。”

旅店招牌下站了两个红袍狮盔的卫士,一左一右看守着门。提利昂认出了侍卫队长。“我父亲人呢?”

“在大厅里,大人。”

“我的人需要吃喝,”提利昂告诉他,“交给你打点。”他走进旅店,立刻看到了父亲。

身兼凯岩城公爵与西境守护二职的泰温·兰尼斯特现年五十多岁,却健壮得像个二十岁的小伙子。即便坐着,他依旧显得身躯高大,两腿颀长,肩膀宽厚,小腹平坦,手臂虽细却肌肉结实。自从原本蓬厚的金发开始渐渐稀少后,他便命令理发师把他剃成光头;泰温公爵是个做事果敢决断的人,因此他也把唇边和下巴的胡子通通刮干净,只留两颊鬓须,两大丛结实的金胡子从双耳一直覆到下颚。他的眼睛淡绿中带着金黄。曾经有个愚蠢的弄臣开玩笑说泰温大人连拉的屎里都有黄金——此人据说还活着,不过住在凯岩城最深处的地牢里。

提利昂走进旅店大厅时,泰温公爵正和他仅存的手足——凯冯·兰尼斯特爵士喝着一瓶麦酒。叔叔有些发胖,头也快秃了,下巴全是肉,黄胡子修剪得很短。凯冯爵士首先看到他。“提利昂?”他惊讶地说。

“叔叔,”提利昂一鞠躬,“父亲大人。见到你们真好。”

泰温公爵并未起身,他只意味深长地打量了侏儒儿子一番。“看来关于你已死的传言不攻自破了。”

“真抱歉让您失望,父亲大人。”提利昂说,“千万不用跳起来拥抱我,我可不希望您扭到腰。”他穿过房间,走到桌边,一边走一边觉得自己畸形的腿摇摇摆摆、格外醒目。只要父亲的视线一刻停留在他身上,他就很不自在地想起自己所有的畸形和缺陷。“非常感谢您为我出兵打仗。”说着,他爬上一张椅子,自顾自地拿起父亲的酒瓶倒酒。

“得了吧,乱局都是你挑起的。”泰温公爵回答,“换成你哥哥詹姆,他绝不会屈服于一介妇人之手。”

“这就是詹姆和我的不同之一啦。他还比我高呢,如果您注意到的话。”

父亲没理会他的俏皮话。“事关家族荣誉,除了出兵,我别无选择。让兰尼斯特家人流血的人,必受惩罚,休想全身而退!”

“听我怒吼。”提利昂嘻嘻笑道,这是兰尼斯特家族的箴言。“说真的,其实我半滴血都没流,虽然有几次很接近。莫里斯和杰克却死了。”

“所以你需要新手下?”

“父亲大人,这就不用劳烦您了,我自己找了几个。”他试着咽下麦酒,酒是褐色,充满发酵的味道,非常浓,浓到几乎能咀嚼,不过的确香醇之极,真可惜父亲把老板娘给吊死了。“您的战事进展如何?”

作答的是叔叔,“到目前为止,还算顺利。艾德慕爵士将人马分散为小队,派到领土边界阻止我方突袭,你父亲大人和我在他们会合之前,就将其大部各个击破。”

“你哥哥打的胜仗则是一场接一场。”父亲说,“他先在金牙城外击溃凡斯伯爵和派柏伯爵的军队,随后在奔流城下与徒利家的主力部队进行决战。那一仗,三河诸侯被打得落花流水,艾德慕·徒利爵士和手下许多封臣骑士一同被俘。布莱伍德伯爵集结少数残兵逃回奔流城,闭门死守,詹姆正加紧围城。其他诸侯大都作鸟兽散,各自逃回家去了。”

“而你父亲和我正一个一个消灭他们。”凯冯爵士说,“缺了布莱伍德伯爵坐镇,鸦树城立即陷落,河安伯爵夫人由于缺乏人手,也献出了赫伦堡。格雷果爵士则把派柏家和布雷肯家的领地烧得一干二净……”

“所以没人挡得住你们啰?”提利昂说。

“也不尽然,”凯冯爵士道,“梅利斯特家依旧保有海疆城,孪河城的瓦德·佛雷也正在召集兵马。”

“不碍事,”泰温公爵说,“除非嗅到胜利的气息,否则佛雷家不会出兵,而眼下空中都是溃败的味道。至于杰森·梅利斯特,他缺乏单独作战的兵力,一旦詹姆攻下奔流城,他们两家自会跟着臣服。史塔克家和艾林家若不出兵,这场仗已经赢了。”

“换作是我,不会太担心艾林家。”提利昂道,“但史塔克家就不一样了,艾德大人——”

“——是我们的人质。”父亲说,“人在红堡底下的地牢里发烂发臭,无法带兵打仗。”

“的确是没办法,”凯冯爵士同意,“但他儿子已经召集诸侯,目前正带着一支大军坐镇卡林湾。”

“任何一把剑,惟有试过之后方才知其效果。”泰温公爵表示,“史塔克家那小鬼还是个孩子,想必很喜欢号角吹奏、旗帜飘扬的景象,可战争毕竟是屠杀之事,只怕他承受不了。”

看来他缺席期间,局势产生了有趣的发展,提利昂心想。“当外面净在干些‘屠杀之事’的时候,咱们骁勇善战的国王陛下又在做什么呢?”他问,“我倒很想知道,我那能言善道的漂亮姐姐,究竟是怎么说服劳勃,同意囚禁他亲爱的伙伴奈德?”

“劳勃·拜拉席恩已经死了。”父亲告诉他。“如今在君临执政的是你外甥。”

这倒真令提利昂大吃一惊。“你的意思是我姐姐执政?”他又灌了一口酒。眼下瑟曦的老公死了,换她掌权,王国局势必将大为动荡。

“如果你有意帮忙,我倒有个任务可以交给你。”父亲说,“马柯·派柏和卡列尔·凡斯在我们后方兴风作浪,袭击我红叉河对岸的领土。”

提利昂啧了一声。“不过就是几只寄生虫捣蛋,若是平常,我会很乐意去给这些没礼貌的家伙一点颜色瞧瞧,可是父亲大人,我还可以派上别的用场。”

“是吗?”父亲看来不为所动。“另外还有两个奈德·史塔克的余孽,专门骚扰我们的征粮部队。一个是想逞英雄的贵族少爷贝里·唐德利恩,还有他带在身边的那个痴肥僧侣,最爱让剑喷火的那位。你能发挥你逃跑的本事,去对付他们么?当然,不能给我捅出更大的漏子。”

提利昂用手背抹抹嘴,微笑道:“父亲,知道您这么信任我真教人感动,嗯,您要给我……二十个人?五十个?您确定拨得出这许多人手?唉,没关系,假如我碰上索罗斯和贝里大人,一定好好揍他们一顿屁股。”他爬下椅子,摇摇摆摆地走向餐具柜,柜子上摆了一盘白乳酪,周围放着水果。“不过首先,我得实现我的诺言。”他边说边切下一块奶酪。“我要三千顶头盔,三千套锁甲、剑、长枪、钢制矛头、钉头锤、战斧、铁手套、颈甲、护膝、胸甲,以及用来载运这些东西的马车——”

身后的门轰然撞开,力道刚猛,提利昂差点松开手上的食物。凯冯爵士咒骂着跳起来,侍卫队长整个人飞过房间,撞上壁炉,滚进已经冷却的灰烬,狮盔歪在一边。夏嘎跟着闯进来,啪的一声,用他粗如树干的膝盖将队长的佩剑折成两段。随后他丢下断剑,大摇大摆地走进大厅,人还未到,全身有如烂乳酪的臭味先至,在密闭房间里显得格外呛人。“红衣小鬼,”他咆哮道,“下次你要再敢在多夫之子夏嘎面前拔剑,我就剁掉你的命根子,拿来用火烤。”

“怎么,找不到山羊?”提利昂边说边咬了口乳酪。

其他几个原住民跟随夏嘎走进大厅,波隆也在其中。佣兵有些遗憾地朝提利昂耸耸肩。

“你又是哪位?”泰温公爵问,口气冰冷如霜。

“父亲,他们跟着我一道回家。”提利昂解释,“我可以把他们留下来吗?他们吃不了多少的。”

无人发笑。“你们这帮野蛮人凭什么打断我们的会议?”凯冯爵士质问。

“平地人,你说我们是野蛮人?”若你帮他洗个澡,康恩其实还算得上英俊。“我们乃是自由人,自由人天生有权参加所有的作战会议。”

“你们哪一个是狮子酋长?”齐拉问。

“他们两个都是老头子。”未满二十岁的提魅之子提魅宣布。

凯冯爵士伸手拔剑,但他哥哥伸出两根手指,按在他的手腕上,表示制止。泰温公爵不动声色。“提利昂,你的礼貌上哪儿去了?还不快帮我们介绍这几位……贵客。”

提利昂舔舔手指。“乐意之至,”他说,“这位美少女是黑耳部的齐克之女齐拉。”

“我不是什么少女,”齐拉抗议,“我的儿子们已经割了五十只耳朵了。”

“愿他们再多割五十只。”提利昂摇摇摆摆地从她身边走开。“这位是科拉特之子康恩,生得活像凯岩城堡,一身长毛的是多夫之子夏嘎,他们两个是石鸦部的。这位是月人部的乌玛尔之子乌尔夫。这位是灼人部的红手,提魅之子提魅。这是佣兵波隆,并无特定效忠对象,在我认识他的短短时间里,已经两次变节,父亲大人,他跟你应该很和得来。”然后他转向波隆和原住民,“容我为各位介绍家父,兰尼斯特家族的泰陀斯之子泰温、凯岩城公爵、西境守护、兰尼斯港之盾,以及永远的国王之手。”

泰温公爵站起来,那威严和气势完全符合上述头衔。“即便远处西境,明月山脉各部落战士的英勇事迹我们也时有耳闻。诸位可敬的大人,什么风将您们从自家要塞吹到这儿来的呢?”

“我们骑马。”夏嘎说。

“他答应给我们衣服和武器。”提魅之子提魅说。

提利昂正打算将他那把艾林谷化为冒烟荒原的构想告诉父亲,大门却又再度打开,便只得暂时作罢。使者用怪异的眼神飞快地瞥了提利昂那群原住民一眼,然后在泰温公爵面前单膝跪下。“启禀大人,”他说,“亚当爵士要我向您报告,史塔克军已开始沿堤道南下。”

泰温·兰尼斯特公爵没有笑,泰温公爵从来不笑,但提利昂早已学会观察父亲的喜悦神情,此时此刻这样的神情明明白白地写在他脸上。“这么说来,小狼终于挪窝了,准备来跟狮子们玩玩了。”他用略带满足的口气说,“好极了。你回去吩咐亚当爵士,要他立刻撤退,在我军主力抵达之前,不准与北方人交战,但我希望他派人骚扰对方侧翼,并尽量吸引他们南下。”

“一切照您吩咐。”传令兵骑马离开。

“这里地势良好,”凯冯爵士指出,“不仅接近浅滩,周围又布下了陷坑和尖桩。假如他们南下,我看不如以逸待劳,在此迎头痛击。”

“等见识我方的兵力后,那小鬼有可能丧失勇气,直接撤退。”泰温公爵回答,“而我们越早击败史塔克军,就能越快摆脱牵制,抽出手来,全力对付史坦尼斯。拜拉席恩。吩咐鼓手敲集合令,并派人传话通知詹姆,我要即刻进军与罗柏·史塔克决战。”

“遵命。”凯冯爵士道。

提利昂饶富兴味地看着父亲转身面向这群半野蛮的原住民。“据说高山部落的男子是勇猛无惧的战士。”

“没错。”石鸦部的康恩回答。

“女人也一样,”齐拉补充。

“与我一同出兵抗敌,我保证你们能得到我儿子承诺的一切,甚至更多。”泰温公爵告诉他们。

“我们怎么知道你会遵守约定,”乌玛尔之子乌尔夫说,“况且我们已经有了儿子的承诺,干嘛还需要父亲的?”

“我没说你们‘需要’,”泰温公爵回答,“我那是客套话,没别的意思。你们不需要和我们并肩作战,来自冬境北国的人乃是玄冰铸成,碰上他们,连我手下最勇敢的骑士也会害怕。”

喔,这招漂亮,提利昂心想,脸上露出狡猾的微笑。

“灼人部什么都不怕,提魅之子提魅将和狮子一起打仗。”

“灼人部去过的地方,石鸦部都先去了。”康恩不甘示弱地表示,“我们也去。”

“多夫之子夏嘎会剁掉他们的命根子,拿去喂乌鸦。”

“狮子酋长,我们跟你一起去,”齐克之女齐拉同意。“但你的半人儿子也要跟我们在一起。他用种种承诺换得一条命,在我们拿到他答应的武器之前,他的命是我们的。”

泰温转头,用那双金瞳眼睛看着儿子。

“乐意之至。”提利昂听天由命地笑了笑。

第五十七章 珊莎

《冰与火之歌》小说--第56章至第60章

王座厅里,劳勃国王生前最喜爱的挂毯织锦通通被扯了下来,杂乱无章地堆在角落,如今四壁萧然。

曼登·穆尔爵士前去守在王座底,与他另外两名御林铁卫弟兄一道站岗,所以暂时无人看管在门边徘徊的珊莎。太后赐给她在城堡里自由来去的权利,作为她表现良好的奖赏。但即便如此,不论她走到何处,身旁依旧有人紧随。“这是给我准媳妇的荣誉护卫。”太后这么称呼他们,然而珊莎却一点也不觉得受尊重。

所谓“在城堡里自由来去”,指的是她可以在红堡里任意行动,只要她答应不走出城墙以外。这个要求珊莎倒是很乐于配合,一来城门日夜有杰诺斯·史林特的金袍卫士或兰尼斯特家的武士看守,她本来就不可能出去;二来,就算她真的离开城堡,又能去什么地方呢?只要能在广场里散散步,到弥赛拉的花园采几朵花,或是造访圣堂,为父亲祈祷,她便心满意足了。有时候她也会在神木林祷告,因为史塔克家族是信奉古老诸神的。

今天,是乔佛里登基后首次上朝听政,珊莎很紧张地四处张望。西窗下站了一排兰尼斯特卫士,东窗下则是身穿金色披风的都城守卫队。她没见着任何平民百姓,旁听席上也只有一小群贵族焦躁不安地来回走动。他们为数不过二十,从前劳勃国王的时代,出席者动辄百人以上。

珊莎走进旁听席,一边穿梭着往前排移动,一边喃喃向人们问好。她认出黑皮肤的贾拉巴·梭尔,神情郁闷的艾伦·桑塔加爵士,以及雷德温家的双胞胎恐怖爵士和流口水爵士……可他们却似乎都不认得她。或者他们认得,却把她当瘟疫般避之惟恐不及。憔悴的盖尔斯伯爵一见她走近,便遮住脸,假装剧烈咳嗽;而喝得醉醺醺,人又顶滑稽的唐托斯爵士正要向她打招呼,只见巴隆·史文爵士在他耳边低语了几句,他便转开头去。

还有好多好多人都不见了。其他人到哪里去了?珊莎纳闷。她徒劳无功地搜索友善的脸孔,然而谁都不愿正眼瞧她。她仿佛成了幽魂,还未寿终正寝,便已宣告死亡。

派席尔大学士独自坐在议事桌边,两手撑在胡子下,那样子像是睡着了。接着,她看见瓦里斯伯爵匆匆忙忙地进入大厅,走路没有半点声音。过了一会儿,贝里席伯爵也笑盈盈地从大门走进来,一边和蔼可亲地与巴隆爵士和唐托斯爵士闲话家常,一边朝大厅前方移动。珊莎的肚子绞成一团,好似有成群蝴蝶飞舞。我不该害怕的,她告诉自己,我没什么好怕的,一切都会圆满收场,因为小乔爱我,太后也爱我,她亲口说的。

司仪的声音响起:“恭迎安达尔人、洛伊拿人和先民的国王,七国统治者,拜拉席恩家族与兰尼斯特家族的乔佛里一世陛下。恭迎陛下的母亲大人,西境之光,全境守护者,摄政太后,兰尼斯特家族的瑟曦陛下。”

一身灿烂白甲的巴利斯坦·赛尔弥爵士带领他们走进来,亚历斯·奥克赫特爵士护送太后,柏洛斯·布劳恩爵士则走在乔佛里旁边。眼下六名御林铁卫都在大厅,众白骑士齐聚一堂,只有詹姆·兰尼斯特缺席。她的白马王子——不对,是她的国王了!——三步并作两步地爬上铁王座的阶梯,他的母后则和重臣们坐在一起。小乔身穿绣红线的黑天鹅绒外衣,肩披闪闪发光的高领金缕披风,头戴镶嵌红玉黑钻石的黄金宝冠。

乔佛里转头环顾大厅,与珊莎四目相交,他面露微笑,缓缓坐下,然后开口道:“惩治叛徒,奖励忠臣,此乃国王职责所在。派席尔大学士,我命你宣读我的判决。”

派席尔站起来,他衣着华丽,身穿厚重的红天鹅绒长袍,貂皮衣领,亮金饰带,衣袖低垂,上面满是镀金涡形装饰。他从袖子里抽出一卷羊皮纸,展开之后,开始宣读一长串的名单,并以国王和重臣之名,命令他们即刻上朝宣誓效忠,倘若不从,将被视作叛徒,其领地和封号均由王室收回。

他念出的名字令珊莎屏住了呼吸:史坦尼斯·拜拉席恩公爵夫妇和他们的女儿,蓝礼公爵,罗伊斯伯爵兄弟和他们的儿子,洛拉斯·提利尔爵士,梅斯·提利尔公爵及其兄弟、叔父和儿子,密尔的红袍僧索罗斯,贝里·唐德利恩伯爵,莱沙·艾林夫人和她的儿子小劳勃,霍斯特·徒利公爵及其弟布林登爵士、其子艾德慕爵士,杰森·梅利斯特伯爵,边疆地的布莱斯·卡伦伯爵,泰陀斯·布莱伍德伯爵,瓦德·佛雷侯爵和他的继承人史提夫伦爵士,卡列尔·凡斯伯爵,裘诺·布雷肯伯爵,希拉·河安伯爵夫人,多恩亲王道朗·马泰尔及其所有子嗣。好多人啊,她一边听派席尔念个不休,心里一边想,光把这些命令送出去,就得用上一整群的渡鸦。

最后,接近末尾时,珊莎害怕已久的名字终于出现:凯特琳·史塔克夫人,罗柏·史塔克,布兰登·史塔克,瑞肯·史塔克,艾莉亚·史塔克。珊莎差点没叫出声。艾莉亚?他们竟然要艾莉亚上朝宣誓效忠……这么说来妹妹肯定已经乘船逃走,安全地回到临冬城了……

派席尔大学士卷起名单,塞进左手袖子,然后从右边袖子抽出另一张羊皮纸。他清清喉咙,继续念道:“为取代叛徒艾德·史塔克,遵照国王陛下的意愿,由凯岩城公爵暨西境守护泰温·兰尼斯特接任国王之手一职,以国王之名统理政事,率军讨平乱党,传达其意旨。陛下有令,重臣赞同。”

“为取代叛徒史坦尼斯·拜拉席恩,遵照国王陛下的意愿,由摄政太后瑟曦·兰尼斯特接任其朝廷重臣一职,以始终如一之可靠支持,协助其治国以睿智,判决以正义。陛下有令,重臣赞同。”

珊莎听见四周的贵族窃窃私语,然而耳语声很快平息下来。派席尔继续念诵:“对于尽忠职守之君临都城守卫队长杰诺斯·史林特,国王陛下亦希望将其立刻擢升为贵族之列,并赐予历史悠久之赫伦堡及其所有封地税赋。其子嗣将世代继承此等荣耀,万世不辍。由是,陛下有令,史林特伯爵即刻成为朝廷重臣,助其统御国事。陛下有令,重臣赞同。”

珊莎的眼角余光瞥见杰诺斯·史林特走了进来。这回议论声更大,且夹杂了愤怒的话音。许多拥有几千年族史的高傲领主很不情愿让到两旁,好让这头顶渐秃,面目如蛙的平民过去。他的黑天鹅绒长衫上镶了纯金鳞片,每走一步就丁当轻响,肩头则是黑金相间的锦缎格子披风。两名相貌丑陋的男孩走在他前面,步履踉跄地举着与他们等高的金属重盾,这必定是他的儿子无疑。他为自己选择的家徽是一根金色的染血长枪,底面漆黑如夜。珊莎见了不禁手上起了鸡皮疙瘩。

等史林特伯爵就位后,派席尔国师继续念:“最后,于此密谋四起、动乱不堪的危殆之际,吾人备受爱戴的劳勃国王新近驾崩,吾等重臣认为乔佛里国王之生命安危实乃首要之急……”他望向太后。

瑟曦站起来。“巴利斯坦·赛尔弥爵士听命。”

巴利斯坦爵士原本站在铁王座底,有如雕像般纹丝不动,此刻他单膝跪下,低头道:“太后陛下,微臣听候您的差遣。”

“请起,巴利斯坦爵士。”瑟曦·兰尼斯特道,“您可以卸下头盔。”

“陛下?”老骑士起身,摘下他的高顶白盔,却有些不知所措。

“爵士先生,长久以来您为国效命,尽忠职守,七大王国中每位善男信女皆对您心怀感激。然而,恐怕您的服务现在必须告一段落,国王和吾等重臣都希望您能卸下您的沉重负担。”

“我的……负担?恐怕我……我不……”

这时新科贵族杰诺斯·史林特开了口,语气沉重,直截了当:“太后陛下的意思是,您御林铁卫队长的职务已被解除了。”

高大的白发骑士站在原地,整个人仿佛顿时小了一圈,喘不过气来,“陛下,”最后他终于开口,“御林铁卫乃宣誓效命的兄弟,立下誓言,即为终身,惟死方能解除铁卫队长所负之神圣使命。”

“巴利斯坦爵士,敢问是谁的死?”太后的声音虽轻柔如丝,话中所言却震慑全场。“是你,还是你的国王?”

“你保护不了我父亲,”铁王座上的乔佛里语带指控地说,“你年纪太大,谁都保护不了了。”

珊莎看着骑士抬眼凝望他的新国王,过去她从不觉得他年事已高,如今他却老态毕露。“陛下,”他说,“我二十三岁那年被选为白骑士。而自我初次掌剑以来,那便是我惟一所求。我放弃了家族古堡的继承权,原本要与我成婚的女孩嫁给我堂弟,我不需封地,无能子嗣,终我一生,惟有为国奉献。我宣誓时杰洛·海塔尔爵士为见证人……我宣誓尽我所能保护国王……为他抛头颅、洒热血……我曾与白牛和多恩领的勒文亲王……以及“拂晓神剑”亚瑟·戴恩爵士并肩作战。在我为您父王效命之前,我守护过伊里斯国王,以及他的父亲杰赫里斯……我曾为三个国王效力……”

“结果他们通通都死了。”小指头指出。

“你的职务到此为止,”瑟曦·兰尼斯特宣布,“乔佛里身边需要年轻力壮的人。御前会议已经决定,由詹姆·兰尼斯特爵士接任你的职务,担任白骑士弟兄们的队长。”

“弑君者?”巴利斯坦爵士口气严厉,语带轻蔑。“就那个以他誓言守护的国王的鲜血来玷污自己宝剑的虚伪骑士吗?”

“爵士先生,请注意您的措辞。”太后警告他,“此人乃是我挚爱的弟弟,当今国王的亲舅。”

这时,瓦里斯伯爵开口了,口气比其他人都要轻柔。“爵士先生,对于您过去的贡献,我们并非不知感恩。泰温·兰尼斯特大人已经慷慨地同意拨出兰尼斯港北部一大块土地作为您的封疆,那里不但靠海,而且矿藏丰富,人力充足,足够修筑坚固堡垒,供应满足您一切需要的仆人。”

巴利斯坦爵士目光锐利地往上看去。“给我一个安享晚年的地方,以及为我送终的人,是吗?诸位大人,好意我心领了……但我唾弃你们的同情。”他伸手解开肩上的扣子,那件雪白披风随即落下,在地上堆成一团。紧接着“铿!”地一声,他的头盔落在地上。“我既生为骑士,”他告诉他们,一边解开胸甲的环扣,让铠甲也掉落在地。“也要死得像个骑士。”

“像个没穿衣服的骑士,您说是吧?”小指头插话。

众人哄笑一团,不论王座上的乔佛里、上朝听令的贵族、杰诺斯·史林特、瑟曦太后、桑铎·克里冈,甚至御林铁卫们——那五位几分钟前还与他同生共死的弟兄——他们都笑了。他们的笑,一定是最伤人的吧,珊莎心想。她眼看着这名英勇的老人面红耳赤地站在原地,满脸羞愧神色,气得说不出话来。最后,他抽出佩剑。

珊莎听见在场惊声四起,柏洛斯爵士和马林爵士连忙上前与之对峙,然而巴利斯坦爵士只一个极轻蔑的眼神,便令他们两人冻结在地。“两位爵士先生,毋需害怕,你们的国王是安全的……但这可不是因为你们护驾有功。即便现在,我依旧可以像切乳酪一样把你们五个通通砍倒。假如你们打算服侍弑君者,那么你们通通不配穿这身白袍。”他把剑朝铁王座底一掷。“小鬼,拿去罢。要不要熔了这把剑,让王座上再多一把,随你高兴。那样的话,对你的助益还要强过这五人手中的剑。而等史坦尼斯大人拿下你的王位后,或许也能坐在这把上面。”

他绕远路离开,脚步踩在地板上,声响宏亮,回音在光秃秃的石墙间回荡。贵族男女站开让他通过,直等侍从关上了那两扇巨大的橡木青铜门,珊莎才又听见话音:有轻声细语,有不安地脚步,还有议事桌上纸张的挪动。“他竟然叫我‘小鬼’,”乔佛里愤恨地说,听起来比他的实际年龄更显孩子气。“他还说了我叔叔史坦尼斯的事。”

“随口说说罢了,”太监瓦里斯道,“不是认真的……”

“他搞不好和我两个叔叔串通谋反。我要把他抓起来,好好审问。”无人动作。乔佛里提高声音,“我说了,我要把他抓起来!”

杰诺斯·史林特从议事桌边站起来。“陛下,此事就交给我手下的金袍卫士去办。”

“很好。”乔佛里国王道。杰诺斯伯爵走出大厅,他的两个丑儿子急忙跟上,一边拖着刻了史林特家徽的金属巨盾。

“陛下,”小指头提醒国王。“我们可以继续议程。原本的七铁卫如今只剩六人,我们需要为御林铁卫再添一名生力军。”

乔佛里面露微笑。“母亲,告诉他们吧。”

“国王陛下和御前会议认为,放眼七大王国,无人能比宣誓守护陛下的贴身侍卫——桑铎·克里冈更适合担任此一职务。”

“好狗,你觉得怎么样啊?”乔佛里国王问。

猎狗满是伤疤的脸瞧不出任何表情,他思考了很长一段时间。“有何不可?我无需抛弃封地或老婆,因为我根本就没有。就算我有,又有谁会在乎呢?”他被灼伤的半边嘴唇抽搐了一下。“但我警告你,我可不来骑士宣誓那一套。”

“御林铁卫的弟兄向来由骑士担任。”柏洛斯爵士口气坚定地说。

“从今天起,不再是了。”猎狗用一贯的喑哑声音道,柏洛斯爵士便不再作声。

当司仪向前走去时,珊莎明白时机就快到了。她紧张地整整裙子。她虽穿着丧服,以表示对死去国王的敬意,但还是特别打扮过。她的礼服是太后送她的象牙色丝衣,就是被艾莉亚弄脏的那件,但她将之染成黑色,已经看不出上面的污渍。至于该配戴何种珠宝,她可是害怕地思索良久,最后才决定选择式样简单却不失优雅的银项链。

司仪声音宏亮:“陛下倾听在场诸位的请愿,有事禀报,无事退朝。”

珊莎害怕得浑身发抖。就是现在,她告诉自己,我必须现在去做,愿天上诸神赐予我勇气。她跨出一步,再跨一步。贵族和骑士静静地为她让路,她感觉到众人的视线在自己身上的重量。我必须像母亲大人一样坚强。“国王陛下。”她用细微的、颤抖的声音喊。

由于铁王座高出地面许多,所以乔佛里的视线较在场其他人清楚,他最先看到她。“小姐,请您上前来。”他面带微笑地召唤。

他的微笑给了她勇气,令她觉得自己美丽而坚强。他真的爱我,真的。珊莎抬起头,不疾不徐地朝他走去,她绝不能让他们察觉自己有多紧张。

“史塔克家族的珊莎小姐。”司仪高唱。

她在王座下方停住脚步,正好站在巴利斯坦爵士的白披风、头盔和胸甲堆放的地方。“珊莎,你有事禀报国王陛下和御前会议?”议事桌边的太后问。

“是。”她跪在披风上,如此才不至于弄脏礼服。然后她抬头看着端坐恐怖黑王座上的白马王子。“启禀陛下,我要为家父,亦即前首相艾德·史塔克大人请愿,求您慈悲为怀、法外开恩。”这句话她已经练习过几百遍了。

太后叹道:“珊莎,你太令我失望了。我是怎么跟你说叛国者的血统来着?”

“小姐,您的父亲可是犯下了滔天大罪啊。”派席尔大学士沉吟道。

“唉,可怜的小东西。”瓦里斯也跟着叹气,“诸位大人,她不过是个孩子,根本不知道自己要求的是什么。”

但珊莎只把目光放在乔佛里身上。他一定要听我说完,一定要啊,她心想。国王在宝座上动了动身子。“让她说吧,”他下令,“我要听听她的话。”

“感谢您,陛下。”珊莎露出微笑。那是个羞怯的、私密的、只给他看的微笑。他真的愿意听,她就知道他会。

“叛国大罪好似带毒的野草,”派席尔庄严地宣布,“必须连根拔除、斩尽杀绝,否则叛徒便会四处蔓生。”

“令尊所犯之罪行,你可否认?”贝里席伯爵问。

“诸位大人,我不否认。”珊莎有更好的办法。“我很清楚他必须接受制裁。我要求的只是网开一面,放他一条生路。家父必定已对其所作所为懊悔不已,他是劳勃国王生前密友,他是真心敬爱国王的,相信在座各位都很明白。他从未有过成为御前首相的念头,直到国王开口。他必定是被蓝礼大人、史坦尼斯大人或……或某些人蛊惑,否则不会……”

乔佛里国王倾身向前,双手按紧王座扶手,断剑自他指缝根根穿出,有如铁扇。“他说我不是国王,他为什么要那样说?”

“他有腿伤在身,”珊莎急切地应道,“疼痛异常,派席尔大学士给他服用了罂粟花奶,而罂粟花奶会让人神智不清,否则他是绝不会这样说的。”

瓦里斯道:“这是孩子对父亲的信心所致……多么单纯而天真……可是呢,人们不是常说智慧往往来自孩童口中么?”

“但叛国就是叛国。”派席尔立刻回应。

乔佛里不安地在王位上动来动去。“母亲,您的意思呢?”

瑟曦·兰尼斯特满腹思量地审视珊莎。“倘若艾德大人愿意坦承罪行,”良久,她终于开口,“我们便可确知他已有悔悟之心。”

乔佛里站了起来。求求您,珊莎心想,求求您,求求您,您是我心中的国王,是那个仁慈高贵又好心肠的国王,求求您啊。“你还有什么要说的吗?”他问她。

“请您……请您看在您爱我的份上,成全我这个心愿吧,我的王子。”珊莎说。

乔佛里国王上上下下地打量着她。“你的一番肺腑之言感动了我,”他英勇地点头道,仿佛在说一切都会没事。“我就成全你……但你父亲必须先俯首认罪,承认我是他的国王,不然我无法手下留情。”

“他会的,”珊莎说,整颗心都飞了起来。“嗯,我知道他会的。”

第五十八章 艾德

《冰与火之歌》小说--第56章至第60章

铺在地板的稻草充满尿臊昧。这里没有窗户,没有床,连个潲水桶都没有。他依稀记得墙壁是淡红色的,露出一片片硝石,有一扇碎木做的灰门,足有四尺厚,上面钉了铁钉。他被推进来时,短暂地看了屋内几眼,等门“轰”地一声关上,就什么也看不清了。这里没有一丝光线,他和瞎子无异。

或者说,和死人无异。他和他的国王一同被埋在地底了。“啊,劳勃。”他喃喃说,探出手去,摸到冰冷的石墙,每动一下,受伤的脚就抽痛一次。他回忆起当时在临冬城的地下墓窖里,在历代冬境之王雕像的冷冷石眼注视下,国王所说的笑话。国王吃席,劳勃这么说,首相拉屎。那时他笑得好不开心哪,只可惜他弄错了。应该是国王一死,奈德·史塔克心想,首相陪葬。

地牢位于红堡之下,到底有多深,他不敢去想。他想起与“残酷的”梅葛有关的那些故事,传说所有为他建筑城堡的工匠都遭他谋害,如此一来他们便永不能泄露其中秘密。

他诅咒他们每个人小指头、杰诺·史林特和他的金袍卫队、王后、弑君者、派席尔、瓦里斯和巴利斯坦爵士,甚至劳勃的亲弟弟蓝礼公爵,因为他在自己最需要他的时候逃之夭夭。然而到了最后,他责怪的是自己。“蠢才!”他对着黑暗大喊,“你这个天杀的蠢才!”

瑟曦·兰尼斯特的脸庞在黑暗中浮现眼前。她的秀发宛若阳光,微笑中带着嘲弄。“在权力的游戏之中,你不当赢家,就只有死路一条。”她悄声说。奈德输了这场游戏,他的部属以鲜血和生命为他的愚蠢付出了代价。

思及两个女儿,他只想放声痛哭一场,可眼泪却硬是掉不下来。纵然到了这步田地,他依旧是个临冬城的史塔克,他的悲伤和狂怒都冻结在体内。

假如他安静不动,伤腿便不至于痛得太厉害,于是他尽可能地躺着不动。究竟躺了多久,他说不准。这里没有日升月落,什么也看不见,连在墙上做记号都不行。睁眼还是闭眼,一切都无分别。他睡了又醒,醒了又睡,不知睡着和醒来哪一个比较痛苦。睡着的时候会做梦,黑暗的、扰人的梦,充斥着血光以及不能遵守的约定;醒来的时候,除了思考,无事可做,然而他心中所想却比噩梦还可怕。想起凯特,有如躺在荨麻编成的床上那般苦痛。他幻想着此时此刻她置身何处,正在做些什么,却不知此生是否还能与她重逢。

时间流逝,日子一天天过去,至少感觉起来是这样。石膏下的断腿隐隐作痛,开始发痒。他碰碰大腿,热得发烫。这里惟一的声音,是他的呼吸。时间一久,他开始大声说话,只为了能听见声音。他拟订计划,决心保持神智清醒,在黑暗中筑起希望的城堡。劳勃的两位弟弟安然无恙,此刻正在龙石岛和风息堡整军待发。埃林和哈尔温一旦解决格雷果爵士,便将率领他其余的卫士返回君临。而凯特琳一旦接获消息,便会号召北方诸侯揭竿而起,而三河流域和艾林谷的贵族都会与她并肩作战。

他发现自己不断想起劳勃,一次又一次。他看到青春年少的国王,高大英俊,头戴鹿盔,手持战锤,骑在马上宛如长角巨神。黑暗中他听见他的笑声,望着他那对碧蓝澄澈宛如山中湖泊的眼睛。“奈德,你看看我们,”劳勃说,“诸神在上,我们怎会落到这步田地?你被关在这儿,我死在一头猪脚下。当初我们可是一起打下江山,赢得王位……”

劳勃,我对不起你,奈德心想,但他实在说不出口,我欺骗了你,隐瞒了真相,让他们害死了你。

但国王还是听到了。“你这个硬脖子的蠢蛋,”他喃喃道,“心高气傲,就是不肯听话。史塔克,自尊心能拿来吃吗?荣誉感能保护你的孩子吗?”他的脸一块块剥落,皮肤出现裂口,接着他伸手扯下面具。原来那根本不是劳勃,而是嘿嘿直笑、嘲弄着他的小指头。他张口想说话,但他的谎言变成灰白的蛾,拍拍翅膀飞走了。

脚步声从走廊上传来时,奈德正在半睡半醒之间,起初还以为是自己作梦,因为除了自言自语,他已经太久没听见别的声音。他发着高烧,嘴唇干裂,腿伤隐隐作痛。沉重的木门“咿呀”一声打开时,突如其来的光线刺痛了他的眼睛。

一名狱卒丢了个罐子给他。陶罐很凉,表面密布水珠。奈德双手紧紧捧住,饥渴地大口吞咽。水从嘴角流下,滴进胡子里。他一直喝到不适方才停下。“过了多久……?”他虚弱地问。

狱卒瘦得像个稻草人,生着一张老鼠脸,胡子割得长短不齐。他穿了一件甲衣,外罩半身皮革斗篷。“不准说话。”说着他把水罐从奈德手里夺走。

“求求你,”奈德说,“我的女儿……”大门轰地关上,光线倏然消失。他眨眨眼,低下头,蜷缩在稻草上。稻草闻起来不再有尿水和粪便的味道,闻起来一点味道都没有了。

他再也分不出睡着与醒来的差别。黑暗中,回忆悄然袭上心头,栩栩如生宛如幻境。那一年是“错误的春天”,他又回到了十八岁,陪着琼恩和劳勃从鹰巢城下山,远赴赫伦堡参加比武大会。他见到绿草长青,闻到风中花粉。温暖的白昼,凉爽的夜晚,甜美的酒香。他记得布兰登的笑,记得劳勃在团体比武中的狂暴威猛,记得他一边左劈右砍,将对手一个个击落马下,一边哈哈大笑的模样。他也记得身穿白色鳞甲的金发少年詹姆·兰尼斯特,跪在国王帐前的草地上,宣誓守护伊里斯国王。宣誓完毕之后,奥斯威尔·河安爵士扶詹姆起身,铁卫队长“白牛”杰洛·海塔尔爵士亲自为他系上御林铁卫的雪白披风。六位白骑士通通到场,欢迎他们新加入的弟兄。

比武会持续了十日,但在关键的马上长枪比武中,只有雷加·坦格利安抢尽了风头。当年王太子身上所穿的盔甲与他日后战死那天无异:闪闪发光的黑铠,胸前是红宝石镶成的三头龙,正是他的家徽。他骑马奔驰,一条鲜红丝带在背后流动,没有长枪能碰他分毫。布兰登被他刺落马下,青铜约恩·罗伊斯亦然,就连“拂晓神剑”亚瑟·戴恩爵士也不例外。

当王太子在决胜战中击倒巴利斯坦爵士,绕场一周,准备接下优胜宝冠时,劳勃正与琼恩和老杭特伯爵作最后的拼斗。奈德记得雷加·坦格利安催马跑过自己的妻子——多恩领马泰尔家族的伊莉亚公主,将爱与美的皇后的桂冠放在莱安娜膝上。全场观众笑容消失的那一刻,至今依然历历在目,那是一顶冬雪玫瑰编织而成的皇冠,碧蓝如霜。

奈德·史塔克伸手去抓那项花冠,但浅蓝色的花瓣底下却暗藏着剌。尖利残酷的刺撕扯皮肤,他看着鲜血缓缓流下手指。骤然惊醒,四周一片黑暗。

奈德,答应我,躺卧血床的妹妹朝他低语。她生前最爱冬雪玫瑰的芳香。

“诸神救我,”奈德泣不成声。“我要疯了。”

天上诸神没有回应。

每当狱卒带水给他喝,他就告诉自己又过了一天。起初他还拜托来人,请他说说女儿的消息,以及外面发生了什么,但咕哝和脚踢是惟一的回答。几“天”后,他肚子抽筋,便改向狱卒求恳食物,结果还是相同,他依然没东西吃。或许兰尼斯特家打算把他生生饿死。“不对。”他对自己说。倘若瑟曦要置他于死地,他早就和部下一起被砍倒在王座厅了。她要他活着,不论如何虚弱,如何绝望,都要留下他一条命。凯特琳手上还握有她的弟弟;她若是杀他,那么小恶魔也会没命。

囚室外传来铁链碰撞的声音。门突然打开,奈德伸手撑住潮湿的墙壁,往光明的地方爬去。火炬的强光刺得他眯起眼睛。“食物,”他哑着嗓子说。

“我带了酒来,”一个声音应道。不是那个老鼠脸;这次的狱卒比较矮胖,但同样穿着半身皮斗篷,戴了有刺钢盔。“艾德大人,您快喝吧。”他将一个酒袋塞进奈德手里。

这声音出奇地熟悉,但奈德·史塔克过了一阵子才想起来。“瓦里斯?”他虚弱不堪地说,伸手摸摸对方的脸。“我……我不是在作梦。真的是你。”太监肥胖的脸颊上覆盖着粗短的黑胡茬,奈德的手指感觉到它们的粗糙。瓦里斯把自己变成了大胡子狱卒,浑身上下散发着汗臭和劣酒的气味。“你是怎么……你到底是个什么样的魔术师?”

“口很渴的魔术师。”瓦里斯道,“大人,快喝吧。”

奈德的手慌乱地捧着酒袋。“他们给劳勃喝的,就是这种毒药么?”

“您错怪我了,”瓦里斯哀伤地说,“果真是没人喜欢太监啊。酒袋给我。”他喝了几口,红色的酒液从他肥厚的嘴角流淌下来。“这虽然不能和比武大会当晚您请我喝的酒相提并论,但也绝非毒药。”他抹抹嘴下了结论。“来。”

奈德试着啜下一口。“这是酒糟。”他觉得自己快吐出来了。

“是啊,不管你是王公贵族还是太监走卒,酸的甜的都得学着吞。大人,您的时辰近了。”

“我女儿们……”

“您的小女儿从马林爵士手边逃脱了,”瓦里斯告诉他,“我到现在都没能找到她,兰尼斯特的人也找不到,这多少算是诸神慈悲罢,因为我们的新国王并不爱她。您的大女儿依然是乔佛里的未婚妻,瑟曦把她留在身边,她几天前刚上朝为您求情。只可惜您不在场,否则一定会大受感动。”他意图昭昭地往前靠。“艾德大人,想必您知道自己在劫难逃吧?”

“王后不会杀我,”奈德说。他开始头晕目眩;这酒太烈,他又太久没有进食。“凯特……凯特手里有她弟弟……”

“但不是她爱的弟弟,”瓦里斯叹道,“而且这会儿也跑了。显然是她让小恶魔从手里钻了出去。我看他现在多半已经死在明月山脉里某个不知名的地方了吧。”

“倘若真是这样,那快快割了我喉咙,做个了结。”酒劲上涌,他身心俱疲,头脑昏沉。

“我对您的血一点兴趣都没有。”

奈德皱眉:“当他们屠杀我的手下时,你可是站在王后身边袖手旁观,一声不吭。”

“换做是现在,我还是会那么做。我记得自己当时不但手无寸铁,没盔没甲,还被兰尼斯特的武士团团围住。”太监歪着头,好奇地打量他。“我小时候,还没被割之前,曾跟戏班子在自由贸易城邦巡回演出。他们教会我一件事,那就是每个人都有自己该扮演的角色,戏里戏外都一样。朝廷里也是如此,所以御前执法官必须模样凶神恶煞,财政大臣要勤俭成性,御林铁卫队长则需勇武过人……而情报总管呢,当然应该诡计多端、擅长逢迎拍捧、行事无孔不入。而一个勇气十足的情报头子,就和一个懦弱胆小的骑士一样没用。”

奈德审视着太监的脸,搜寻他的假疤痕和假胡子下的真相。他又试着喝了点酒,这回顺口多了。“你能把我从这地穴救出去吗?”

“我能……但我要不要这么做呢?当然不。到时候一定有人展开调查,而所有的线索都会指向我。”

奈德原本也不期望他答应。“你还真是实话实说。”

“大人,太监没有荣誉,蜘蛛也没有行事顾及自尊的福分。”

“那你可否至少替我送封信?”

“得视信的内容而定。您要的话,我很乐意提供纸笔。等你写好之后,我会把信拿来读一遍,至于要不要送出去,则要看信是否合乎我个人目的了。”

“你的目的?瓦里斯大人,敢问您的目的又是什么?”

“和平。”瓦里斯毫不迟疑地回答,“假如说君临城里有哪个灵魂真心诚意想保住劳勃·拜拉席恩的性命,那便是我。”他叹了口气。“十五年来,我尽心竭力保护他免遭敌人伤害,到头来却免不了他为朋友所害。您脑筋里究竟是有些什么疯狂念头,让您跑去告诉太后,说您知道乔佛里的真实身份?”

“仁慈的疯狂念头。”奈德坦承。

“啊,”瓦里斯道,“可不是么?艾德大人,您是个正直磊落的人,我常常忘记这点,因为我这辈子很少遇见您这样的人。”他环顾囚室四周。“当我见到诚实和荣誉给您带来何种下场之后,我终于明白这是为什么了。”

奈德·史塔克低头枕在潮湿的石墙上,闭上了眼睛。他的伤腿隐隐作痛。“国王喝的酒……你查问过蓝赛尔吗?”

“当然问了。酒袋是瑟曦给他的,还告诉他那是劳勃最喜欢的佳酿。”太监耸耸肩。“打猎本来就危险,纵使那头猪没杀死劳勃,他也会摔下马来,被毒蛇咬,或者是一枝射偏的箭……森林是天上诸神的屠宰场。但是,杀死国王的不是药酒,而是您的‘仁慈’。”

奈德就怕这个。“诸神饶恕我。”

“假如世间真有神灵存在,”瓦里斯道,“我想他们不会苛责您的。反正瑟曦也不会等太久。劳勃越来越难驾驭,她必须先除掉他,才能放手对付他两个弟弟。史坦尼斯和蓝礼两个还真是一对,一个铁甲拳,一个丝手套。”他用手背抹抹嘴。“大人,您太蠢了,当初您应该听从小指头的建议,拥护乔佛里登基。”

“你……你怎么知道?”

瓦里斯微微一笑。“您只要知道我知道这件事就够了。我还知道太后明天会来拜访您。”

奈德缓缓抬眼。“为什么?”

“大人,瑟曦虽然怕你……但她更怕别人。她亲爱的詹姆此刻正与河间贵族作战,莱莎·艾林高据鹰巢城,占有天险,兵力雄厚,而她和太后向来不睦。多恩领方面,马泰尔家族至今依旧对伊莉亚公主和她小婴儿的死怀恨在心。更何况这会儿令公子又带着北方诸侯大军越过颈泽往南来了。”

“罗柏只是个孩子。”奈德大惊失色。

“是个握有大军的孩子。”瓦里斯道,“不过如您所说,他毕竟只是个孩子。真正令瑟曦寝食难安的是国王的两个弟弟。……尤其是史坦尼斯大人。他的继承权名正言顺,本人又能征善战,而且绝不心软。这世上再没有谁比一个绝对刚正不阿的人更可怕。这段时间史坦尼斯在龙石岛做些什么,没有人知道,可我敢打赌,他是在招聚兵马,决非收集贝壳。所以啰,瑟曦怕的就是:当她的父亲和弟弟对付史塔克家和徒利家的时候,史坦尼斯趁机登陆,自立为王,并砍掉她儿子那个生了漂亮卷发的头……当然,她自己也难保性命,虽说我真的相信她比较在乎孩子。”

“史坦尼斯·拜拉席恩是劳勃真正的继承人,”奈德说,“王位本归他所有,我欢迎他登基为王。”

瓦里斯啐了一声。“我跟您保证,瑟曦可不想听到这句。史坦尼斯虽有可能夺得王位,但您要是不多管管自己的舌头,到时候恐怕就只剩一颗烂掉的头欢迎他了。珊莎那么努力地为您求情,若是不把握机会,实在太可惜。老实说,眼下只要您愿意,可以逃过一劫。瑟曦不笨,她知道驯服的狼比一条死狼有用得多。”

“这女人谋害我的国王,屠杀我的部下,还把我儿子摔成残废,你竟然要我为她效力?”奈德难以置信。

“我要你为国家效力,”瓦里斯道,“您只需对太后承诺愿意坦白邪恶的叛国罪行,命令你儿子放下武器,尊乔佛里为真正的国王,并指称史坦尼斯和蓝礼是忘恩负义的叛逆,这样就行了。我们的碧眼母狮子知道您是个言行一致的人,只要您给她时间和力气对付史坦尼斯,并保证死也不说出她的秘密,那么我相信她会同意您穿上黑衣,在长城和您弟弟,还有您那私生子一起度过余生。”

想到琼恩,奈德满怀羞耻,以及一种言词难以形容的深深哀恸。如果能再看看那孩子,坐下来和他好好谈心就好了……剧痛从断腿脏污的灰色石膏底下传来,他皱紧眉头,手指无助地又张又阖。“这是你的主意,”他喘着气对瓦里斯说,“还是你和小指头一起想出来的?”

这话似乎令太监甚觉有趣。“要我跟他同伙,那我宁可娶一只科霍尔的黑羊。小指头是七国上下第二狡猾的人。哎,我是会给他挑一些有用的消息,刚好足以让他‘以为’我是他的人……就好像我让瑟曦也如此相信。”

“就好像你让我也如此相信。瓦里斯大人,请您告诉我,您到底为谁效力?”

瓦里斯浅浅一笑。“唉,大人,这还用说吗?我当然是为国效力了。我以我失去的命根子发誓,我为国家效命,而国家需要的正是和平。”他喝完最后一口酒,把空酒袋丢到一边。“所以啰,艾德大人,您的回答是什么?请您向我保证,等太后到来时,您会说出她想听的话。”

“如果我作这种保证,那我的誓言与没人穿的空洞铠甲何异?我的命不至于珍贵到那种地步。”

“可惜。”太监起身。“那么大人,您女儿的性命呢?那又有多珍贵?”

一股寒意袭上奈德心头。“我女儿……”

“大人,您总不会以为我忘记了您纯真的乖女儿呢?太后她可是绝对不会忘记。”

“不要,”奈德哑着嗓子哀求。“瓦里斯,诸神慈悲,要杀要剐我任你处置,但别把我女儿牵扯进来。珊莎不过是个孩子。”

“雷加王子的女儿雷妮丝公主不也是个孩子?她是个讨人喜欢的小宝贝,年纪比您两个女儿都要小。您可知道,她养了一只小黑猫,名叫贝勒里恩?到现在我始终不知道那只猫的下落。雷妮丝老爱把它当作真正的黑死神贝勒里恩。不过呢,我想在兰尼斯特军撞开她房门那天,他们很快就让她知道小猫和飞龙之间的差异了罢。”瓦里斯疲倦地一声长叹,仿佛肩负着全世界的哀伤。“总主教大人曾对我说,因为我们有罪,所以我们受苦。假如这是真的,艾德大人,请告诉我……为何在你们这些王公贵族的权力游戏里面,永远是无辜的人受苦最多?您愿意的话,就在王后到来之前,好好想一想罢。除此之外,更请您想清楚:下一个来探访您的人可能带着面包乳酪,以及减轻痛苦的罂粟花奶……却也可能带着珊莎的项上人头。”

“要选哪一种呢,亲爱的首相大人,完完全全看您的决定了。”

第五十九章 凯特琳

《冰与火之歌》小说--第56章至第60章

眼看部队沿堤道穿过颈泽的黑色沼地,涌进彼方的河间地区,凯特琳的忧虑与日俱增。虽然她将恐惧埋藏在沉着冷静的面具之下,但它依旧存在,并随着他们跨越的每一里格不断增长。白天她焦虑不安,晚上则辗转反侧,每一只飞过头顶的渡鸦,都令她不禁咬紧牙关。

她为父亲恐惧,对他的缄默大惑不解。她为弟弟艾德慕恐惧,并暗自祈求,倘若他必须与弑君者在战场上相见,请天上诸神务必看护他。她更为奈德和两个女儿,为那两个她丢在临冬城不管的乖儿子恐惧。然而,她对他们每一个人都无能为力,于是她逼迫自己将这些念头统统抛到脑后。你必须将力量留给罗柏,她这么对自己说,他是你惟一帮得上忙的人。凯特琳·徒利,现在的你,必须像北方一样坚毅刚强,必须成为一个名符其实的史塔克家人,像你的儿子一样。

罗柏骑马走在队伍最前面,临冬城的白色旗帜在他头顶迎风飘扬。每天,他都会请一位封臣与他同行,借此机会讨论战略;他轮流邀请每一位诸侯,丝毫没有表现出个人好恶,像他的父亲一样用心聆听对方意见,仔细衡量每种说法。他从奈德那里学了好多,她看着他,心里想着,可他学够了吗?

黑鱼精挑细选出一百个人和一百匹好马,当先到前方掩蔽他们的行踪,并执行侦察任务。而布林登爵士的部下回报的消息,丝毫未能纾解她的忧虑。泰温大人的部队虽与他们仍有相当距离……但河渡口领主瓦德·佛雷却已在他绿叉河畔的城堡聚集了近四千的兵力。

“又迟到了。”凯特琳得知消息时,不禁喃喃自语。这人真该遭天谴,眼下简直是当年三叉戟河之战的翻版。她的弟弟艾德慕既已召集封臣,照说佛雷侯爵早该率兵前往奔流城加入徒利大军,结果他却按兵不动。

“四千人,”罗柏复诵了一遍,话中有些恼火,更有困惑。“佛雷大人绝不可能单独对付兰尼斯特军,所以他一定打算加入我们。”

“是吗?”凯特琳反问。她骑到队伍前方,与罗柏和他今天的同伴罗贝特·葛洛佛同行。先锋军散开跟在他们身后,犹如一座由枪戟、旗帜和长矛组成的森林,缓缓移动。“我可不敢说。决不要对瓦德·佛雷抱任何期望,到时候你就不会觉得意外。”

“可他是外公的封臣。”

“罗柏,不是每个人都把自己立下的誓言当回事的,更何况瓦德大人与凯岩城的友好程度,向来令你外公不满。他有一个儿子就是娶了泰温·兰尼斯特的妹妹,虽说这算不了什么,瓦德大人膝下儿孙满堂,他们总是得结婚的。不过……”

“夫人,您认为他打算把我们出卖给兰尼斯特?”罗贝特·葛洛佛语气沉重地问。

凯特琳叹道:“说真的,我怀疑佛雷大人自己都不确定有何打算。他既有老人家的行事谨慎,又有年轻人的野心勃勃,更不缺精打细算。”

“母亲,我们一定要得到孪河城的支持。”罗柏的口气有些冲,“你也知道,除此之外无处可以渡河。”

“没错,而且你大可放心,瓦德·佛雷也很清楚。”

当晚,他们在沼泽的南界扎营,正好在国王大道和河流中间。席恩·葛雷乔伊便是在此为他们带来她叔叔的新情报。“布林登爵士要我告诉你们,他已经和兰尼斯特军发生了遭遇战。有十来个斥候大概暂时不会回去跟泰温大人报告了,我看他们永远也回不去了。”他嘻嘻笑道,“负责指挥敌军侦察部队的是亚当·马尔布兰爵士,他正掉头往南,沿途到处放火。他约略知道我们的位置,但黑鱼发誓绝不让他知道我们何时兵分两路。”

“除非佛雷大人告诉他。”凯特琳语气尖锐,“席恩,你回去之后,请我叔叔将手下最厉害的弓箭手布置在孪河城四周,日夜监视,一旦有渡鸦出城,立刻将其射下,我不希望有任何飞鸟将我儿的动向报告给泰温大人。”

“夫人,布林登大人早已这么办了。”席恩带着一抹得意的笑容回答,“再多几只黑鸟,我们都可以拿来做馅饼了。我会把羽毛留下来给您做顶帽子的。”

她早该想到,黑鱼布林登的考虑远比自己周详。“既然兰尼斯特军纵火焚烧佛雷家族的田地,掠夺他们的农舍,那他们有何反应?”

“亚当爵士和瓦德大人双方的部队有过遭遇战,”席恩回答,“距此不到一日骑程,我们发现两个兰尼斯特斥候被佛雷家士兵绑起来喂乌鸦。当然,瓦德大人绝大多数兵力集结在孪河城。”

按兵不动,静观其变,不明动态,绝不出手,这真是瓦德·佛雷的不改作风,凯特琳苦涩地想。

“既然他已和兰尼斯特军开战,或许他的确有意遵守誓言。”罗柏道。

凯特琳可没那么乐观。“保护自己的领地是一回事,公然与泰温大人作战又是另一回事。”

罗柏转头对席恩·葛雷乔伊说:“黑鱼有没有发现其他渡过绿叉河的方法?”

席恩摇摇头。“现在水位很高,水流又湍急,布林登爵士说在这么上游的地方是不可能渡河的。”

“我非渡河不可!”罗柏火冒三丈,“唉,我们的马或许可以游泳,但驮着全副武装的人可不行。我们得建造木筏,把头盔、铠甲和长枪等兵器运过去,可我们不但没有木头,更没有时间。泰温大人已经往北来了……”他握紧拳头。

“佛雷大人若想阻拦我们,那是自寻死路。”席恩·葛雷乔伊以他一贯的自信口吻说,“我们的兵力足足是他五倍,罗柏,如果必要,你可以轻易拿下孪河城。”

“恐怕不容易,”凯特琳警告他们,“至少绝非短时间内可以攻下。当你们还在架设攻城器械的时候,泰温·兰尼斯特便会带着大军从后掩杀而来。”

罗柏看看她,又看看葛雷乔伊,想要找寻答案,但徒劳无功。一时之间,他虽然披甲带剑,两颊又留了短须,看起来却比十五岁还要年幼。“父亲会怎么做?”他问她。

“想办法过河,”她告诉他,“用尽一切方法。”

翌日清晨,布林登·徒利爵士亲自骑马回报,他已经卸下血门骑士的重铠和头盔,换上轻便的斥候皮甲,但那条黑曜石雕的鱼依旧扣住披风。

叔叔脸色沉重地翻身下马。“奔流城下有一场战事,”他抿抿嘴,“我们是从一个被俘的兰尼斯特斥候口中听说的。弑君者歼灭了艾德慕的军队,把三河诸侯打得四散奔逃。”

一只冰冷的手攫住了凯特琳的心。“我弟弟怎样?”

“受伤被俘,”布林登爵士道,“布莱伍德大人和其他生还者被困在奔流城里,詹姆的大军将他们团团包围。”

罗柏一脸焦躁。“我们得赶紧渡过这条该死的河,否则就来不及了。”

“恐怕不容易,”叔叔告诫他,“佛雷大人所有的兵力现下都在城里,城门却是紧紧关闭。”

“这家伙该死,”罗柏咒道,“如果这老王八蛋不肯让我过去,我别无选择,非得攻城不可,待我们把孪河城拆个一干二净,瞧他喜不喜欢!”

“罗柏,你的话听起来活像个赌气的小孩。”凯特琳口气锐利地说,“小孩子一遇阻碍,不是想绕过去,就是想把它推倒。作为一方领主,你得清楚言语有时候可以解决武力所办不到的事。”

听她责备,罗柏从脸孔红到脖子。“母亲,请您告诉我您的意见。”他口气温顺地说。

“佛雷家族把守渡口已经六百年,六百年来,他们从来不忘收取过桥费。”

“过桥费?他到底想怎样?”

她微笑道:“这就轮到我们去发现了。”

“假如我不打算付过桥费呢?”

“那么你最好退回卡林湾,布好阵势迎接泰温大人……不然就是长出翅膀。我看没别的方法。”凯特琳轻踢马肚,向前奔去,让儿子留下来思索她的话。若是让他觉得母亲在抢夺他的权位,那可不成。奈德,除了勇气之外,你可有教导他智慧?她暗想,你可有教导他如何低头?七大王国的坟墓里多的是徒有勇武,却不知该何时低头的人。

日近正午,孪河城进入先锋部队的视线,此地便是河渡口领主的根据地。

这里的绿叉河水既深且急,但佛雷家族的势力早在几世纪前便横跨两岸,并靠着渡河者缴纳的费用致富。他们建造的通道是一座巨大的平滑灰石拱桥,宽度足以让两部马车并眉而行;卫河塔矗立于弧桥中央,以其射箭孔、杀人洞和铁闸门睥睨河流和道路。佛雷家花了三代才完成这座拱桥,竣工之后,他们在两岸都筑起木头堡垒,如此一来,任何人若未经他们允许,都不能过河。

如今木头早已改为石材,孪河城——两座方正、丑陋却坚固的城堡,两边的样貌几乎完全相同,拱桥则横越其间——已经守护渡口几世纪之久。它有着高耸的域墙,深深的护城河和厚重的橡木镶铁门。桥的两边入口均位于防护严密的内城,两岸有桥头堡和铁闸门,河中央则由卫河塔保护。

凯特琳只需一眼,便看出面前的城堡无法迅速攻陷。城墙上处处是枪剑光影和大型弓弩,每个雉堞和箭口皆有弓箭手部署,吊桥已经升起,闸门也已降下。城门紧闭,扣上门闩。

大琼恩一见,立即开始高声咒骂。瑞卡德·卡史塔克伯爵则静静地怒视。“诸位大人,这样的城堡无法在短时间内攻下。”卢斯·波顿表示。

“若我们在对岸没有军队,就算包围也不行,”赫曼·陶哈郁闷地说。深流奔涌的绿水对岸,河西城堡有如其东边兄弟的倒影。“即使时间充裕也没办法,而我们的时间可是一点也不充裕。”

正当北方诸侯观察城堡时,一扇边门突然打开,伸出一座木板桥跨越护城河,十来个骑士朝他们而来。他们由瓦德侯爵的四个儿子率领,打着银灰色底、深蓝双塔的旗帜。史提夫伦·瓦德爵士,瓦德侯爵的继承人,代表他们发言。佛雷家的人个个看起来像黄鼠狼;年过六旬,自己都有孙子的史提夫伦爵士,看起来尤其像只年老而疲惫的黄鼠狼,不过他到底还颇有礼貌。“家父派我前来问候诸位,敢问率领这支劲旅的是何许人?”

“是我。”罗柏催马上前。他全身铠甲,临冬城的冰原狼徽盾系在马鞍,灰风轻步跟在身边。

老骑士水汪汪的灰眼里闪现出一抹兴味,但他的坐骑却不安地哼了两声,避开了冰原狼。“如您愿意到城里与家父共进晚餐,表明您的来意,相信他必定大感荣幸。”

他的这番话,有如投石机射出的巨石,在北境诸侯中炸裂开来。众人均大为不满,他们或咒骂,或争执,彼此大呼小叫。

“大人,您千万不能去,”盖伯特·葛洛佛向罗柏陈情。“绝不能信任瓦德大人。”

卢斯·波顿点点头。“单身赴约,您就是任他宰割。他可以把您卖给兰尼斯特,把您丢进地牢,甚或割了您喉咙,一切随他高兴。”

“如果他想跟我们谈谈,叫他打开城门,让我们全体进去与他共进晚餐。”文德尔·曼德勒爵士高声宣布。

“干脆要他出来,就在这里宴请罗柏,当着双方所有人的面。”他的哥哥威里斯爵士提议。

凯特琳·史塔克与他们同感疑虑,但她只瞄了史提夫伦爵士一眼,便看出他对所见所闻甚感不悦,只要再多几句,机会就会稍纵即逝。她必须采取行动,越快越好。“让我去。”她高声说。

“夫人,您去?”大琼恩皱起眉头。

“母亲,您确定吗?”显然,罗柏并不确定。

“我当然确定,”凯特琳伶俐地撒谎,“瓦德大人是我父亲的封臣,我从小就认识他,他绝对不会对我怎么样的。”除非有利可图,她在心里暗暗注明,但有些事情不能明讲,有些谎言也是必须。

“相信家父一定乐于和凯特琳夫人谈谈,”史提夫伦爵士道。“为了保证我们并无不良企图,我弟弟派温爵士会留在这里,直到夫人您安全归来为止。”

“而我们将待之如上宾。”罗柏说。派温爵士是佛雷家四兄弟中最年轻的一位,他下了马,把缰绳交给哥哥。“史提夫伦爵士,我希望家母能在日落时归来,”罗柏继续说,“我不愿在此逗留。”

史提夫伦·佛雷爵士礼貌地点头:“大人,照您吩咐。”凯特琳轻踢马刺,向前奔去,没有回头。瓦德侯爵的儿子和护卫们随即跟上。

父亲曾说,放眼七大王国,瓦德·佛雷是惟一能自己生出一支军队的领主。当天,河渡口侯爵在河东城堡的大厅里欢迎凯特琳时,他身边围绕着二十个活着的儿子(这不包括派温爵士,加上他就成了二十一个),三十六个孙子,十九个曾孙,以及许多女儿、孙女、私生子、私生女,和私生孙子孙女。她终于明白父亲是什么意思。

瓦德侯爵今年九十,活像条干瘪的粉红色黄鼠狼,头早已光秃,上面遍布老人斑,因为痛风的关系,若无人搀扶,就没法站立。他最新一任妻子是个十六岁的女孩,苍白瘦弱,跟在他担架旁边走进来。她是第八任佛雷夫人。

“大人,多年不见,今日重逢,真是倍感喜悦。”凯特琳道。

老人满腹狐疑地眯眼盯着她。“是么?我倒很怀疑。凯特琳夫人,我年纪大了,你就省省这些甜言蜜语吧。为什么是你在这里?难道说你家儿子太尊贵,不愿亲自来见我?我又该拿你怎么办呢?”

凯特琳上次造访孪河城,还是个小女孩,当时的瓦德侯爵便已经是个脾气暴躁,语气尖刻且无甚礼貌的人,看来岁月使他更令人难以忍受了。她的措辞必须格外谨慎,尽全力不去在意他的言语冒犯。

“父亲,”史提夫伦爵士语带责备地说,“您忘了吗?凯特琳夫人正是受您之邀而来。”

“我在问你吗?我还没死,你就不是佛雷侯爵。我看起来像死人吗?我用不着听你说教。”

“父亲大人,这不是待客之道吧?”他另一个年纪较轻的儿子说。

“这会儿连我的私生子都教训起我来啦?”瓦德侯爵抱怨,“你们都该死,我爱说什么便说什么。莱格,我这辈子招待过三个国王,王后就不用提了,你觉得我还用你教我‘待客之道’?我第一次在你妈身上播种的时候,她还在牧羊咧。”他弹弹指头,赶走那面红耳赤的年轻人,然后又向另外两个儿子打了个手势。“丹威尔,惠伦,扶我到椅子坐下。”

他们把瓦德侯爵从担架上扶下来,搀他到佛雷家的高位坐下。那是一张黑橡木椅子,椅背雕成以桥相连的双城式样。他年轻的妻子怯生生地走过来,为他的双脚盖上毛毯。老人坐定之后,招手示意凯特琳上前,在她手掌印下一个干如纸张的吻。“喏,”他宣布,“夫人,我已经行过礼了,或许我的儿子们可以赏个脸,给我闭上嘴巴。请问你来此有何目的?”

“大人,我们想请您打开城门。”凯特彬彬有礼地回答,“我儿子和他的封臣正急着渡河上路。”

“去奔流城?”他窃笑一声,“喏,用不着告诉我,用不着。我的眼睛还没瞎,老人家照样可以看地图。”

“去奔流城。”凯特琳证实。她不觉有何必要否认。“大人,我本以为会在那里见到您。您仍然是家父的臣属,是吧?”

“嘿,”瓦德侯爵道,他的声音介乎于冷笑和咕哝之间。“你也看到啦,城墙上那么多兵,还不都是我召集的?我打算等部队全体到齐之后,立刻就出发。当然啦,我的意思是派我儿子去,凯特琳夫人,我这身老骨头已经过了带兵打仗的年纪啰。”他环顾四周,仿佛在期待众人的肯定,接着他指指一位五十来岁,高大驼背的男子。“杰瑞,你告诉她,告诉她这的确是我的打算。”

“夫人,的确是这样,”杰瑞·佛雷爵士道,他是第二任佛雷夫人所生的儿子。“我以我的名誉发誓。”

“你那蠢弟弟在我们动身之前就吃了败仗,难道说这是我的错?”他向后靠上背垫,皱眉看她,仿佛在等她质疑他的说词。“我听说弑君者把他打得落花流水,跟拿斧头切乳酪一样。我的儿子干嘛急着南下送死啊?到南方去的人现在不都慌着逃回来?”

凯特琳真想朝这满腹牢骚的老头吐口水,然后把他架在火上烤,然而她只有黄昏之前这段时间来打开桥梁,于是她平静地说:“所以我们才更应该尽快赶到奔流城。大人,我们可否换个地方谈话?”

“我们现在不就在谈?”佛雷侯爵抱怨。他那遍布老人斑的粉红秃头倏地一转。“你们看什么?”他朝周围的亲人吼,“还不快滚?史塔克夫人要跟我私下谈谈,搞不好她想让我出轨哩,嘿。你们通通都退下,去找点有用的事做。对,你也一样,臭女人,出去,出去,出去!”他的儿子、孙子、女儿、私生子、外孙、外孙女们鱼贯离开大厅,他则靠向凯特琳,坦白承认,“他们全部都在等我死,史提夫伦已经等了四十年啦,可我偏要教他失望。嘿,我干嘛提早上天,好让他继承爵位啊,你说是不是?我偏不要。”

“我衷心希望您活到一百岁。”

“那可会叫他们七窍生烟,一定会的。好吧,你到底想谈什么?”

“我们想渡河。”凯特琳对他说。

“哦,是嘛?你说得轻巧,我为何放你们过去?”

一时之间,她的怒意猛地冒上来。“佛雷大人,假如你还有力气爬上自己的城墙,你会看到城外有我儿子的两万精兵。”

“等泰温大人到来,他们就会变成两万具活尸,”老人不甘示弱。“夫人,你少跟我来这套。你丈夫因叛国被关在红堡底下的牢房,你老爹卧病在床,弄不好快没气了,而詹姆·兰尼斯特又抓了你老弟,你拿什么来吓唬我?你那宝贝儿子吗?我可以跟你一个换一个,等你儿子死光了,我还剩下十八个。”

“你可是宣誓效忠于我父亲。”凯特琳提醒他。

他的头左右摇摆,微微一笑:“呵,可不是吗,我发过誓,可我也宣誓效忠王室啊,依我看呢,这会儿既然乔佛里是国王了,你和你家小鬼,以及外面那群蠢蛋不就是叛徒嘛?对不对?这事连鱼都知道,我应该帮兰尼斯特把你们通通杀光。”

“那你为什么不帮他?”她质问他。

瓦德侯爵不屑地哼了一声。“泰温大人,他可是个大人物哩,既是西境守护,又是御前首相,呵,多了不起,这样也是金子打的,那样又是狮子形状,心高气傲得很。我敢跟你打赌,他豆子吃多了,跟我一样会放屁,不过你甭想听他承认,想都别想。他在拽个什么劲咧?也不过两个儿子,其中一个还是畸形小怪物,我可以拿儿子跟他一个换一个,等他的都死光了,我还剩十九个半咧!”他咯咯笑道,“如果泰温大人需要我帮忙,他好歹可以问他妈的一声吧?”

凯特琳需要的就是这句。“大人,我现在就是请求您帮忙,”她谦卑地说,“我代表我父亲、我弟弟、我丈夫以及我儿子向您请求。”

瓦德大人伸出一只干枯的手指指着她。“夫人,你省省这些甜言蜜语,甜言蜜语我听我老婆讲就够了。你见着她没有?才十六岁,像朵小花,她的花蜜可是只给我一个人喝哟。我敢打赌,明年这时候啊,她就会再给我添个儿子。说不定我就让他当我的继承人,你说这会不会把他们活活气死啊?”

“我相信她一定会给您添许多儿子的。”

他的头前后摇摆。“令尊没来参加我的婚礼,在我看来,就算他快死了,这依旧是侮辱。别忘了,我上次结婚他也没来,还叫我做‘迟到的佛雷侯爵’,这你总知道吧?难道他以为我死了?我可没死,而且我跟你保证,我绝对要活得比他长,就像我活得比他老爸还久一样。你们家的人老是看我不顺眼,你别否认,也别想骗我,你很清楚我说的是实话。好些年前,我去找令尊,提议让他儿子和我女儿联姻。这有什么不好?我有个乖女儿是合适人选,只比艾德慕大几岁,就算你老弟不喜欢她,我也还有其他女儿给他挑,要年轻的有年轻的,要老的有老的,要闺女要寡妇要什么样的都成,可是呢,霍斯特大人说什么也不肯。他讲了一大堆甜言蜜语,通通都是借口,我真正想要的却是赶紧嫁掉一个女儿啊。”

“还有你老妹,同样一副坏德行,那是一年前的事啰,当时琼恩·艾林还是御前首相,我到城里去看我儿子参加比武竞技。史提夫伦和杰瑞年纪都太大,没法下场比武,不过丹威尔和霍斯丁前去参加,派温也去了,我还有两个私生子参加团队比试。早知道他们会丢我的脸,我也不必大费周章地跑去,我倒是问你,我干嘛千里迢迢跑去看霍斯丁被提利尔家那小崽子打下马来啊?那小鬼是他一半年纪,大家都叫他什么‘小花爵士’;更可气的是丹威尔竟被一个雇佣骑士打下马来!有时候我还真怀疑他们俩到底是不是我的种?我的第三任老婆是个克雷赫家的人,克雷赫家的女人通通是些残货。唉,这些都不重要啦,你还没出生她就死了,所以干你什么事?”

“我刚刚在说你妹妹。我向艾林公爵夫妇提议让我两个孙子到宫廷里做他们的养子,与之相对呢,让他们的儿子到孪河城来住一段时日。哼,莫非我的孙子就那么见不得人,没资格给朝廷里的人看?他们可都是既安静又懂礼的乖孩子,瓦德是梅里的儿子,照着我的名字取的,另外一个哩……嘿,我不记得了……好像也叫瓦德。他们都把孩子叫做瓦德·瓦妲,以为这样就会讨我喜欢,那孩子的爹……是哪一个来着?”他的脸整个皱成一团。“唉,管他是谁,总之艾林大人不要,不管哪个都不要,而我得把这事怪罪到你妹妹头上。你没看她那样子,整个人像是结了冰,好像我打算把她儿子卖给戏班,或是抓去当太监似的!艾林大人为了平息尴尬,便吐露那孩子已经决定送到龙石岛去给史坦尼斯·拜拉席恩收养,一听此言,她立刻半声不吭地冲了出去,首相大人只好不停地向我道歉。我倒是问你,道歉顶什么用哩?”

凯特琳有些不安地皱起眉头。“我记得莱沙的孩子是要送到凯岩城去给泰温大人收养的。”

“不对,是史坦尼斯大人,”瓦德。佛雷很不耐烦地说,“你以为我连史坦尼斯大人和泰温大人都分不出来吗?他们两个都是自以为高贵不拉屎的粪坑,但即便这样,我还是知道谁是谁,莫非你觉得我老了,就记不清啦?我今年才九十,记得清楚得很,连怎么搞女人也没忘。我敢跟你打赌,我家那老婆不到明年这时候就会给我再添个儿子,或者女儿,那也没法子。哎呀,管他儿子女儿,还不都是红彤彤地皱成一团,哭个没完没了?我看她八成又要给孩子取名瓦德或瓦妲啦。”

凯特琳对佛雷夫人如何帮孩子取名毫无兴趣。“琼恩·艾林有意让史坦尼斯大人收养他的儿子,此事您可确定?”

“对,对,对,”老人说,“只是他死啦,这有什么差别?你说你们想过河?”

“是的。”

“唉,你们过不了!”瓦德侯爵干脆地宣布,“除非我答应,可我干嘛答应呢?徒利家和史塔克家对我向来不太友善。”他往后靠向椅背,双手抱胸,露出得意的笑容,等她答复。

剩下的就只是讨价还价。

城堡大门打开时,一轮火红夕阳低垂在西方丘陵,吊桥“嘎吱嘎吱”地降下来,闸门缓缓升起,凯特琳·史塔克夫人骑马回到儿子和北境诸侯身边。跟在她身后的是杰瑞·佛雷爵士、霍斯丁·佛雷爵士、丹威尔·佛雷爵士,以及瓦德侯爵的私生子朗诺尔·河文,以及一大队长矛兵。他们身穿蓝色环甲,肩披银色披风,排成纵队,缓步走来。

罗柏快马加鞭地迎上前,灰风飞也似地跟在他身边。“一切都办妥了,”她告诉他,“瓦德大人会让你过河,他的军队也是你的,不过他会留下四百人防守孪河城。我建议你也留下相同数目的剑士和弓箭手,他绝对无法拒绝额外的协防兵力……但千万要找你信得过的人负责指挥。瓦德大人可能会需要提醒,才能守住承诺。”

“母亲,就照您说的办。”罗柏边说边盯着那一大队长矛兵,“或许……让赫曼·陶哈爵士来负责,你意下如何?”

“很好。”

“他……他要我们怎么样?”

“你要拨出几个手下,护送佛雷大人的两个孙子北上临冬城。”她告诉他,“我已经同意收他们为养子,他们年纪还小,一个七岁,一个八岁,两个都叫瓦德。我想你弟弟布兰应该会很高兴有同龄人作伴。”

“就这样而已?两个养子?这样的代价未免也太——”

“佛雷大人的儿子奥利法跟我们一起走,”她继续说,“他将担任你的私人侍从,过段时间以后,他的父亲希望能看到他被策封为骑士。”

“带个侍从?”他耸耸肩,“很好,没问题,如果他——”

“还有,假如你妹妹艾莉亚平安归来,我们同意让她嫁给瓦德大人的幼子艾尔玛,当然,等两人成年以后。”

罗柏有些不知所措。“艾莉亚不会喜欢的。”

“等战事结束,你也将迎娶他一个女儿,”她把话说完,“侯爵大人慷慨地同意你自行挑选,他有好些个适合的人选。”

这次,罗柏倒是眉头都没皱一下。“原来如此。”

“你同意吗?”

“我可以拒绝吗?”

“那你就不能渡河。”

“我同意。”罗柏郑重地说。在她眼中,他从未像此时这么有成年人的样子。小男孩或许也能舞刀弄剑,但只有真正的成年领主才能明白政治婚约的意涵,并坦然接受。

当晚,一弯新月漂浮水面,他们展开了渡河行动。两列纵队有如一条巨大的钢蛇,蜿蜒进入东河城,迂回绕过广场,通过内城,走上拱桥,经过又一次相同的地形后,从西岸的城堡离开。

凯特琳骑在钢蛇前端,同行的有她儿子,叔叔布林登爵士,以及史提夫伦·佛雷爵士。身后是他们九成的骑兵,包括骑士、枪骑兵、自由骑手和弓骑兵。他们花了好几个钟头方才完成穿越。事后,凯特琳始终忘不掉无数的马蹄踏过吊桥发出的声音,以及卫河塔上瓦德·佛雷侯爵炯炯的目光。他坐在担架上,从杀人洞的细长铁条间向下俯瞰,目送他们离去。

北军的主力,包括徒步的长矛兵、弓箭手和大量民兵留在东岸,由卢斯·波顿指挥。罗柏命令他继续南下,与由泰温大人指挥,正朝北进逼的兰尼斯特大军进行决战。

是好是坏,儿子已经孤注一掷。

第六十章 琼恩

《冰与火之歌》小说--第56章至第60章

“雪诺,你还好吧?”莫尔蒙司令皱眉问。

“好吧?”他的乌鸦呱呱叫,“好吧?”

“大人,我很好。”琼恩撒了谎……还特意大声,仿佛这样可让谎言成真。“您呢?”

莫尔蒙又是眉头一皱。“有个死人想杀我,你觉得我能好到哪里去?”他抓了抓下巴。由于长长的灰胡子被火烧到,他便把胡子给割了。新长出来的白色短须使他看起来不仅丑陋了些,老上许多,更显得脾气暴躁。“说实话,你的气色不太好,手怎么样了?”

“正在复原。”琼恩动动自己绑了绷带的手指给他看。扔那堆窗帘所带来的灼伤比他预期中严重许多,现在他的右手臂缠满了丝绷带,一直绑到手肘。当时他一点感觉也没有,之后才开始疼痛。他裂开的红皮肤内流出液体,一个个吓人的充血水泡布满指间,大得像蟑螂似的。“学士说会留下疤痕,但除此之外应该没有大碍。”

“手上有疤没关系,在长城这儿,你大多时候都会戴手套。”

“大人,您说的是。”困扰琼恩的不是疤痕,而是其他的部分。伊蒙师傅给他喝了罂粟花奶,但即便如此,手依旧痛得要命。起初他感觉自己的手仍然着火,日夜烧个不停,惟有将之插进装满陈雪和碎冰的盆子里才能稍减疼痛。琼恩在床上疼痛难耐,翻滚哀嚎的模样,只有白灵知道,为此他暗自感谢天上诸神。可等他真的睡了,他又会作梦,这些梦比手伤还可怕。在梦中,和他厮杀的尸体不仅有蓝眼睛和黑手掌,更有父亲的脸,他可不敢把这个告诉莫尔蒙。

“戴文和哈克昨晚回来了,”熊老说,“和其他人一样,他们没找到半点你叔叔的踪迹。”

“我知道。”昨晚琼恩硬拖着身子去大厅和朋友们共进晚餐,当时大家谈论的都是游骑兵失败的搜查行动。

“你也知道,”莫尔蒙咕哝,“怎么大家什么都知道啊?”他也没期待答案。“看来,总共就那么两个……东西。不管他们是什么,我绝对不承认他们是人。感谢天上诸神。要是再多几个……唉.还是别去想的好。只是我这身老骨头有预感,以后迟早会再碰上,伊蒙师傅也这么说。冷风吹起,夏日将尽,前所未见的寒冬即将来临。”

凛冬将至。对琼恩而言,史塔克家的箴言从未如此阴森,如此充满不祥之气。“大人,”他迟疑地说,“听说昨晚又来了一只鸟儿……”

“是有这么回事。怎样?”

“我想知道有没有我父亲的消息。”

“父亲!”老乌鸦在莫尔蒙肩上走来走去,头上下摆动,嘲弄地叫道,“父亲!”

司令伸手想捏住它的长嘴,但乌鸦跳上他的头,拍拍翅膀,飞过房间,停在窗户上。“就只会吵闹捣蛋,”莫尔蒙咕哝着说,“乌鸦通通这副德行,真不知我养这只讨人厌的鸟做什么……如果有艾德大人的消息,你觉得我会不叫你来么?无论你是不是私生子,你毕竟是他的亲生骨肉。信上说的是巴利斯坦·赛尔弥爵士的事。他似乎被从御林铁卫里给革职了。他们把他原先的席位给了那条黑狗克里冈,现在赛尔弥正被通缉中,罪名是叛国。那些蠢才派了几个卫士去拿他,结果他宰了两个后逃走了。”莫尔蒙哼了一声,他对那些派都城守卫去对付像无畏的巴利斯坦如此武艺超凡的人的看法,溢于言表。“我们这儿森林里有白色鬼影,城里面有不安分的死人行走,结果坐在铁王座上的竟是个小毛头!”他语带嫌恶地说。

乌鸦尖声怪笑:“小毛头!小毛头!小毛头!小毛头!”

琼恩记得熊老对巴利斯坦爵士寄予厚望,如果连他都失势,那莫尔蒙的信还有什么机会上达国王呢?他不禁紧握手指,剧痛却立即从伤口炸裂开来。“那我妹妹呢?”

“信上既没提到艾德大人,也没说他女儿的事。”他有些恼火地耸耸肩。“说不定他们根本就没收到我的信。虽然伊蒙师傅送了两份抄本,也派他最好的鸟儿带去了,可这种事谁说得准呢?我看八成是派席尔懒得回信。这也不是第一次了,当然更不会是最后一次。恐怕对君临那些人而言,我们什么也不是。他们只肯告诉我们他们想让我们知道的事,而这些事少得可怜!”

你也只告诉我你想让我知道的事,这些事还更少呢,琼恩忿忿不平地想。罗柏已经号召封臣,率军南进,却没有人告诉他……后来还是念信给伊蒙学士听的山姆威尔·塔利当天夜里偷偷跑来找他,一边轻声细语,一边忏悔自己不该这么做。可想而知,他们一定是认为他兄弟的战争与他无关。然而这却比其他所有事更教他烦心。罗柏正驰骋沙场,他却坐困愁城。无论琼恩如何宽慰自己:如今他的职责所在是与新弟兄们共同防守长城,他依旧觉得自己像个懦夫。

“玉米!”乌鸦又叫起来,“玉米!玉米!”

“噢,给我闭嘴。”熊老告诉它。“雪诺,伊蒙师傅估计你的手多久可以复原?”

“快了。”琼恩回答。

“那敢情好,”莫尔蒙司令拿出一把剑,放在两人之间的桌上,那剑有着黑色金属镶银边的鞘。“喏,到时候你就用这个。”

乌鸦振翅而下,停在桌上,昂首阔步地朝剑走去,一边好奇地歪着头。琼恩犹豫了一下。这究竟是什么意思,他一点头绪都没有。“大人,这是?”

“之前那场火把剑柄圆头的银给熔掉了,护手和剑柄也被烧毁,唉,干皮革和木头,不烧才有鬼。至于剑本身嘛……你得用热一百倍的火才能伤到剑身。”莫尔蒙把手一挥,连剑带鞘推过粗糙的橡木桌面。“我把其余的部分重新打过了。拿去吧。”

“拿去吧!”乌鸦得意洋洋地附和,“拿去吧!拿去吧!”

琼恩僵硬地伸手拿剑。他用的是左手,因为右手不但绑了绷带,而且伤口未愈,不甚灵活。他小心翼翼地将剑从鞘里抽出,举到眼前。

剑柄尾端的圆球是一块淡白色的石头,还加了铅以平衡剑身的重量,圆球雕刻成一只咆哮狼头的模样,眼睛是两小片红榴石。剑柄裹着又黑又软的新皮,未经汗渍和血水沾染。剑身则足足比琼恩惯用的剑长了半尺,前端极尖,既能刺击,亦可挥砍,上面开了三道深深的血槽。“寒冰”是名副其实的双手剑,这把则是一手半,有时也称为“长柄剑”。这柄狼剑似乎比他以前用过的剑都轻。琼恩轻转剑身,看到色泽沉暗的精钢剑身历经千锤百炼所留下的波纹。“大人,这是用瓦雷利亚钢锻铸的剑啊。”他讶异地说。父亲以前时常让他把握“寒冰”,所以他知道这外观和手感。

“没错。”熊老告诉他,“这是我父亲的剑,是我祖父传给他的。这把剑在莫尔蒙家族父子相传了五百年,我年轻时也用这把剑,后来我穿上黑衣,便将它传给儿子。”

他将传给儿子的剑给了我,琼恩简直不敢相信。剑刃极度平衡,锋芒一遇光线,立即熠熠发光。“您的儿子——”

“我儿让莫尔蒙家族蒙上耻辱,但他逃亡之前,倒还懂得留下这把剑。我妹妹把剑送还给我,然而每当见到它,就让我想起乔拉的事,所以我把剑收起来,日子一久也就忘了,直到这回在我卧室的灰烬里找到它。原本剑柄尾端是个银制熊头,不过因为经年累月的磨损,早已辨认不出。你用的话,我想白狼比较适合。正好我们工匠里面有个不错的雕刻师傅。”

当琼恩还在布兰那个年纪的时候,也像所有的男孩子一样,梦想着将来干出一番大事业。虽然每次白日梦的细节都不同,但他总想像自己救了父亲一命,事后艾德公爵宣布琼恩已经证明了自己是真正的史塔克传人,并将“寒冰”交到他手中。即便在当时,他也知道这不过是小孩子的玩笑,私生子是绝不可能继承家传宝剑的。如今想起这些,他却觉得羞耻。夺走自己兄弟的继承权,这算什么?我没资格接受这把剑,他心想,一如我没资格继承“寒冰”。他动动灼伤的手指,感觉到皮肤底下深层的痛楚。“大人,您让我受宠若惊,可是——”

“小子,少跟我‘可是’。”莫尔蒙司令打断他。“若不是你和你那头狼,我现在就不会坐在这里了。你不仅勇敢……更重要的是,你的脑筋动得快。没错,天杀的,就是用火!我们早该知道,早该想起来。古时也曾有过长夜之劫,唉,八千年虽然久了点……可若是连守夜人都不记得,还有谁会记得呢?”

“谁会!”聒噪的乌鸦跟着叫,“谁会!”

那天晚上,诸神确是听见了琼恩的祈祷;尸鬼的衣服一着火,瞬间便被烈焰吞噬,仿佛它的皮肤是蜡油,骨头是干柴。琼恩只需闭上眼睛,依然可以见到那具尸体踉跄着走过书房,四处碰撞家具,挥舞双臂拍打火焰的景象。萦绕心头久久不去的是那张脸:四周为火围绕,头发燃如稻草,坏死的肌肉一块块熔解滑落,露出下面的颅骨。

不管驱使奥瑟的是何种恶魔力量,都已被烈火赶走;他们在余烬堆里找到的那团扭曲东西,只不过是烤熟的人肉和烧焦的骨头罢了。然而在他的噩梦里,它又再度到来……这次冒火的尸体头上生着艾德公爵的容貌。焦黑爆突的是父亲的皮肤,如结冻眼泪般流下脸颊的是父亲的眼睛。琼恩不明白为何会做这种梦,也不了解这代表的意义,他只是吓坏了。

“一剑换一命,够便宜了。”莫尔蒙总结。“快拿去,别再跟我啰唆,听懂了没?”

“是,大人。”琼恩的手指抚摩着柔软的皮革,这把剑似乎迫不及待地渴望他的掌握。他明白,这是莫大的荣耀,他也的确非常感激,可是……

他不是我父亲,这个念头毫无预警地跃上琼恩心头。艾德·史塔克公爵才是我父亲。我永远不会忘记他,无论别人给我多少把剑,我都不会变。但他怎么能对莫尔蒙司令说他梦想的是另一个人的剑呢……

“我也不想听什么客套话,”莫尔蒙道,“所以把道谢都省了罢。用实际行动证明你珍惜它,比说多少废话都管用。”

琼恩点点头。“大人,这把剑可有名讳?”

“以前是有的。名叫‘长爪’。”

“长爪!”乌鸦大叫,“长爪!”

“长爪,好名字,”琼恩试着挥砍了一下。虽然左手持剑,难看又笨拙,但宝剑仿佛凭着自己的意志划破空气。“狼和熊都有爪子。”

熊老听了似乎很高兴。“我也这么想。我看你得把剑背在背后。这剑太长,没法佩在腰际,至少在你再长高个几寸之前是这样。还有,你好好练习一下双手攻击。等你的手伤痊愈,可以找安德鲁爵士教你几招。”

“安德鲁爵士?”琼恩不记得这个名字。

“安德鲁·塔斯爵士。他正从影子塔赶来,他是我们新任的教头。艾里沙·索恩爵士昨天早上到东海望去了。”

琼恩放下剑。“为什么?”他傻傻地问。

莫尔蒙哼了一声。“你以为呢?当然是我派他去的。他身上带着杰佛·佛花被你那白灵咬断的手。我命令他搭船去君临,将手呈报给那小鬼头国王看看,这总该吸引乔佛里的注意吧……何况艾里沙爵士出身既好,又是正式册封的骑士,朝廷里也有旧识,应该不至于像其他穿黑衣的‘乌鸦’弟兄般受到冷落。”

“乌鸦!”琼恩觉得乌鸦的口气有些愤慨。

“总之呢,”总司令不理会乌鸦的抗议,续道,“如此一来你和他就自然隔开了几千里,也不显得我偏袒。”他伸出一根指头指着琼恩的脸。“但是,别以为这代表我赞同你在大厅里胡来。勇气虽然可以弥补相当程度的愚蠢,但无论你几岁,都不是小孩子了。这是把成年人的剑,也只有成年人才配用它。我希望你好自为之。”

“是,大人。”琼恩把剑收回镶银边的剑鞘。虽说这并非他梦想的剑,但依然是件贵重的礼物,而将他自艾里沙·索恩的恶意侮辱之中释放出来,更是高贵之举。

熊老搔搔下巴。“我都忘记刚长出来的胡子有多痒了。”他说,“唉,也罢。你的手能工作么?”

“可以,大人。”

“那敢情好。今晚会很冷,我要喝点加料的热葡萄酒。帮我找瓶红的,不要太酸,香料也别省。还有,你去跟哈布说,他要是敢再给我送煮羊肉来,我就把他给煮了。上次的后腿肉整个是灰的,连鸟都不吃。”他用拇指搓搓乌鸦的头,鸟儿发出一声满足的咕噜。“你去吧,我还有事要忙。”

他佩着宝剑走下高塔楼梯,站在壁龛里的守卫微笑着看他。“真是把好剑。”其中一人说。“雪诺,干得漂亮,”另一个人告诉他。琼恩逼自己也对他们微笑,然而他心底却没有笑意。他知道自己应该高兴,却怎么也高兴不起来。他的手隐隐作痛,口中有愤怒的味道,可他说不出自己究竟是对谁生气,或是为何生气。

如今莫尔蒙总司令改住国王塔,琼恩出塔时,发现五六个朋友正鬼鬼祟祟地等在外面。他们在谷仓门上挂了个箭靶,装作练习箭法,但他一眼就知道他们别有企图。他前脚刚落地,派普便叫道:“嘿,快过来让咱们瞧瞧吧!”

“瞧什么?”琼恩说。

陶德溜过来。“当然是你的红屁股啰,还有什么?”

“那把剑啦,”葛兰说,“我们想瞧瞧那把剑。”

琼恩用充满责难的眼光扫视他们。“原来你们都知道。”

派普嘻嘻笑道:“我们可不像葛兰那么笨。”

“你明明就笨,”葛兰坚持,“你比我还笨。”

霍德有些歉疚地耸耸肩。“剑尾的圆球是我和派特一起雕的,”这位工匠说,“红榴石则是你朋友山姆从鼹鼠村带回来的。”

“我们知道得比那更早哩,”葛兰说。“路奇在唐纳·诺伊的锻炉那边帮忙,熊老拿烧坏的剑去的时候他刚好在场。”

“快把剑拿出来!”梅沙坚持。其他人也跟着起哄。“拿剑来!拿剑来!拿剑来!”

于是琼恩抽出长爪,左右旋转,让他们好好欣赏。长柄剑身在苍白的日光下闪着阴暗而致命的光泽。“这是瓦雷利亚钢呢。”他严肃地表示,努力装出应有的快乐和骄傲。

“我听说啊,从前有个人有把瓦雷利亚钢打的剃刀,”陶德说,“结果他刮胡子的时候把头给剃掉了。”

派普嘿嘿一笑。“守夜人虽有几千年历史,”他说,“但我敢打赌,咱们雪诺大人肯定是头一个把司令塔给烧掉的人。”

众人哈哈大笑,连琼恩也忍俊不禁。其实他引起的那场火,并未当真烧毁那座坚实的石砌高塔,只是把塔顶两层楼的所有房间,也就是熊老的居所,给烧得一干二净。大家对于损失倒是不以为意,因为这场大火同时也烧毁了奥瑟的杀人死尸。

至于那个生前叫做杰佛·佛花,原本是游骑兵,后来只剩一只手的尸鬼,也被十几个弟兄剁成碎片……然而它却先杀死了杰瑞米·莱克爵士及其他四人。杰瑞米爵士本已砍下它的头,可依旧没能阻止无头尸鬼拔出他的匕首,深深插入他的肚腹。遇上早已死亡,怎么也不会倒下的敌人,无论力量还是勇气都没有太大用处;武器和护甲,所能提供的保护也殊为有限。

这个悲惨的念头,使得琼恩原本脆弱的心绪更加恶劣。“我要去找哈布,请他安排熊老的晚餐。”他唐突地对大家宣布,然后将长爪插进剑鞘。他知道朋友们是一番好意,可惜他们不懂。这实在不能说是他们的错:他们用不着面对奥瑟,没有亲眼目睹那双死人蓝眼的惨白光芒,没能感受到死人黑手指的冰冷,自然更不关心三河流域的激烈战事。既然如此,又怎能期望他们了解呢?他唐突地转身,闷闷不乐地大步离去。派普在身后叫他,但琼恩没有理会。

火灾之后,他们让他搬回倾颓的哈丁塔,住在他以前那间旧石室里。当他回到房间,白灵正蜷缩在门边睡觉,但它一听见琼恩的靴子声,便抬起头来。冰原狼的红眼睛比红榴石还要沉暗,比人眼更睿智。琼恩蹲下来,搔搔它的耳朵,给它看剑尾的圆球。“看,是你呢。”

白灵闻闻石雕,伸出舌头舔了一下。琼恩微笑着告诉小狼:“荣耀归你所有。”突然间,他回想起自己在晚夏的雪地里找到它的经过。当时他们带着其他小狼正要回去,可琼恩听见了别的声音,回头看去,只见雪地里的它一身白毛,几乎无从分辨。“它就孤身一个,”他心想,“离兄弟姐妹远远的。它与众不同,所以被它们赶走。”

“琼恩?”他抬起头。两颊通红的山姆威尔·塔利站在面前,局促不安地发抖,全身紧紧裹在厚重的毛皮斗篷里,仿佛即将进入冬眠。

“山姆,”琼恩起身。“怎么了?你也想看看那把剑么?”既然大家都知道,山姆自然不例外。

胖男孩摇摇头。“我曾经是我父亲的宝剑传人,”他悲戚地说,“那把剑叫‘碎心’。蓝道大人让我拿过几回,可我每次都很害怕。剑是用瓦雷利亚钢铸成,美丽异常,也锋利异常,我怕会伤到妹妹们。现在狄肯是它的传人了。”他在斗篷上擦擦手汗。“我……嗯……伊蒙师傅要见你。”

还不到换绷带的时间。琼恩狐疑地皱眉质问:“他找我做什么?”看着山姆可怜兮兮的模样,答案已经不问自明。“你跟他说了,是不是?”琼恩怒道,“你跟他说你告诉我了。”

“我……他……琼恩,我不是故意的……是他问的……我的意思是说……我觉得他根本就知道,他看得见别人看不到的东西。”

“他的眼睛早就瞎了。”琼恩口气嫌恶地大嚷,“我自己认得路。”说完,他径自走开,留下目瞪口呆的山姆站在原地发抖。

伊蒙学士正在鸦巢里喂渡鸦,克莱达斯提着一桶肉片,跟着他在笼子间行进。“山姆说您有事找我?”

学士点点头。“是我的意思。克莱达斯,请把桶子交给琼恩,或许他愿意好心地帮我个忙。”驼背红眼的弟兄将桶子递给琼恩,随后赶忙爬下梯子。“只管把肉丢进笼子,”伊蒙指点他。“鸟儿自己明白。”

琼恩将桶子换到右手,左手伸进血红的肉块。鸦群见状,纷纷发出嘈杂的尖叫,在铁栏里飞来飞去,拍动漆黑如夜的翅膀击打着金属鸟笼。肉被切成比指节大不了多少的小碎块,他抓起满满一把血红肉片丢进笼中,尖叫和振翅声立刻愈演愈烈。两只体型较大的渡鸦为了争夺一块上好的肉,彼此厮打起来,一时之间羽毛纷飞。琼恩赶忙又抓一把,丢给其中一只。“莫尔蒙大人的乌鸦喜欢吃水果和玉米。”

“那是只很罕见的鸟,”学士道:“大部分的乌鸦虽然也吃谷子,但还是偏好肉类。这不光能让它们强壮,恐怕它们生性就嗜血。在这点上,它们和人类倒是挺像……所以,和人一样,乌鸦的个性也不全然相同。”

琼恩接不上话,只好继续丢肉,不禁纳闷自己为何会被找来。也罢,等老人家觉得时机适当,自然会告诉他。伊蒙学士这个人可是催不得的。

“鸽子虽然也可以训练来递送讯息,”学士续道,“但我们用来送信的渡鸦不仅强健,体型大,胆子壮,聪明得多,遇上老鹰也更有能力自卫……然而渡鸦色黑,又以尸体为食,因此有些信仰虔诚的人憎恨它们。你可知道,‘受神祝福的’贝勒曾试图用鸽子全面取代渡鸦?当然,他没有成功。”老师傅面露微笑,将那双白色盲眼转向琼恩。“只有守夜人比较喜欢渡鸦。”

琼恩的手指浸在桶子里,血淹及腕。“我听戴文说,野人也把我们叫做乌鸦。”

“乌鸦是渡鸦的可怜远亲。它们是一身黑羽的乞食者,向来受到误解,遭人怨恨。”

琼恩真希望自己能清楚他到底在讲些什么,以及其中缘由。渡鸦和鸽子与他何干?如果老人家有话要说,为何不肯直截了当?

“琼恩,你可曾想过,为何守夜人不娶妻也不生子?”伊蒙学士问。

琼恩耸耸肩。“我没想过。”他又丢了些碎肉。此时他的左手已经沾满黏滑血渍,右手则因木桶的重量而隐隐作痛。

“只因如此一来,他们才不会为情爱所困扰,”老师傅自问自答,“情爱是荣誉的大敌,更是责任的大忌。”

琼恩觉得不太对劲,但他没说什么。老学士年逾百岁,在守夜人军团里德高望重,他没资格去反驳他。

老人家似乎察觉了他的不以为然。“琼恩,你告诉我,假如有这么一天,你的父亲大人必须在荣誉和他所爱的人之间做出抉择,你想他会怎么做?”

琼恩迟疑了。他想说艾德公爵绝对不会做出有损名誉的事,即使为了情爱也不例外。然而他心中却有个狡诈的声音在悄悄低语:他有个私生子,这有何荣誉可言?还有你母亲啊,他负起过对她的责任吗?他连她的名字都不肯讲!“他会做他该做的事,”他刻意拖长音调,借此掩饰自己的犹豫不决。“不管那是什么。”

“那么,艾德大人是万里挑一的人才。多数人不若他这么坚强。跟女人的情爱相比,荣誉算得了什么?当你怀抱初生幼儿……或是想起兄弟的笑容,责任又算得了什么?不过都是虚幻,都是空谈罢了。我们身为凡人,天上诸神使我们有能力去爱,那是对我们最美好的恩赐,却也是我们最深沉的悲哀。”

“守夜人军团的创建者深知他们的勇气是守护王国,抵抗北方黑暗势力的惟一屏障。他们深知自己不能分神他顾,否则决心必将动摇,所以他们誓不娶妻,誓不生子。”

“然而人皆有父母,皆有兄弟姐妹。他们来自纷争不断的大小王国,也深知时局虽改,人性终究不变。于是他们立下誓言:守夜人守护王国,但绝不参与其中任何战役。”

“他们恪守誓言。当伊耿杀死黑心赫伦,夺其王国的时候,赫伦的兄弟正是长城守军总司令,手下有一万精兵,但他没有出兵。当七大王国依旧是七国分立的年代,任何一个时代,至少都有三四个国家彼此交战,但守夜人没有参战。当安达尔人渡海而来,横扫先民诸国,这些死去国王的子孙们依旧奉誓不渝,坚守岗位。千百年来,始终如一,这便是荣誉的代价。”

“当一个人无所畏惧时,即便懦夫也能展现不输于人的勇气。当我们毋需付出代价时,自然都能尽忠职守。行走在这条荣耀的大道上,似乎是那么地容易。然而每个人的生命中迟早会遇到考验,那便是他必须抉择的时刻。”

有些渡鸦还在吃,细细的肉丝悬挂在长喙边,不住摇晃。大多数乌鸦似乎都看着他。琼恩能感觉每一双细小的黑眼停在他身上的重量。“如今就是我要抉择的时刻……您的意思,是这样吗?”

伊蒙师傅转过头,用那双瞎了的白眼“看”着他,仿佛可以看透他的心。琼恩觉得自己赤裸裸的,什么都藏不住。他情不自禁地两手握起桶子,把剩下的碎肉全倒进笼里。肉条和血水,四处飞溅,渡鸦纷纷振翅散开,疯狂尖叫。动作快的在空中叼住肉条,贪婪地大口吞咽。琼恩松开手,任由空桶“咔啦”落地。

老人伸出一只枯槁而遍布斑点的手,放在他肩上。“孩子,这很痛苦,”他轻声说,“噢,可不是嘛,做出抉择……总是痛苦的。现在如此,以后依然。我知道。”

“不,你不知道。”琼恩苦涩地说,“没有人知道。就算我是他的私生子,他依旧是我父亲……”

伊蒙师傅叹道:“琼恩,我刚才告诉你的,你难道都没听进去?你难道认为自己是第一个经历考验的人吗?”他摇摇苍老的头,那是个虚弱得难以形容的动作。“天上诸神为我的誓言设立过三次考验。一次在我年幼,一次我正值壮年,最后一次则在我步入老年之后。那时我已年老体衰,视力渐弱,然而面临的抉择如同第一次那般残酷。渡鸦从南方带来我家族灭亡的消息。黑色的翅膀,黑暗的消息。我的亲人死亡、名声扫地、景况凄凉。但我这个身体虚弱的瞎眼老人能做些什么呢?我像是襁褓中嗷嗷待哺的婴儿一般无助,可一旦想到自己坐在这里,置身事外,听任他们杀害我弟弟可怜的孙子,他的曾孙,还有那些无辜的孩儿……”

老人眼中晶莹的泪水,让琼恩惊骇得不能言语。“您究竟是谁?”他近乎恐惧地轻声问。

那双老迈的唇微微牵起,露出一张无牙的嘴。“不过就是个自学城毕业,立誓为黑城堡与守夜人奉献心力的学士罢了。在我的组织里,每当我们立下誓言,戴起项链之时,便须抛弃原有的家族姓氏。”老人摸摸挂在自己削瘦脖子上的项链。“我的父亲是梅卡一世,在他之后,我的弟弟伊耿代替我继承王位。我的祖父为我取名伊蒙,用以纪念龙骑士伊蒙王子,也就是他的叔叔,或者他的父亲,看你相信哪个版本的故事。我原名……”

“伊蒙……‘坦格利安’?”琼恩简直不敢相信。

“都是过去的事,”老人说:“过去的事了。所以,琼恩,你看,我的确是明白你的感受……正因为明白,所以我不会要求你留下或是离开。你必须自己做出这个抉择,然后一辈子与之相伴,就像我一样。”他的声音只剩呓语。“就像我一样……”

有话要说...

取消
扫码支持 支付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