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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清回民占陕西人口十分之一,元明两代,他们如何来陕迁徙繁衍?

晚清回民占陕西人口十分之一,元明两代,他们如何来陕迁徙繁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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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回”一词,最早出现于北宋时,如曾在陕北任职的沈括在其所著的《梦溪笔谈》中说,他曾按边兵得胜所唱之“凯歌”作词,内有:

“旗队浑如锦绣堆,银装背嵬打回回;先教净扫安西路,待向河源饮马来。”

内所称“回回”,显然是指唐以来的回纥。但从歌的后半部分看,此所谓的“回回”是指今甘肃河西及青海一带的回鹘(回纥)。

1、“回回”一词的演变

“回回”一词,到元代时,其含义有所扩大和变化。

晚清回民占陕西人口十分之一,元明两代,他们如何来陕迁徙繁衍?

元代所说的“回回”,一般是指来自中亚、阿拉伯和波斯等地信仰伊斯兰教的人。

公元13世纪初,蒙古成吉思汗曾率部西征,先后征服了帕米尔以西、黑海以东的信仰伊斯兰教的各个民族。随着每次战争的胜利,一批批阿拉伯、波斯及中亚各族人民被迁徙到东方,进入中国内地定居。

其中有军士(如“回回炮手”等)、工匠、被俘的妇儒、贵族及大批的商人等。

这些人在元代官方文书中称为“回回”,列入色目人这一等级之中。因此,此时的回回,已与回鹘(元代称“畏兀儿”)、唐兀、契丹、女真等相区别。

元代陕西的回回,主要是蒙古西征后,东迁来的阿拉伯、波斯及中亚地区信仰伊斯兰教的各族。

蒙古在占领陕西的过程中,有大批蒙古、色目人军队驻守陕西,此后关中成为蒙古进攻、灭亡金、南宋的重要基地。

因此,在这些蒙古、色目人组成的军队及其所携的眷属、奴婢中,有一部分原是中亚、波斯、阿拉伯来的,内有的即驻守在陕西。

如忽必烈中统四年(1263年),“以宋忽儿、灭里及沙只回回鹰坊等兵戍商州、蓝田诸隘”。

又蒙哥大汗于壬子年(1252年)曾括户定籍,中统四年又进行了补充抄籍,主要按职业(包括宗教职业)和民族将被统治的人民分成各类,合称为“诸色户计”或“诸色人户”。

内中就包括“回回”或“木速儿蛮”(即信仰伊斯兰教者)。木速,即伊斯兰的异译。

元世祖至元十年(1273年),“陕西京兆、延安、凤翔三路诸色人户,约六万户内,签军六千”。

说明陕西诸色人户(其中包括回回)还是相当多的。 蒙古统治者甚至多次下令“签诸道回回军”。在驻守陕西的探马赤军(诸部落军)中也有很多回回,至元九年(1272年),蒙古统治者曾“阅大都、京兆等处探马赤户名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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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是至元九年以后,安西王忙哥剌及其子阿难答分理陕西、甘肃等地时,蒙古、色目(回回)军驻陕西境内者为数更多。

2、元代“回回”来陕

据拉施特的《史集》记载,阿难答从小被托付给一个名蔑黑帖儿·哈散·阿黑塔赤的突厥斯坦伊斯兰教徒抚养。

因此,他对木速(即伊斯兰教)的信仰十分虔诚,能背诵《古兰经》,并且用大食(阿拉伯)文书写得很好。

正因为如此,“他还使依附于他的十五万蒙古军队的大部分皈依了伊斯兰教”。

此说虽不能尽信,但安西王驻守王府的军队中有不少回回是可信的。

马可波罗曾奉忽必烈之命巡游云南,曾经过安西王管辖的京兆府,他说:京兆府内“居民大部分是佛教徒,但也有一些基督教徒,土库曼族人和撒拉逊人”。

土库曼系中亚地区人,撒拉逊是中世纪初欧洲各国对阿拉伯人的称呼,故此两类人均属元代回回人的范畴,这亦可证元代陕西长安一带居有回回。

安西王在今西安东北建造的安西王府附近,至今还保留着一些蒙古及色目人的地名,这里自明清以来是回族聚居的村镇。

安西王府遗址已发现,并作了初步调查发掘,出土了5件铁铸的阿拉伯数字组成的“幻方”(出于夯土台基中),足证安西王阿难达与信仰伊斯兰教的阿拉伯人的关系。

最能反映元代回回在陕西分布的是关于元朝陕西屯田的情况。

据《元史·兵志》载,陕西屯田有“陕西屯田总管府”,系军民合屯,地点在陕西的栎阳、泾阳、终南、渭南、凤翔等地,人数约有3700户。

其次是“陕西等处万户府屯田”,系军屯,地点在陕西周至南孝子林、张马村、杏园庄等,计有847户。

还有陕西行省在“贵赤延安总管府”的民屯,地点即延安路探马赤草地,有户2027户。 又元朝还于至元二十四年(1287年),“以陕西泾、邠、乾及安西属县闲田立屯田总管府,置官属,秩三品”。

以上这些军民合屯、军屯、民屯中,有蒙古人、汉人,也有一部分回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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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至元二十五年(1288年),元朝“以忽撒马丁(回回人)为管领甘肃、陕西等处屯田等户达鲁花赤,督斡端(今新疆和田)、可失合儿(今新疆喀什)工匠千五十户屯田”。斡端、可失合儿均在今新疆南疆,此时该地人已改信伊斯兰教,故应为回回之一部。

此后,在陕西屯田的军、民户均转为元朝重要的农业人口,而明清时陕西回族的主要分布地区,亦就是主要集中在元代陕西屯田的地方。

另有一批元朝回回上层贵族,进入陕西作官为吏,以后就定居于陕西,成为明清时陕西回族的组成部分。

最著名者,如元朝名臣回回人赛典赤·赡思丁就曾任过陕西四川行省平章政事,其长子纳速刺丁最后任陕西行省平章政事,死于任上,其家族即居陕西,即后世陕西回族的纳家族。

蒙古统治阶级实行民族等级制,重要的官职多由蒙古、色目人担任。

至元二年蒙古的定制中,以蒙古人充各路达鲁花赤,回回人充同知;五年(1268年),又“罢诸路女真、契丹、汉人为达鲁花赤者,回回、畏兀、乃蛮、唐兀人仍旧”。

蒙古统治者为分化各族,特别防范人数最多的汉族反抗,往往利用外来的回回人来加强和巩固自己的统治。 于是,全国各地(包括陕西)回回充任达鲁花赤及各地官吏者为数不少。他们携眷上任,有的卸职后就定居于各地(陕西的就定居于陕西)。

此外,还有大批回回商人及宗教职业者(元代称为“答失蛮”和“迭里威失”)也定居于陕西。在元代,回回素以理财和经商闻名,足迹遍于各地,故明代有“元时回回遍天下”之说。

3、“回回”为何没能化入汉族,而自称一族?

由于有信仰伊斯兰教的回回的存在,专门从事宗教职业者于是也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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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载元朝中央曾设有“回回掌教哈的所”,至元文宗致和元年(1328年)八月,“罢回回掌教哈的所”。

哈的所下有司属,过问回回词讼;在罢去之前曾一度罢而复置,且规定只准祈福并掌教念经。然而,事实上各地回回掌教仍然掌握着管户婚、钱粮、词讼等权力。

元代各地已开始有伊斯兰教的礼拜寺之设置。

上述各种渠道定居于陕西的回回,在元代对陕西地区的农业、商业等的发展及文化交流方面,是有贡献的。

他们与入居陕西的蒙古人一样,亦开始汉化,与汉人通婚,改汉姓,学习汉族传统文化。然而,他们并没有融入到汉族之中,而是到了明代形成了一个新的民族——回族。

为什么如此呢?

据学者们研究,主要原因是元代回回入居中国,是处于“大分散,小聚居”的状态,他们部分地保持了自己的生活习俗,有统一的经济生活(主要从事农业,部分从事商业);回回在元代所处的政治地位,又使之与汉人、南人有所区别,便于其内部的团结和共同心理素质的形成;在语言上,他们最初使用波斯语、阿拉伯语和汉语,以后逐渐统一于汉语,形成为有共同语言的特征;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即他们有着共同的宗教信仰——伊斯兰教。

这是回族共同心理的民族特征形成的重要因素。

4、明代陕西回族的形成

元朝灭亡后,原居于陕西的回回得到进一步的发展。他们与邻近的汉族、原回鹘人、西域昭武九姓胡人融合,逐渐形成为回族。

元代陕西的回回,主要是由驻陕西各地蒙古军队中的色目人(阿拉伯人、波斯人和中亚等地信仰伊斯兰教者)构成。这是陕西回族的主源。

其次,陕西回族还有另一部分来源,即自唐代以来留居今陕西地区的回鹘和西域胡人。

回回一词,在宋代是指“回鹘”(或称“花门”)而言。

在今陕西回族口碑及县志记载里,均说陕西大荔一带回族祖源于唐安史之乱后,留屯于大荔沙苑的回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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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唐代大诗人杜甫《留花门》一诗说:

“花门天骄子,饱肉气勇决…连云屯左辅,百里见积雪。”

又说:“沙苑临清渭,泉香草丰洁。…胡尘逾太行,杂种抵京室。花门既须留,原野转萧瑟。”

回纥助唐平乱,其叶护磨延啜请兵马屯沙苑事,又见《旧唐书·回纥传》、《通鉴》卷220唐至德二年(757年)的记载。

不过,回纥人自唐以来定居于陕西西安(长安)及其附近者,为数不少。就是宋代,西北的回鹘也有定居于陕西者。

如宋宣和三年(1121年),宋臣寮言:

“回鹘因入贡,往往散行陕西诸路,公然贸易,久留不归者有之。”

而宋时,回鹘又被称为“回回”,他们在元代又与入居陕西的信仰伊斯兰教的色目人杂居、通婚,逐渐改信伊斯兰教,成为陕西回族的组成部分。

另有唐代以来聚居于长安等地的西域胡人,为数众多,唐末五代的动乱虽有部分迁徙,但仍有一部分留居于今陕西关中等地,内中亚昭武九姓胡不少。

从五代至宋,中亚胡人经丝绸之路到内地(包括陕西)经商或传教者也很多。到元代,大量的阿拉伯、波斯、中亚等色目人入居陕西后,他们与唐宋以来正汉化的西域昭武九姓胡人种、习俗较为相近,后者很快就接受了伊斯兰教,逐渐融入到元代的“回回”之中。

这就是近现代陕西关中回族多有米、石、何、史、安等姓的由来;换言之,唐宋以来居于陕西的西域昭武九姓胡等,也是陕西回族来源之一。

陕西汉族也是回族形成的重要组成部分。

元代陕西回回以驻守各地的军队中的色目人为主,以后随地入社,如同编民,与汉人杂处,多有娶汉族女子为妻者。

特别是到了明代,统治者采取强迫同化政策,禁止蒙古、色目人自相嫁娶,听与中国人(汉族)婚姻,回回娶汉妇则更为普遍。 近代以来,陕西流传的所谓“回爸爸,汉奶奶”,即反映了这种通婚的情况,说明自元以来,汉族有不少融入到回回之中,成为回族的重要组成部分。

以上几种民族成分,在陕西这一共同地域条件之下,逐渐形成了有共同经济基础(农业和商业),有共同信仰的宗教——伊斯兰教,并由此而形成了共同的文化习俗及民族心理素质,而区别于汉族和其它民族。

因此,从明代起,陕西及全国的回族形成为一个新的民族共同体,登上了历史舞台。

在陕西回族形成过程中,伊斯兰教的作用是十分重要的。伊斯兰教是世界三大宗教之一,唐代因大食(阿拉伯)人的进入中国内地而传入。元代由于回回的发展,伊斯兰教也开始得到较为广泛的传播,各地也出现了一批清真寺。

到明代,陕西的伊斯兰教虽然受到明朝政府的种种压制,但仍然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其标志即是清真寺的建立和经堂教育的发展。

陕西清真寺建立最早的时代,前述明代修纂的《高陵县志》记元至正间建“清真寺在渭河南渭桥里”,如这一记载确实,则元末陕西已有清真寺建立。现今西安化觉巷清真大寺(东大寺)内,有《创建清真寺碑记》,碑题为唐天宝元年户部员外郎兼侍御史王铁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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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学者对此碑的真伪早有定论,证明碑及寺建于唐天宝元年纯系后人伪托。学者们一般认为,化觉巷清真寺应建于明初洪武十八年至嘉靖五年(1385一1562年)之间。

又今西安学习巷的清真寺(西大寺),据寺内存留的历代重修的碑石记载,也建于明初。此两寺是明代陕西伊斯兰教有所发展的历史见证。 其中特别是化觉巷清真寺,虽经历代修葺,但仍可见其规模之宏大,结构之精妙。其建筑为中国殿堂形式,有五进院落,84间殿堂,大殿可容千人礼拜。

明代陕西伊斯兰教的发展,还可从经堂教育的兴起得到证'实。在明嘉靖、万历年间,著名的经学大师胡登洲(1522一1579年)即是兴办经堂教育的代表人物。 胡登洲,陕西咸阳渭城人,自其从麦加朝觐返乡后,深感中国“经文匮乏,学人寥落,既传译之不明,复阐明之无自”,为此,他积极创办经堂教育制度,以培养伊斯兰教宗教人才。

经堂教育,即是在清真寺内办学堂,招收回族子弟入学,学习阿拉伯文和宗教经典,并进行严格的宗教训练。

学业完成后,即“穿衣”(毕业),受聘到各地宣传教义,或为寺院阿訇,主持宗教活动。

因此,陕西的经堂教育在全国起步较早,影响很大;胡登洲成为当时全国知名的伊斯兰教经学大师。也就在胡登洲兴办经堂教育的时期,陕西回族得到了较大的发展,分布也很广。

5、明代回民的分布迁徙

在明代的文献中,出现了一些关于陕西“回民”的记载。

如明代瞿九思所撰《万历武功录》卷1陕西部分有《回民列传》,开首即说:

“回民,西(安)、延(安)、庆(阳)、平(凉)、凤(翔)、汉(中)间人也,那县编入版籍,名日回民。”

则此将明万历时陕西回族的分布说得较为明确,内除庆、平现属甘肃省外,其余均在今陕西境内。其分布地与元代色目人军屯(民屯)之地基本相符。

当时陕西的“回民”已基本编入郡县户籍之中,与汉族一样直接由明地方郡县管理。

但在万历之前,明朝对陕西回民的控制较为松弛;回民中有一部分则经营小商,流动性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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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如《武功录》所述:

“时视麦熟,皆携妻小卖药课命,仰食它旁那。岁凶亦如之。”

万历丙戌年(1586年),因陕西大荒,首先由泾州(治今甘肃泾川)一带的回民500人起来反抗明朝的统治,由灵台进入陕西麟游、三水(今旬邑)、淳化、耀州(今耀县)、同官(今铜川)等地,与该地回、汉荒民联合,势益炽。

最后,这次以回民为主的荒民起事,为明军所平定。

此后,明朝统治者即加强了对陕西回民的控制,由“督抚请上,乃得以回民编立保甲,著为令。令毋聚党,毋持兵,毋抢掠;岁时诸回民所流行,逻司常从走卒游徼道上,以备为寇。”

到万历甲辰年(1604年),关中鄠县庞家村与周至县白龙沟的回民,以沙仓等为首,又掀起了反抗明朝统治阶级的斗争,旋为明军平定。户县县令刘璞事后“为连环保家法,每堡壮丁二十人,教士(伊斯兰教)一人,每月三日教习,余日归农。回乱遂息”。同样是加强了对回民的控制。

以上这些资料说明,明代陕西关中地区回族分布已较广,许多郡县均有回民居住其间。他们的姓氏亦基本为汉姓。

明末,由于明朝统治阶级的腐败,土地高度集中,辽饷的加征,以及自然灾害等各种原因,终于在陕北首先引发了规模巨大的明末农民大起义。

陕西的回族与汉族一起投身到这场的农民运动之中,涌现出一批回族农民起义领袖。其中最为知名者,如陕北的“老回回”马光玉(大老回回)、马守应(小老回回)等。

他们所率领的义军时称“回回营”,内有回、汉民族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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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守应,陕西绥德回族,边兵出身,崇祯元年(1628年)起义于陕北,与罗汝才、高迎祥等被推为首领。此后,马守应转战在山西、陕西、河南等省,与闯王高迎祥、八大王张献忠等并肩作战。崇祯八年(1635年),农民军13家72营在荥阳大会,老回回马守应为13家首领之一。他主张北进山西,与张献忠意见不合,发生争执。经闯王李自成劝解,马守应担任策应。

次年,马守应等进入陕西洛南,后又转战于河南及湖广等,与李自成联合,取得了很大的胜利。直到崇祯十六年(1643年),马守应病死于荆州(今湖北江陵)。

6、清代回民的繁衍

清朝入关后,曾激起了汉、回等各族人民的激烈反抗,陕甘的回族也多次掀起反抗清朝民族征服和压迫的斗争。

如清顺治五年(1648年),今甘肃河西回族米剌印、丁国栋为首的反清斗争即其中之一,清朝巩固了对陕甘地区的统治之后,对回族上层进行拉拢和收买,而对一般的回族人民,则与汉族一样,实行民族歧视和压迫政策。

到清同治年以前(即1862年前),陕西的回族发展、繁衍十分迅速,成为陕西地区仅次于汉族的第二个大民族,陕西汉、回为主的民族分布格局正式形成,并得到了进一步发展。

清同治年以前,陕西回族人口到底有多少?

据民国初年西安回族马光启所撰《陕西回教概况》记:“历宋元明清以来,生殖日繁,遂布满全省,号称百万。”

又据同治年间曾参加镇压回民起义的余澍畴所撰《秦陇回务记略》卷说:“陕则民七回三,甘则民三回七。”即陕西回族占总人口的3/10。这一数字为现今一般有关论著所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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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清乾隆时,陕西总人口是700一800多万,到嘉庆、道光年间,增至1000一1200万左右,如果上述陕西回族总人口约70一100万较确,则回族只占全陕人口约1/10,余澍畴的说法恐不确。尽管如此,当时陕西10人中就有一回族,回族人口之多,发展之迅速,也是很引人瞩目的。

(正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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