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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微小企业融资难

一、微小企业融资难成因
我国小企业从无到有,发展到今天,无论从规模到技术,从解决就业到经济总量占比,任何人都不敢小视。这当然跟中国的所有事情一样,受益于邓公改革开放的政策,受益于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登高一呼。当财富积累起来后,相当一部分人走上了扩大再生产的路子,很自然成了公司老总、企业主人。原始积累完成后,企业要上台阶,政策、技术现在都不是问题,一部分企业就出现了融资难题,而且瓶径问题不断凸现,大有愈演愈烈之势。微小企业融资难、贷款难成因是综合方面的,本人认为最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
第一、社会习惯及法制方面的缺陷
改革开放以来,上上下下、各行各业都注重了经济增长,传统美德被摒弃,道德建设一落千丈,一部分人千方百计逃废各种债务,以不讲信义为荣,管理层治理不力,地方保护主义小九九又滋涨了一些人邪气上升,破产逃债、改制逃债层出不穷,担保悬空、债务人出逃屡见不鲜,违法环境显失公平,法律制栽明显不力,逃废债务者理直气壮,甚至在法庭胜诉,债权人只能望债兴叹。于是人人效仿,金融、信用环境被严重破坏,导致的直接后果就是银行难贷款,企业贷款难。从法制方面而言,逃废债务、不讲信义很难界定为违法,从而使侵吞公私财务者,消遥法外,拿别人的钱满足自已的私欲。
第二、微小企业自身的局限
1.利润水平低,信用观念差,是微小企业贷款难的最大障碍。大多数微小企业是由过去的家庭式、作仿式或个体户过渡而来。变为公司后,管理、财务甚至更多,都延用了过去的模式,家族观念强,裙带关系复杂,管理很难与现代企业制度接轨。
2.有的企业出于税收、审计、项目、发展等原因,不愿给银行提供真实可靠的财务及经营信息,导致银行与企业信息不对称,贷款申请很难审查过关,从而丧失融资机会。
3.有的企业因怕技术、工艺机密外泄等,拒绝银行信贷人员考查,使银行很难真实了解企业经营、发展状况,无法正确评价企业及所在行业处在的位置,错过银企合作的机会。
4.有的企业固步自封,忌讳为别人担保,不思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道理,幻想别人总帮自已,自已不帮别人,致使自已有困难时,苦于找不到担保人而使贷款告吹。
第三、银行商业化经营的影响
1.随着银行企业化改革的不断深入,追求自身利润最大化的目的,将小型企业融资业务排除在贷款业务之外。银行将小额多笔贷款,列为零售业务,多放只能加大业务成本,而大批量贷款的发放有利于银行成本的降低。
2.商业风险、道德风险的不断扩大,各级银行为规辟和防范信贷风险,纷纷将贷款权限上收,以相对多的不作为,抵抗相对集中的零售信贷风险。
3.信贷风险责任追究制的加大,导致信贷人员俱贷心理日趋严重,不作为利益增大、零售银行将业务重点放在存款等负债业务经营方面,亦是小企业贷款难的一个重要因素。
4.诚信受益、失信受损的风尚还未形成,企业信用系统数据库不健全,银行不能及时、全面了解企业的资信状况,本该管理部门的责任,却要通过商业银行自已调查征集,增加和扩大了银行成本范围。
5.银行繁琐的手续,信贷人员无休止的调查,基层银行遥遥无期的上报审批,使企业往往坐失良机,导致企业谈贷色变。加之银行信贷人员良莠不齐,有的公然要吃要喝,破坏了银企关系,使一些企业无奈之下,宁愿与不法高利贷商打交道,也不愿受银行的窝囊气。
二﹑解决微小企业贷款难的对策和建议
第一、完善微小企业制度,推进社会信用建设
管理层应加大对微小企业的关心,鼓励微小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加大企业信息披露力度。建立信息数据库,健全企业信用体系,加大对逃废债务企业及其管理者的制裁力度,弘扬正气,加快诚信社会的建设步伐,使全社会受益。同时对企业信用状况定期向媒体公开,接受全社会监督,扩大诚信受益面,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背信弃约为耻。
第二、健全金融服务体系,使更多的微小企业享金融服务
1.深化国有商业银行改革,改善内控机制,强化抵御风险能力。管理层必要时要出台政策,引导银行参与地方经济建设,特别是对中小企业的支持,把“吸储器、抽水机”变为真正的银行。
2.规范和发展中小金融机构、地方金融组织。中小金融机构由于自身组织和规模因素,一般都愿意与微小企业打交道,但由于自身改革、政策因素、资金制约等多方原因困扰,支持力度明显远远满足不了越来越多的微小企业贷款要求。管理层应着意发展一批中小金融机构,把他们的业务范围严格限定在为微小企业服务上,在税收、融资等方面给予相应的支持和倾斜,使他们能有更多的精力和资金,支持微小企业发展。同时应鼓励商业银行对微小企业的支持,使微小企业在金融服务中有更多的选择。
第三、建立健全微小企业信用和担保体系,从根本上解决小企业担保难.
1、加快全社会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加大各类担保机构的建设和引导,加强企业社会责任感的培养和教育,政府、社会担保资格相对放宽,从担保难的源头上,着手治理贷款难,缓解企业贷款、融资难。在企业资信信息库建设上,要降低准入门坎,尽量使更多的企业和个人加入,以便解决不同要求的单位和个人的征询。
2、从立法上、执法上,加大对逃废债务的人和事的制栽力度。把恶意逃债行为应商榷适用“非法侵占公私财物”罪,对企业以各种名目逃废债务行为,可适用单位犯罪,在对企业制栽的同时,加大对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的责任追究和制裁力度,全方位、立体式对信用环境和金融生态进行治理。建立、健全企业高级管理人员信息库,对高管人员实行任职资格管理,建立档案,进行考评。
总之,治理信用环境,建立诚信社会,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好事,好在我们的管理层高瞻远瞩,在前些年就提出了公民道德建设和诚信社会建设的具体要求,届时,我们的民众,我们各行各都将受益。但是,要实现这一目标,需要我们每个人从自身作起,从现在作起,最终达到这一目标。

(2006年8月18日发表于QQ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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