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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后女孩婚前立下遗嘱!为什么?

生老病死是人间常态,随着社会进步,很多人会早早为自己的“身后事”做好规划,但也有不少人认为订立遗嘱是“诅咒”,视其为“不祥”,对立遗嘱一事十分抗拒。但在现实中,常会有因为当事人没有及时订立遗嘱,或是遗嘱无效,而给家人之间带来纠纷的事情。

嘉兴市誉天公证处公证员

订立遗嘱其实就是完全按照自己的意志来分配财产,可以不受限于《民法典》。所谓“诅咒”“不祥”的说法完全是子虚乌有。今天,就由公证员给我们讲述3份不同遗嘱的故事,结局也各不相同,相信一定会带给我们不少启发。

01

手拿爷爷遗嘱却不一定能继承全部遗产

“你们帮我看看,这个能给我公证吗?”不久前,一个中年妇女拿着一张纸来到誉天公证处,请他们帮她公证。公证员一看,原来是一纸遗书,是这位妇女的爷爷写的,说把自己的20多万元存款和生前居住的房子都留给孙女。公证员了解事情的前因后果后告诉她,没法为她办理遗嘱公证手续,她想要获得爷爷的全部遗产可能性不大,而且是要通过打官司来解决。

这位中年妇女叫国英,她刚过世的爷爷有两个儿子,国英的父亲和叔叔。那么爷爷为啥会想着把遗产都留给她,而不给自己的儿子呢?

国英的爷爷年轻的时候,对自己的两个儿子很疼爱,总是尽己所能给他们最好的条件。国英的父亲是大哥,先结婚,婚后跟父母一起住。没过几年,国英的叔叔也要结婚了,可家里没有其他房子了,国英的爷爷就提出给他们钱,让他们在外面租房子住。这一举动让国英的妈妈很不开心,她也想搬出去住。后来,国英的叔叔和婶婶就没能搬出去住,也挤在老房子里跟父母住在一起。

这件事情像是一根刺,让原本关系和睦的弟兄两人都心存芥蒂,妯娌之间更是互不理睬。国英的叔叔脑子活络,靠着从父亲那里借来的5万元钱做起了生意,赚到了第一桶金,后来日渐发达,就从家里搬出去了。但国英听自己母亲讲,直到她爷爷过世,叔叔也没把这5万元钱还给爷爷。

国英父母跟她叔叔一家的关系日渐恶化,便渐渐不再走动。国英的父母条件不好,后来也没再买房,一直跟国英的爷爷奶奶住在一起。两个老人年纪大了,出行、生病就成了国英的事,叔叔一家只是象征性地拿了点钱过来,从没照顾过爷爷奶奶一天。

爷爷去世前,一直住在医院里,当时他立下了一份遗嘱,写明了他的存款和房子都留给国英,也算是对她照顾两位老人的一点回馈。这次,国英的爷爷过世后,她的叔叔却跑来跟国英父母说,目前他们住的这套房子是老父亲的,兄弟两人应该平分。国英拿出了爷爷的遗嘱,告诉叔叔,这是爷爷留给她的遗产,叔叔他们没份儿。但叔叔对这份遗嘱的真实性表示怀疑,“老爷子身体不好,谁知道是不是你们趁着老爷子神志不清的时候,逼他写的呢?”

国英急了,爷爷什么时候写的遗嘱,边上是否有见证人,她一概不清楚。但她知道,爷爷当时肯定是自愿把财产给她的。

可怎样才能证明遗嘱的真实性?国英来到公证处求助,希望他们能帮她公证下这份遗嘱是真实有效的。但公证业务是有严格流程与要求的,不是说办就能办的。公证员表示,目前,国英可以通过跟她的叔叔协商或是起诉的方式来保护自己的权益,但就目前的证据来看,国英想要拿到她爷爷的全部遗产可能性很小。虽然自书遗嘱不需要见证人,但她爷爷在书写遗嘱时是不是他的真实意愿,身体状况如何等都没有相关证明,“其实为减少纷争,来公证处做一份公证遗嘱是最简单的方式。”

02

有“了断协议”也有口头遗嘱,

为啥她还是没法继承父亲全部遗产

父亲已经去世一个多月了,身为女儿的朱敏除了悲伤更多的是愤怒。她至今都没有想明白,为何父亲的“私生子”居然能与她平分财产。“我父母早已给了他100多万元的赔偿了,也签订了协议,双方已经'了断’了,凭啥他还要来分我们家的财产?”朱敏来到嘉兴市誉天公证处的时候,情绪很激动。

朱敏今年刚30岁,她说自己幸福美好的生活是在13年前被打破的。朱敏的外公是做生意的,只有她妈妈一个独生女,年纪大了就把工厂交给朱敏的父母管理。朱敏的父母相互分工,父亲老朱在外接订单,母亲则在工厂管生产,一家人生活得很幸福。

老朱骨子里很传统,一直想要个儿子,随着生意越做越好,心思也活络起来,在外面有了一个“小家”。等到朱敏母亲发现的时候,外面的儿子已经读幼儿园了。吵过、闹过后,在亲戚、朋友的劝导下,朱敏母亲决定原谅老朱,但前提是要老朱跟外面的母子断绝关系。老朱权衡再三后也同意了,对方提出要120万元的赔偿费,从此双方就再无纠葛。

就这样,朱敏的父母拿出120万元给了对方母子,当时对方也写下了保证书,大意就是120万元已拿到,双方从此“两清”。朱敏说,虽然当时事情闹得挺大,自己母亲也十分难过,但从那以后,老朱对她们母女更好了,事情也就过去了。

这10多年来,那对母子也确实从未在他们生活中出现过。原本以为他们会信守承诺,给朱敏一家清净。老朱在临终前把朱敏叫到跟前,说自己的财产都留给她,如果日后那对母子有难,也希望她能帮帮他们。朱敏答应了,但是没想到在朱敏父亲过世后没几天,这对母子就到朱敏家要求分割财产了。

老朱的名下有夫妻共同经营的工厂和两套房子,可这都是父母的共同财产,“私生子”也可以分到吗?再说,当初不是已经签下保证书双方了断了吗?朱敏向公证员求助。

公证员

他是你父亲的孩子,根据我国法律,非婚生子一样有继承权。

如果老朱没有留下公证遗嘱或是其他有效遗嘱,那么任何所谓的“保证书”“协议”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也就是说,因为老朱的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将一分为二,其中一份属于朱敏母亲,根据法律另一份是朱敏母亲、朱敏和老朱婚外所生的儿子三人平分。

“唉,如果我爸能早点来立个公证遗嘱就好了。”朱敏失望地离开了。后续的故事,我们不得而知,但不管怎样,血浓于水,希望他们能通过协商的方式妥善解决老朱的遗产。

03

95后女孩为避免纷争,早早立下遗嘱

铃铛是个95后,经历过一场“伤筋动骨”的恋爱后,她带着现任男友走进了嘉兴市誉天公证处立下公证遗嘱。铃铛的遗嘱内容是自己过世后,名下的两套房子和自己的车子全部归她母亲所有,她身旁的男友也对这份遗嘱内容表示认可。

铃铛是单亲家庭长大的孩子,父母很早就离婚了,她一直跟着母亲生活。好强的母亲为给女儿更好的生活,多年来勤恳工作,在嘉兴市区买下了两套房,都写了铃铛的名字。二十出头的铃铛,认识了一个比她大5岁的帅气男孩,两人谈起了恋爱。因为铃铛身体有多种疾病,而且无法生育,这让她一直很害怕谈恋爱。

没想到,这个男孩几次催促铃铛去领证结婚,铃铛和母亲见男孩很有诚意,十分高兴地答应下来。可就在准备领证前,铃铛无意中发现男孩跟他朋友的聊天记录,大意就是他其实并不喜欢铃铛,但娶了铃铛就可以少奋斗几年,再说铃铛身体不好,不能生孩子,这些财产以后全是自己的。

对铃铛来说,这简直是晴天霹雳,她选择了分手。“我爸爸是个渣男,而我遇到的第一个男朋友也不是好东西,我对男人失去信心了。”当铃铛遇到现任男友追她的时候,就告诉了对方自己的遭遇,表示不想再被伤害一次,“除非你同意我现在去立个遗嘱,我要把所有财产都留给我妈妈。”男孩子爽快地答应了:“我喜欢的是你这个人,与财产无关,与你能否生育也无关。”这就有了铃铛去公证处立遗嘱的事情,她说这样做算是对男友的考验,“我本身就身体不好,万一先我母亲一步离开人世,至少还有房子可以给她养老。”

铃铛和男友手挽手走出公证处后就打算去领结婚证,铃铛表示,自己的心结已经完全打开,以后也一定会尽力做一个好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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