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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那些逝去的日子/08 小村故事

  曾有人这样问过我:“你的理想是什么?”“当演员、当作家、做个摄影家、成为一位医生抑或做个老师什么的,都相当体面了……”说话时,我差点喘不过气来,眼神游离。茶座里出来,天灰蒙,雨滴像断了线的珠子,我决定一路步行回去。有点远,不为别的,想脚踏实地真实些,想让自己更有力量。也想时间慢些过,一个人走走想想,挺好。

  “从小我就盼望着,能和爸爸、妈妈在装有我童年的小村里,还是那所老房子里过上衣食无忧的日子,谁也不缺席。”我一个人自言自语起来。“最好大门口有老爸一手敲订的木板桥,每逢雨天都走得小心翼翼;园中种着妈妈和我的勤劳,喜欢夏天里那些五颜六色络绎抵达的日子,虽然夜里我都会醒上个两三次,想着要不要告诉睡在我旁边的女人,她的小红椒迟到了,或者怕热的茄子又直起了腰板,还有爱抢地盘的草莓姑娘火红高调,染尽纤尘。” 我说着,路旁的桂花树听懂了似的,连连点头。

  “某一个被露水洗净的清晨,推开门,简直寸步难行。房檐下的野玫瑰正精心梳妆,像极了要出嫁的新娘;李子树不知从哪里偷来的胭脂,一个劲地往孩子们脸上涂;白菜土豆青葱都换上了墨绿的绸缎子;西红柿的新郎官就牵着白马等在门口,她也红了脸;就连露珠也兴奋地在青草叶上打滚,咕咚一声,吓醒了正在酣睡的白鹅,她一亮歌喉,整个小村都醒了。”马路上飞驰的汽车也打着哈欠对我说:“我也觉得这样不错。”

  “你知道,这个时候,锃亮锃亮的日子开始了。不用舍不得踩,阳光一出来,露水们都下河洗澡去了。野玫瑰淡淡的花香一下子就爬满了墙,爱打闹的花姑娘们你推我,我撞你,晃落了蜜蜂的嗡嗡声一地。这个时候,爸爸总爱推开窗,跟晨风撞个满怀。我就骑在爸爸的黄褐色肚皮上,听他吹着口哨,妈妈一个人在厨房里忙活一家人的早饭,热气腾腾,都在羡慕我们。”我看着已经闭起眼睛的绿灯笑着说到。

  “那你们的生活节奏很慢吧?”一个总爱熬夜的路灯歪着脖子问。“当然!”“小村里有大把大把的时间,有忙不完的事等着我们去做哩!”我骄傲地说。给园中的或高或矮拔草除虫,打理戴着草帽的酱缸,给怕鸭鹅的野玫瑰织个栅栏,山上的野菜也等着我们去挖,家里的鸡鸭等着要喂……小时候我妈总爱带我一起上山,可我总找各种理由,躲在家里跳皮筋。天知道我有多不想。”

  有一次因为家里的鸭鹅太多,我是成功被劝降过的。那天晌午,像下了火一样,就连马路上高大挺拔的杨树都耷拉着脑袋,谁都不愿走出屋去。要说我妈勤劳,左邻右舍都是知道的。刚睡完午觉的我,看到妈妈把切好的鸭食菜,拌上少许玉米面,端给了拳头大小的鸭鹅。这一批很是不普通,都是我妈用鹅毛口袋和水袋孵出来的,都是她的心肝宝贝。有一次我不小心将被窝搂着的一只小黄鸭压死了,母女俩伤心半月之久。

  仓房里歇着的农具都知晓了这个天大的消息。因为是用他们中的铁锹埋了它的。后来我也喜欢上山挖菜给它们。因为我妈答应我,等蛋卖了钱,就给我扯布做新衣服。挖不动的时候,我就坐在漫山遍野的蒲公英花里,打理妈妈挖过来的。妈妈见我认真,就腾出十几分钟给我编了个蒲公英花环,直到现在我还清晰地记得,黄色白色的小花错落有致,再配以我的白色小裙,美的呦,只见妈妈坐在地上傻乐。“我的女儿,长大了,定是个美人。”从那天起,我真的信了她的话,我也觉得自己漂亮得快要飞起来了。我也喜欢和她上山挖野菜的日子。能听见妈妈少女般笑声,传的老远老远。每次我头上戴的花环都别具匠心。还有,我和妈妈在素色的日子里,那让心快节奏跳跃的企盼。

  妈妈不想输给别人,我们家的日子总是一路小跑着过。并不富裕的年代,吃喝都成问题。我们把辛勤和热情给了时光,它把快乐和健康给了我们。说相濡以沫难免夸张了些,但纵使岁月苍凉,身心总算有了寄托。我一个人边走边想着。我们的白米饭、金色的黄豆粒、一年四季可端上餐桌的青葱和土豆,都出自于仓房里做着美梦的农具,还有小村里勤劳朴实的双手。

  “前段时间带着孩子们去田间走了走……”话一出口,不期而遇的风就一屁股坐在了树梢,想听。四月初,正是播种希望的好日子,我想到有的孩子挑食不爱吃蔬菜,有的不懂爱不懂珍惜,还有的应该很好奇,于是我把课堂搬到了学校对面的小菜园里。按面积算真的不大,但巴掌大的地方也住满了绿意。

  好看和好吃同样重要。“种悲悯的情怀,种爱。”一年四季,菜园里没有闲着的地,手帕大的地方也插上一根羽毛球拍,等着刚睡醒的豌豆爬上来。蚕豆转眼的功夫就长成了豆蔻模样。刚一抬腿,就看到茄子、青椒长大了不少。不远处的一块韭菜地,也改朝换代了。种瓜得瓜,种豆得豆,大概是这地的主人如今偏爱了后者。下午1:40分,我们在菜园里看风景,居民楼里看风景的人在看我们。

  有那么一刻,我想我是听懂了的。卷心菜穿着一件绿色的棉麻开衫说:“也许今天,也许明天,一个圆滚滚的大皮球就能抵达。每一个都装着主人的勤劳,每一个都写着静好”我就站在它们身旁,像一根幸福的木头。我们来了,就是整个菜园的客人,卷心菜的露珠项链耀眼夺目,早早就梳妆好了的她,要去参加闺密的周末Party。莴苣昨晚一定喝多了,现在还一身酒气,远远地就看见它衣衫不整,摇摇晃晃,手上提着的是酒瓶子,嘴里念叨的是白话文,毕竟他这灰白长衫也是不多见,菜园里他抢尽了风头。住在东北角的香菜,全家都是好音乐的。音乐和舞蹈都是过日子必不可少的。就连孩子们的笑声,也分分钟成了他们琴弦上的音符,青红萝卜、刚睡醒的毛豆,还有会唱戏的油菜,都是他们的观众。就这样,我们看着、笑着、想着,一分钟,像一辈子那么长。

  如今的我们,流行性感冒似的羡慕纯朴的农民生活。空气香甜、泥土芬芳,就连山水也变得弥足珍贵。一日,一个朋友的朋友的在他的茶室里款待我们,我这里的款待是我们只要坐着喝茶就好。茶是他泡的,水是山里的,我们都喝得津津有味。无意中掉落的一滴,都难过,觉得浪费。抚琴是他的热情好客的代表之二,无论人多人少,每一个从手指划过琴弦的刹那,跳出来的音符,都饱满、欢愉、个性、轻重缓急都好,顷刻间都有了自己的故事。若是他边抚琴边唱曲呢?第一次听他唱《离骚》,迷住了。

  穿一件粗布棉麻,买一套古色古香的茶具,阳台上歇着的精致瓶罐,还有我说着的这点儿时记忆,都显得有些矫情了。“真要到农村安营扎寨?”小区门口的石凳子打着哈欠问我。我猛吸一口气,“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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