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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晋南北朝世家大族为什么不篡权,而选择与王权合作?

这个问题太过宏大,时间有限,我也只能随便说一下。

所谓士族,在魏晋的朝代嬗替中,也并非一成不变,大致可以依据所属王朝分为三个阶段,东晋、南朝和北朝(往前的就不单独列出来说了)

东汉三国时,门阀制度还未正式出现,士庶对称也较少,一般以“著姓”“大姓”“单家”进行区分,直到魏晋之际,为了巩固封建政权,统治者通过制定法令在承认门阀特权的基础上,也收归了朝廷对于地方的完整权力。

九品中正制在将选举权从地方收归中央的同时,也保证了士族的“世禄”,巩固了他们在社会上的特权地位;而占田制,一方面将士族所占土地定义为国有土地再行赐予,一方面也让士族有了法律上广占土地的世袭特权;荫族制也一样,明确了士之为族,只要祖先是士人,子孙自然也是士人,这一点在东汉是缺乏法律保证的。

因此上,通过这些特权的确立,士族门阀的利益,在一定程度上,已经和国家皇权捆绑在了一起。

此外,魏晋之际兴起的士族,也有不少在东汉时并非著姓高门,因为士族的确立,不但需要有祖先名望的“冢中枯骨”,更需要有当世显赫官位的“当代轩冕”,而士族利益的取得,很大一部分就源于政府相关律令的确立,因此这两者在一定程度上是合作的。

门阀特权的确立,在政治上是皇权和地方势力的妥协,在经济上是封建范畴内的国家土地所有制和贵族官僚大土地占有制的妥协。

所以尽管东晋时期,门阀制度已经达到顶峰,士族门阀所依赖的贵族官僚土地占有制却仍旧依附于封建国家土地所有制,但另一方面,为了满足士族本身的权力扩张,他们又在不断的侵占兼并国有土地,因此这本质上是一个既矛盾又合作的局面。

只有维持国家对于土地编户的控制权力,才能保证门阀贵族的优越地位,才能阻止寒门地主势力的滋长,但也只有削弱封建国家土地所有制,才能满足自己的兼并贪欲。

王权霸业_第五王权_王权富贵

故而当门阀士族无限制的扩大对土地和人口的占有,侵夺隶属于国家的编户齐民的时候,其与皇权的冲突就会加剧,但这种矛盾不会扩大到颠覆皇权的地步,因为门阀士族部分特权利益的取得仍旧依赖于皇权。

到了南朝,经过“孙恩起义”“侯景之乱”后的士族门阀,其势力已经受到了严重打击,再加上帝王有意进用寒人,把持机密要事和兵权,士族纵然仍旧身处高位,却早已没有了夺取皇权的能力,正是因此,南朝士族强调谱牒世系、“士庶之分”的风气,也未尝不是士族走在没落途中的恐惧。

而北朝士族,又与南朝不同,由于其不曾离开宗族乡里,因此衰落过程较为迟缓,由于鲜卑贵族的存在,北方大族难以垄断政权,为了在政治上获得更多权力,他们也不能像南朝士族那样“望白署空”,不理政事,相应的,他们在民族斗争的背景下,也没有夺取皇权的能力与资格。(这一块说的比较简略,不是重点就不多说了)

最后,封建统治阶级内部矛盾发展的结果,也动摇了封建国家土地所有制,这是皇权、士族、寒族地主之间的矛盾焦点,为了谋求妥协,封建国家土地所有制必须放弃其统治地位,而与之联系的门阀贵族特权也随之削弱以至衰亡,在这一点上,说皇权和门阀士族同起同落,也不为过。

参考文献:唐长孺《门阀的形成及其衰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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