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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合同

合伙合同

订立合同各合伙人:

姓名__,性别__,年龄__,住址______

姓名__,性别__,年龄__,住址______

第一条 合伙宗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__年,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第四条 出资额、方式、期限。

l.合伙人__以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元。

2.合伙人__以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元。

3.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年__月__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的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4.本合伙出资共计__元人民币。在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五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以__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__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 入伙、退伙,以及出资的转让。

1.入伙:

(1)需承认本合同。

(2)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3)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与义务。

2.退伙:

(1)须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

(2)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

(3)退伙须提前__个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4)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以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

(5)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对此负责赔偿。

3.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给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的,对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七条 合伙负责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l.__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伙企业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4)偿还合伙企业债务。

2.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1)参与合伙事业的管理。

(2)听取合伙企业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

(3)检查合伙账册及经营情况。

(4)共同决定合伙企业的重大事项。

第八条 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企业所有,造成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企业竞争的业务。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他合伙组织。

4.禁止合伙人与其他合伙组织签订合同。

第九条 合伙营业的继续。

1.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名称继续经营原合伙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2.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还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合伙企业,也可依照合伙合同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接纳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十条 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l.合伙因下列情形可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已不具备法定合伙人数的。

(4)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的。

(5)合伙企业被依法撤销。

(6)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2.合伙企业的清算:

(1)合伙企业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伙企业解散后__日内指定__合伙人或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__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职工的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合同第五条第1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清算时若合伙企业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合同第五条第2款的办法办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的,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2.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资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3.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合同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4.合伙人违反第八条规定时,应按合伙企业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商定除名。

第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凡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应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或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其他。

1.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合同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合同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2.入伙合同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3.本合同一式__份,合伙人各执一份,送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4.本合同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合伙人(签章):__________

__年__月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

合伙人(签章):__________

__年__月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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